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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廣州改革開放以來城市各民族和諧發展

  十一届三中全會以來,廣州在經濟、政治、科技、文化等各個領域獲得顯著成績,成爲全國改革開放的前沿陣地。隨着勞動力需求量增大和人口頻繁遷移,廣州已經成爲多民族共居的大都市。據第五次人口普查結果顯示,全市散雜居少數民族人口爲13.89萬人,少數民族搆成多達52個,主要有回族、滿族、瑶族、壯族、苗族、土家族、黎族、布依族、傣族等。少數民族族胞與漢族民衆一同參與國家建設,他們是廣州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參與者和奉獻者。改革開放27年來,廣州市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領導部門非常重視協調各散雜居民族的族群關係,促進各民族共同發展。以滿族、回族、壯族、瑶族、苗族、土家族爲代表的廣州散雜居少數民族努力提高自身素質,開展各種形式聯誼活動,積極參與廣州的現代化建設,爲構建和諧廣州做出重要貢獻,也爲全國其它城市各民族和諧發展積累了寶貴經驗。

  總結改革開放以來廣州市城市各民族和諧發展的經驗,可以歸納爲以下三個方面:

  一、改革開放以來,國家頒佈的一系列城市民族工作政策條例爲廣州散雜居民族和諧發展指明瞭方向

  建國後至今,我國政府頒佈的有關城市民族工作的文件有1952年頒佈的《關於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數民族成份享有民族平等權利的决定》,1979年頒佈的《關於做好雜居、散居少數民族工作的報告》,1987年頒佈的《關於民族工作幾個重要問題的報告》和1993年頒佈的《城市民族工作條例》等。這些文件在各個方面賦予城市散雜居民族與漢族同樣的權利,在某些方面使他們擁有優先發展權,以促進其發展壯大。1993年8月29日頒佈實施的《城市民族工作條例》在安排就業,少數民族教育,企業信貸、投資、税收等各方面,都對城市少數民族族胞提出優惠措施和扶持政策。少數民族族胞創建的私營企業獲得政策上的優惠,他們必然熱心於族群社團建設,在資金、人力等方面對其給予大力支持;從個體角度看,確定民族身份後可以在昇學、獲奬、就業、喪葬等方方面面得到實惠,因此,各散雜居民族熱衷於維護本族群在廣州現代社會中的進一步繁榮。

  二、地方組織和廣州民衆爲廣州各民族和諧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廣東是全國改革開放的先行者。1979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正式批準廣東實行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1〕;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决定》,廣東在企業管理體制、財政體制、投資機制、金融體制、發展多種經濟成分、培育和發展市場體系等各個領域展開全面改革;1988年,國務院批準廣東省作爲綜合改革試驗區。27年來,廣州的體制改革爲全市各民族創造了大量發展機會。各民族民衆將精力投入到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生活水平提高,共同的奮斗目標使他們之間更加團結和融洽。即使出現問題,由於體制順暢,辦事效率高,民族矛盾也會很快得到解决,不會引起大的社會反響。總之,各民族利益被統一到改革開放、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這一共同奮斗目標。1994年,廣州市被國務院授予“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城市”稱號。

  地方政府的作用還體現在對城市散雜居民族工作的重視,爲少數民族群衆排憂解難。滿族是廣州市的世居少數民族,地方政府幫助他們解决了很多實際問題。在訪談滿族聯誼會創始人和負責人汪宗猷老先生時,他談到白雲山脚下的滿族墳場在改革開放後所遭遇的兩次危機,一次是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末,廣州市園林局、城市規劃局發出“關於清理白雲山風景區山墳的通告”,勒令墳墓全部遷出;第二次是九十年代初,修建麓湖高爾夫球俱樂部時再次徵用滿族墳場。經過廣州市相關部門的協調才得以在《遷墳通知》中特别註明“除滿族墳場外”,將滿族墳場保存下來。滿族小學也經歷了同樣的命運,2003年,滿族小學想擴大地址,把學校對面的土地利用起來,但是區裏和周邊單位不同意,恐怕影響觀瞻文化古迹——六榕塔。經過市、區的民政部門出面調停,後來將擴建地點改在惠福西路,占地3000平方米〔2〕。

  廣州市政府爲了切實維護回族族胞的利益,結合市民族工作和清真食品行業的實際,制定了《廣州市清真食品管理辦法》,於2003年6月10日頒佈實施,對廣州市生産和經營清真食品的條件、審批和具體生産經營行爲及違反規定的處罰都作出了明確規定,體現了地方政府對穆斯林民族的尊重與愛護。

  地方組織對待少數民族流動人口也給予特殊的照顧。在廣東省民族研究學會第九届學術研討會上,廣東省民族宗教委員會副主任黄德才同志講了一個真實事件:廣州三元裏是新疆外來工聚居地,當地某派出所專門録用了一名新疆籍大學生,當地的民事糾紛很快减少。在處理新疆各族外來工與廣州當地社會的糾紛時,這位會講維吾爾族語言的公安干警很快贏得少數民族族胞的信任,使他們感受到政府的公正與關懷。

  三、各民族族胞自立自强,努力提高自身素質,積極尋找發展機會是廣州市各民族和諧發展的重要一環

  解放前,廣州市的少數民族主要是世居的回族和滿族,少數民族人口數僅占全市人口的0.29%;建國以後到改革初期,廣州市的少數民族人口從整體來説增長緩慢,1982年全國第三次人口普查的數據顯示,當時廣州市的少數民族人口占全市人口總數的0.38%,主要仍是世居的回族和滿族;1990年人口普查時,廣州已有42個民族成份,少數民族常住人口23454人〔3〕;據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統計, 廣州有少數民族常住人口13.89萬人,少數民族人口占廣州市總人口的比例上昇到1.35%,在全國55個少數民族中,廣州已有52個少數民族成分(暫時未有德昂族、裕固族、塔塔爾族),人口超過萬人的有苗、壯、瑶、土家等4個民族〔4〕。比較一致的説法,廣州還有7萬左右的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可見,改革開放使廣州成爲多民族聚居的大都市,雖然廣州不是少數民族人口大市,但是可以稱得上是少數民族工作大市,52個民族與漢族生活在一起,大家和諧共處,齊頭並進,我們認爲最重要的是少數民族族胞自立自强,具備自我發展意識。

  目前有學者將廣州少數民族的特點歸納爲“人口少,居住分散”、“成分多、文化差异大”、“人口流動性大”、“知識分子比重大”等四個方面〔5〕。廣州市少數民族人口可以分成三種類型:

  (一)世居少數民族,包括世居回族和世居滿族。

  (二)建國後,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從全國各地進入廣州工作學習的少數民族常駐人口。這些人口的來源有因爲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所職工調動、部隊幹部轉業、大專院校畢業生就業而進入廣州的工作人員;在廣州就讀的少數民族學生;在穗務工經商的少數民族人士;民族自治地方駐廣州辦事機構的工作人員等〔6〕。

  (三)廣州的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廣州是珠江三角洲的重要城市,也是嶺南經濟、政治、文化中心,對外通商較早,近現代又與港澳毗鄰,廣州各少數民族同漢族長期共同生活在濃厚的以開放性、重商性、兼容性爲特質的嶺南地域文化氛圍中,形成較强的開放意識。以廣州世居滿族爲例,他們通過滿族聯誼會、滿族小學和滿族墳場等維護本民族的群體利益和族群認同。每個月組織滿族老人一起學習、活動;每年教師節、清明節、重陽節、春節都組織大家進行聯誼,還組織不定期的族胞聚會。他們的每一次活動都得到廣州市相關民族管理部門的大力支持,一旦族胞遇到生活、工作中的困難,他們積極地尋求政府、地方組織和當地社會的幫助。這是一個善於學習、善於爲自己的發展創造機會的少數民族族群,在他們中間涌現出很多優秀的廣州建設人才。據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的數據顯示,廣州滿族中擁有中等以上文化程度的有2991人,占6歲以上人口的77.36%;而廣州市民擁有中等以上文化程度者只占六歲以上人口的65%〔7〕。今天,年輕的滿族族胞通過民族聯誼建立互助關係,在工作上、生意中互相幫忙,尋找發展機會。善於學習,積極地融入國家發展和廣州建設,使廣州世居滿族成爲分佈在全國各地的城市散雜居滿族族群中相當活躍的一支。

  改革開放以來從全國各地進入廣州工作學習的少數民族主要是企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少數民族學生龢民族自治地方駐廣州辦事機構的工作人員,他們普遍具有較高的文化水平與個人素質,在廣州的政治、經濟、科技等領域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廣州市的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尤其是那些遠離民族聚居群體進入城市,已經以城市爲生存依託的民族成員,他們開闊了視野,感受到廣州改革開放使他們獲得的權益。在廣州,他們以國家法律法規、城市管理各項規定、單位内部管理制度和社會公共道德來規範自己的行爲,從文化心理到行爲模式都認同城市文化,努力使自己與城市生活相融合。他們在都市中建立親情、友情;在觀念上力求和城市的意識形態達成一致;在事業上立志有所建樹,自覺地爲廣州的現代化建設服務。

  “少數民族的發展歸根結蒂還是要靠自己”。一位從事了多年民族工作的政府工作人員發出這樣的感慨。作爲處於改革開放最前沿的現代化大都市,廣州的民族工作碩果纍累,有聲有色,這是多種因素作用的結果,其中尤爲重要的一點是散雜居少數民族具備强烈的自我發展意識,他們不等不靠,不怨天尤人,不斤斤計較,自立自强,努力提高自身素質,積極尋找發展機會,在改革開放的洪流中磨練出强大的生命力和競争力。他們靠自己的努力獲得尊重、獲得合作機會,各民族民衆同舟共濟地擔當着繁榮廣州、建設祖國的重任。 

  廣州市地處珠江三角洲政治、經濟、文化的核心地帶, 毗鄰港澳,交通便利,信息發達,與外界交往聯繫比較密切,是改革開放的前沿和綜合試驗區。做好廣州市城市民族工作,形成和睦團結、共同發展的民族關係,可以向世界展示我國各民族團結進步的面貌和改革開放的成就,樹立國家形象,有利於引進外資和先進技術,加强國際間經濟、文化的交流與合作。同時廣州各民族和諧發展的先進經驗可以爲中西部民族地區起示範作用,成爲民族地區學習新觀念、新知識、新技術的基地,民族地區可以從中借鑒和吸收城市散雜居民族工作的先進經驗,處理好當地民族關係,促進全國各民族和諧發展。

  注 釋:

  〔1〕 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外匯收入和財政實行定額包干,一定5年不變的辦法;在國家計劃指導下,物資、商業實行新的經濟體制,適當利用市場調節;在計劃、物價、勞動工資、企業管理和對外經濟活動等方面,擴大地方管理權限;試辦深圳、珠海、汕頭三個出口特區。

  〔2〕 訪談對象:汪宗猷,滿族,廣州市滿族聯誼會負責人;訪談地點:廣州市越秀區海珠中路123號廣州市滿族聯誼會,訪談時間:2003年9月29日,訪談人:關溪瑩。

  〔3〕廣州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廣州市志》卷二,廣州:廣州出版社,1998年12月。第335頁。

  〔4〕詳見中共廣州市委統戰部官方網站http://www.yoolog.com/DataDetail.

  〔5〕李筱文、盤小梅:《少數民族文化與都市文明之雙向調適——以廣州、深圳爲例》,《廣西民族研究》2001第1期。第29頁。

  〔6〕趙家旺:《廣州民族關係研究》,《廣東技術師範學院(原廣東民族學院)學報》2003年第5期。第83~84頁。

  〔7〕此數據來源於廣東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廣東省誌·少數民族志》,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0年1月。第226~228頁。廣州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廣州市志》卷二《建置志·人口志》,廣州:廣州出版社,1998年12月。第333~344頁;《越秀區滿族志》,越秀區地方誌辦公室内部資料,1994年5月。第23~28頁。經過筆者的整理。

  (作者:關溪瑩,華南農業大學人文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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