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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菊當選無效 民進黨進退維谷



  陳菊當選無效,這對民進黨陣營而言是晴天霹靂,這樣的判決後果嚴重,非同小可,將陷緑營於極大的被動之中,認輸,會大輸,不認輸,也難贏。進退維谷,是之謂也! 

  中評社報導,高雄地方法院昨天下午對國民黨陣營提出的高雄市長「當選無效」之訴作出宣判,法院裁定,高雄市長陳菊當選無效!宣判後,以千票之差落選的國民黨黃俊英陣營士氣大振,陳菊陣營則是考慮是否上訴。 

  原本,大家並不看好今次的判決,以爲不過又是走過場而已,難得有公平公正的裁決,陳菊不會被判當選無效。但是事實表明,高雄地方法院確實有勇氣、有原則、有根據,敢於頂風而上,作出客觀的判決,令人欽佩。 

  據報導,高雄地方法院昨天下午針對第四屆高雄市長選舉「當選無效」及「選舉無效」官司作出判決。法官認爲,陳菊在投票前的選舉伎倆,足以影響選舉結果,裁定陳菊「當選無效」,全案還可上訴。如果陳菊陣營不上訴,就必須重新舉行市長選舉。如果陳菊陣營上訴,根據臺灣的「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選舉訴訟以二審終結,並不得提起再審之訴;各審受理之法院應於6個月內審結。當選無效之訴經判決無效確定者,其當選無效。 

  判決作出後,高雄地方法院作出説明,指出選前深夜的「走路工(買票)事件」,經過陳菊陣營不實渲染成「黃俊英賄選被抓到了」,再經過媒體傳播,讓黃俊英沒有機會爲自己辯解。法官認爲這是一場「極不公平的選舉」,合議庭因此認爲,陳菊違反臺灣的「選罷法」第103條第1項第2款:「以强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法,妨害他人競選,自由行使投票權,或執行職務」,於是裁定陳菊當選無效。

  由此可知,陳菊陣營最爲人詬病,也就是失公允的方面,是「投票前的選舉伎倆」,即是「走路工事件」。「走路工事件」發生於去年12月8日高雄市長投票前夜,陳菊陣營以競選對手「黃俊英賄選抓到了」爲題召開記者會,指控黃俊英陣營在當天晚上的造勢晚會之後,在遊覽車上發放給每人新臺幣500元「走路工」,併當場提出物证和人证。如今從法院的判決來看,這純屬是陳菊陣營的造假指控,是抹黑對手的非法手段。性質是極其惡劣的。 

  盡管這個案子有可能會繼續拖下去,但是,陳菊的合理性受到了法律的質疑,必然大失民意。陳菊大可拒不認錯,繼續拖下去,但是越拖對民進黨越被動。 

  第一,陳菊的威信已除,她的市長位置將實際被空置,無法發號施令,道致高雄市政府機器空轉,長此下去,於市政民生不利,必激怒廣大民意。同時,更加嚴重地影響民進黨的形象,不斷地減分,令其難堪。 

  第二,如果拖到6個月後,法院仍然判陳菊當選無效,南部的民進黨集團將跌入最低潮境地,士氣一蹶不振,將使民進黨的2008年大選受到直接衝擊,嚴重影響民意,危機倍增。 

  第三,如果陳菊退出,國民黨勢必受到鼓舞,大快人心,整體氣勢會得到恢復,迅速上昇。如果經過重選,國民黨奪得政權,這股士氣對國民黨大利!陳菊縱然不退出,國民黨的上昇氣勢也無法阻擋。 

  陳水扁在第一時間致電陳菊,希望陳菊一定要上訴到底。陳菊在昨天晚間不但强調要上訴到底,還批法官「蹧蹋她」,法官用自己的「顔色」、立場決定這場選舉官司。看來,民進黨陣營已經決定要抗爭到底,甚至有可能故技重施,不惜采用抹藍、抹紅等手段,刺激極端民意,來捍衛政權。因爲陳菊能否佔據高雄市,實在是關乎民進黨的整體政治安全,尤其是關係到2008年大選中民進黨的票數。不到萬不得已,民進黨不敢放棄。 

  國民黨對判決結果表示振奮,認爲司法公正地還國民黨的黃俊英一個公道,但這也是遲來的正義。國民黨「立委」羅世雄並呼籲陳菊陣營放棄上訴,立即舉行重選。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晚間結束出訪行程返回臺灣,被問到高雄市長陳菊被法院一審判決「當選無效」時表示,初步算還國民黨提名人黃俊英一個公道,希望二審也能維持同樣判決。國民黨秘書長吳敦義認爲,高雄的法官判決陳菊敗訴,陳菊可上訴,也可不上訴,但不管如何,陳菊的市長資格已不正當,至少應請假,讓未來高雄市政府的施政作爲,不影響道德的正當性。 

  相信國民黨會抓住機遇,加大力度,重奪高雄市的政權,這對國民黨來説,是一大轉捩點,抓得住,就能夠重新喚起支持者的政治熱情,擴大南部版圖,而且能夠影響南部更大的民意。這對國民黨的2008年選舉,是極其利好的因素。 

  當然,也有二審推翻一審判決的可能,但無論如何,要徹底否認陳菊的「投票前的選舉伎倆」,看來不容易。當然人民已經判決,被判決者只能徒呼奈何!

  200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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