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目分類 出版社分類



更詳細的組合查詢
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無法建立互信的「一中各表」

  六問聯合報之三

  聯合報在社論中表示:「馬政府無論對內及對北京,皆尚未建立起明朗的論述體系。這使得內部意見紛亂如故,而對岸也持觀望態度。就此而言,一中各表是唯一方案。對台灣,非一中各表,不能維持治理;對大陸,非一中各表,不可能有和平發展」。

  「一中各表」邏輯通嗎?「一中各表」真的可以解決台灣內部紛爭,又有利於兩岸和平發展嗎?我們不這樣認為!以下從三個方面來討論:第一、台灣有沒有能力與大陸進行長期的「一中各表」?第二、「一中各表」為何不利於台灣,也不容於大陸?第三、「一中各表」能夠做為兩岸基本互信的基礎嗎?

  我們先談,台灣有無足夠力量與大陸進行「一中各表」。在討論「一中各表」時,往往以東西德簽署《基礎協定》時,兩德是以「同意歧見」(agreetodisagree)做為借鏡,認為東西德可以在核心問題上「各說各話」,雙方亦因此加入了聯合國,也並沒有因此妨害德國統一,因此主張兩岸也可以將「同意歧見」做為兩岸建立互信或簽署和平協定的基礎。

  在上一篇文章提到,東德以「永久分離」向西德開價,並宣稱如果不接受東德是一個國際法上的主權獨立國家,東德就不與西德和解。西德最後以「承認東德為一個國家,但是不是外國」為妥協,但是仍然堅持其與德國為「同一」的「國家核心理論」。東德原來並不願意接受,不過,在蘇聯老大哥願意接受的情形下,東德的總書記烏布里希特只得被迫下台,換何內克上台,兩德爰達成協定。這個複雜故事背後的權力原貌是:沒有蘇聯的支持,東德根本無法開條件,當蘇聯態度改變時,東德也只好被迫調整立場。因此在本質上,東西德《基礎條約》不是西德與東德,而是西德與蘇聯簽的和平條約。兩岸不同於東西德,未來的兩岸和平協定,外國的力量很難進入,「同意歧見」的「一中各表」難有外力支持空間。

  台北方面另外要自問的是,即使有外在因素,美國對台灣的支持是否高於當時蘇聯對東德的支持,當時波昂是否比今日北京的國際政治影響力大?如果答案均是「否」的話,那麼我們憑甚麼會認為北京會接受「同意歧見」的「一中各表」?毫無疑問地,對於北京來說,「一中」是重要原則議題,我們很難想像北京會同意在原則性問題有歧異的情形下,同意簽署兩岸和平協定與建立兩岸的根本互信。台北為什麼會認為北京需要接受在北京看來有可能會被台灣民主操作成為「永久分裂」的「一中各表」?

  第二、為何「一中各表」不利於台灣?我們可以想想看,北京與171個國家有外交關係,台北只有23個在國際政治上非重量級的邦交國,北京參與的國際組織又遠遠超過台北。請問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會承認北京對於「一個中國」的表述,還是接受台北的表述?在「一中各表」的前提下,台北也只能最多以「中華台北」參與國際組織,講久了,不要說沒有人要聽台北的「一中各表」,連中華民國的名稱是甚麼自己都完全保不住了。對於台北來說,以前的「一中各表」還有胸懷大陸的氣魄,現在的「一中各表」已是自己表不贏大陸,又不敢丟掉一中的說法而已。

  如果我們同意兩岸物質性的權力已經有不對稱的現象,那我們必須考慮,時間拖得愈久,是否對台灣愈為不利?如果同意這個推測,那麼「一中各表」對台灣有利的解釋空間將愈來愈小。

  當然,也會有人認為時間拖得愈久對台灣愈有利。這樣的思維建立在兩個假設下:第一、「中國崩潰論」。例如1990年代中期,李登輝認為中國大陸將會崩解為「七塊」,因此用「戒急用忍」的戰略處理兩岸關係。第二、「柔性台獨」或「穩健台獨」論。這種論述認為只要時間拖得夠久,兩岸認同繼續撕裂,再經過幾次大選,台灣主體意識完全形成,兩岸分裂將只需一個法律程序而已。以上的第一種論述能否成功並不操之在台灣。第二種論述正是「一中各表」不容於北京的地方,他們擔心,同意「一中各表」是否會讓「一中」永遠各自表述下去了,而結果就是「兩個中國」的定型。

  如果讀者同意,兩岸和平協定是兩岸互信的展現,也是兩岸能夠和平發展的基礎,那麼我們必須要對聯合報所說,「對台灣,非一中各表,不能維持治理;對大陸,非一中各表,不可能有和平發展」這一句話表示異議。對台灣內部而言,不要說「一中」,連「中華民國」都是各自表述;對兩岸而言,各說各話的「中國」是不能建立兩岸根本互信的,沒有根本互信,兩岸目前的和平發展是極為脆弱的。

  「一中各表」原本是兩岸間的「求同存異」,但是十多年來,隨著台北政府對於「一中」定義的改變,今日「一中各表」已經變成為求台灣內部「求同存異」的工具。聯合報希望台灣內部與兩岸均能接受「一中各表」,可以說是已經看到了問題,但是我們必須坦率地說,「一中各表」不僅不是如聯合報所說的「唯一方案」,更不是個解決問題的方案。對於藍綠紅三方來說,國家認同問題豈有「各說各話」的空間?

  「一中各表」不是建立在互信,而是建立在自說自話之上,這樣的論述有其實踐上的侷限性。總結本文,可以十六個字來形容:無力實踐、不利台北、不容北京、沒有互信。我們認為,台北必須改變思維,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與北京進行政治對話,就「一中」的定義尋求兩岸都可以接受的「共同表述」,也就是「一中同表」。何謂「一中同表」,簡單地說,兩岸均同意目前的憲法為「一中憲法」,雙方均對不分裂整個中國做出承諾,雙方也願意接受彼此為平等的憲政秩序主體。「一中各表」看起來簡單,但是邏輯上有其侷限性、實踐上也有其脆弱性,「一中同表」看似困難,但是邏輯清楚完整,值得推動。詳細的分析,請容後論。

  原文刊載於《旺報》民國99(2010)年1月21日
最佳瀏覽模式:1024x768或800x600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