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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第五章 聖經基於其本質的特性

  一、聖經的客觀性和權威性

  賽55:10雨雪從天而降,並不返回,却滋潤地土,使地上發芽結實,使撒種的有種,使要吃的有糧。55:11我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决不徒然返回,却要成就我所喜悦的,在我發他去成就的事上(“發他去成就”或作“所命定”)必然亨通。

  彼前1:24因爲:“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他的美榮都像草上的花。草必枯干,花必凋謝;1:25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就是這道。

  羅3:1這樣説來,猶太人有什麽長處,割禮有什麽益處呢?3:2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神的聖言交託他們。3:3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嗎?3:4斷乎不能!不如説,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虚謊的。如經上所記:“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爲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

  聖經是神的啓示,具有最大的客觀性和權威性。

  (一)聖經是神的啓示而不是人的思想的記載

  帖前2:13爲此,我們也不住地感謝神,因你們聽見我們所傳神的道,就領受了;不以爲是人的道,乃以爲是神的道。這道實在是神的,并且運行在你們信主的人心中。

  提後3:16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3:17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彼後1:20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没有可隨私意解説的;1:21因爲預言從來没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説出神的話來。

  聖經並不是依賴於人的解釋而是獨立於人的理解而客觀存在的。人的反應,無論是信或者不信、正確的理解或者錯誤的理解,都不能有損於神的信實和神話語的真實。因此,聖經具有最大的客觀性和權威性。聖經的權威超越於任何個人和組織,包括教皇和教會本身。

  羅3:3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嗎?

  神學是對聖經經文的整理和系統表達,是幫助聖經學習的工具。作爲聖經工具書的神學不可能具有超過聖經本身的權威性,必須要經受聖經的檢驗。神學的科學性、客觀性是以聖經的客觀性爲前提的。我們可以從内心的感受、别人的忠告、環境的改變等等方面來瞭解神的旨意,但是這些途徑的信息都要經過聖經的驗证。對基督徒而言,服從聖經的權威就是服從於神的權威;拒絶聖經的權威等同於拒絶神的權威。而一切的异端都總是從對聖經權威的否認開始的。

  (二)聖經的無誤論

  1.“唯獨聖經”

  16世紀宗教改革的一個重要内容是宣告聖經“唯獨聖經”的權威性:

  聖經是上帝的默示及無誤的真理;

  聖經是上帝特殊啓示的唯一來源;聖經是教會的最高權威,沒有任何人或傳統可以替代;

  聖經是所有人在生活上的最高準則;聖經表明每一個人都違背了上帝的律法,因此所有人都是罪人;

  聖經表明人得救的唯一途徑是因相信主耶穌基督爲救主;

  教會要作牧養及施行教會紀律只能依從聖經內的教導而行;

  我們不可修改或曲解聖經任何字詞内容來迎合屬世的需要。

  2.各有主張的聖經無誤論

  福音派神學協會對聖經無誤論的定義是:“唯獨聖經和整本聖經都是神著述的話,因此聖經的首份原稿是没有錯誤的”,福音派神學協會的成員都認信這一定義。但是,同樣主張聖經無誤論,實際上具體的内容却可能有很多差异。因這一定義實際上容許四種聖經無誤論主張。

  (1)絶對無誤論

  主張所有聖經中有關事實的叙述,必須能以現代科學的角度去檢定並達到其準確性的要求。若聖經中的叙述和現代科學描述有任何差异,這些科學性和歷史性差异必須能得到完美的解釋。

  (2)全然無誤論

  强調無論是科學性和歷史性資料“乃根據眼睛所見的來記録”。因此,全然無誤論能忍受那些科學性和歷史性差异,只要這些差异能被粗略地解釋到並無重大分歧。

  (3)有限無誤論

  主張聖經中有關救恩論和有關神、基督耶穌、聖靈、人和罪的道理等等重要教義的叙述是無誤的。因此,聖經中有關科學性和歷史性之叙述,只是在反映當時作者的文化處境,這些敘述對現代讀者雖看似有錯,現代人仍能主張有限無誤論,因聖經仍準確無誤地教導重要教義。

  (4)目的無誤論

  主張聖經没有認知性的知識,聖經啓示的目的不是要用其内容建立教義,而是要人能與基督建立個人關係。所以,現代人從聖經裏發現的科學性和歷史性差异,若没有妨礙到聖經引導人與基督建立個人關係,這些看似有錯的叙述是不須理會的。

  我們所認同的聖經無誤論觀點是全然無誤論。

  威斯敏斯特信條對聖經的無誤論和默示觀以及清晰性有着正確的表述:

  “聖經的權威,人人皆當信服,這權威不是建基於任何人或教會的見证,而是全然建基於神——這位聖經的作者(祂本身就是真理)。所以,人應當接受,因爲它是神的話。”

  “我們之能够完全的信服並確知聖經是無謬誤的真理,且具有屬神的權威,乃是來自聖靈内在的工作,在我們心裏並伴隨着神的話所作的見证。”

  “聖經所記載的各種事情,本來不都一樣明顯,且人所明白的程度也各有不同;但那些與得救有關,人必須知道、必須相信、必須遵守的事,都已在聖經中某處或别處,清楚地提出詳述,以致不但有學問的人,即使無學問的人,不必用什麽巧妙的辦法,只要按常法殷勤學習,都可以充分的瞭解。”

  3.聖經的原本、鈔本和譯本

  雖然聖經的無誤首先是指聖經的原本而言的,今天我們所擁有的聖經希伯來文和希臘文手稿是歷代聖徒的鈔本,無法分辨每一經卷最初的原稿。但是,舊約和新約現存的古代鈔本表明,這些鈔本之間的差异性非常小。我們可以相信,這些鈔本在聖經原意的保存上有神奇妙的護理和保守,以至於我們可以憑藉已有的聖經文本和一定的“經文鑒别學”(textual criticism)的幫助,足可以看見神全備的啓示。

  聖經的譯本是使用不同的語言對原文進行的翻譯,不可避免地會受到語言差异和翻譯者神學前設的影響,所以,没有一本譯本可以自我主張是完全吻合原文全部原意的。但是,我們可以肯定,這些譯本經過翻譯者忠心、嚴謹的遣詞用句,對絶大部分經文的翻譯是符合原意的,足以使我們不會錯失任何重要的真理。并且,系統神學的成果,會不斷地幫助我們從整本聖經存有論當中,更有把握理解原文的意思,從而對譯本進行不斷地修訂完善。事實上我們也看到,神保守這些譯本經過歷代聖經學者持續不斷地更新訂正,語言文字的表達會越來越合乎原意、越來越清晰。

  二、聖經的目的性和充足性

  (一)聖經的目的性

  1.聖經告訴我們,聖經所記載的内容是有取舍的

  申29:29“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約20:30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迹,没有記在這書上。20:31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并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2.聖經内容存在取舍這一情形本身,啓示了神賜下聖經有特定的目的

  申30:19我今日呼天唤地向你作見证,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

  太4:4耶穌却回答説:“經上記着説:‘人活着,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

  聖經不是給少數人的神秘符咒的集合。神不但在舊約中多次多方透過先知賜下祂的話語,更最終借着耶穌道成肉身親自顯明祂的心意並記載在新約之中。上帝願意向人啓示祂自己這件事本身和神啓示的内容,都彰顯了神向人的慈愛和神拯救的心意。

  3.神默示聖經的目的是爲了“好叫人看見、知道、思想、明白”(賽41:20)

  聖經被啓示,是爲讓聽到、看到的衆人都能够知道、思想、明白,進而受感、悔改、回應、信靠、遵循,以至於可以認識祂而得到救贖,並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進入至聖所並預備行各樣的善事。這就是聖經的目的性。

  聖經是使人得救的生命之道的啓示的記載。對聖經的學習目的是爲了造就人的生命。因此,聖經的學習和教學法與其他學科不同——不是以不斷創新立异爲榮,對聖經啓示的學習一定要以生命之道爲核心,要有其邊界,是“求真”而不是“求新”(來4:12-14)。

  (二)聖經的充足性

  聖經舊約39卷在主後90年確立爲正典,新約27卷在主後397年確立爲正典,以後不再有增添。

  天主教在66卷聖經正典之外還有次經。在神學思考時,這些次經實際上被看爲與正典有同樣的地位,“煉獄”等等學説由此而生,也間接導致了贖罪券等有悖於聖經啓示的謬誤發生。宗教改革的一個重要宣告就是“惟獨聖經(正典)”,而拒絶聖經正典以外的材料與聖經具同樣的地位。

  從神的能力來説,神在今天仍然應該能够給人啓示,信徒也不斷有新的見证,但是爲什麽聖經的正典不可以、也不需要再增添?答案是,聖經具有充足性。

  1.聖經的充足性不是指聖經的知識包羅萬象

  申29:29“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約3:12我對你們説地上的事,你們尚且不信;若説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

  羅11:33-36深哉! 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踪迹何其難尋! 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因爲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 

  聖經的内容不是無所不包。有許多的知識,甚至是關於神的一些知識,例如三一神内在的運行,聖經並没有清楚地啓示給我們。

  2.聖經的充足性是指,聖經充分地完成了神啓示救恩的目的,即聖經包含了所有我們在救恩、靈命與成長等方面所有有必要知道的事

  路24:25耶穌對他們説:“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説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24:26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24:27於是從摩西和衆先知起,凡經上所指着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

  多2:11因爲神救衆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

  羅16:25惟有神能照我所傳的福音和所講的耶穌基督,並照永古隱藏不言的奥秘,堅固你們的心。16:26這奥秘如今顯明出來,而且按着永生神的命,借衆先知的書指示萬國的民,使他們信服真道。

  西1:25我照神爲你們所賜我的職分作了教會的執事,要把神的道理傳得全備,1:26這道理就是歷世歷代所隱藏的奥秘,但如今向他的聖徒顯明瞭。

  弗6:19也爲我祈求,使我得着口才,能以放膽,開口講明福音的奥秘,6:20我爲這福音的奥秘作了帶鎖鏈的使者,並使我照着當盡的本分放膽講論。

  聖經的充足性也意味着,在救恩論即聖經的基本目的方面,不應該再存有影響我們得救的信心的奥秘。因此,我們要“爲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地争辯”(猶1:3),而不要再以“使神的旨意暗昧不明”( 伯38:2)的“奥秘論”來攔阻信徒自由地思想神的救恩。

  3.聖經告訴我們,在神默示的護理和聖靈的保守之下,聖經的寫作足以實現神的目的

  約17:8因爲你所賜給我的道,我已經賜給他們。他們也領受了,又確實知道,我是從你出來的,并且信你差了我來。

  太28:19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28:20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聖經向人顯明救恩的啓示既已經足够,就不需要什麽新的啓示或道理上的進步與發展來補充。神在聖經中已經啓示給我們的,就是祂認爲我們需要知道的。所以,我們應當强調聖經所强調的,并且滿足於神在聖經裏已經作出的啓示。 

  4.聖經的充足性教義在今天有特别的意義,是教會幫助信徒扺禦邪教的有力武器

  今天,弟兄姊妹當警醒,許多打着“基督教”旗號的邪教的一個突出特徵,就是否定聖經的充足性,在聖經之外再立自己的“經典”。這是聖經充足性所反對的(約貳9 -10)。

  5.只有堅持聖經的充足性,才能真正堅持聖經的權威性

  互補解經神學體系的産生,實質上是由於其聖經觀没有牢固地確立對“聖經的充足性”的認識。如果一方面承認聖經的權威,另一方面也同時承認聖經以外的傳統、哲學、理性、經歷和文化之影響,實際上就是否定了聖經的充足性,進而也就否定了聖經的權威性。

  换言之,堅持聖經的充足性,是建立“以經解經”神學系統的首要前提。没有對聖經充足性的持守,就不可能真正堅持以經解經的神學治學法和釋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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