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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關於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整合問題的探討

  全球範圍内的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已成爲一種不可阻擋的發展趨勢,而且逐步超越傳統自由貿易協議(區)的範圍與内涵。目前全球範圍内已建成、且具成效的重要區域經濟整合包括高度整合的歐盟、東盟、北美自由貿易區、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等,正在建構的重要多邊區域經濟整合包括持續擴大的跨太平洋伙伴關係協定(TPP)、“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係”(RECP)〔1〕、“中日韓—東盟自由貿易區”、“美國—歐盟跨大西洋貿易與投資伙伴協議”(TTIP)與“亞太自由貿易區”(FTAAP)等等。這些跨境、大型、多邊自由貿易區的建構,正在重新改寫世界經濟版圖,對未來國際經濟關係、世界政治格局與大國關係的互動甚至海峽兩岸關係等均將生産重要影響。尤其是在亞太地區,由美國主導的TPP與東盟及中國等共同主導的RECP成爲最受關注、也是影響巨大的兩大區域經濟整合。兩者存在着某種程度的區域競争與抗衡關係,在某種意義上也彰顯了中美兩强在亞太地區經貿戰略的新變化。有學者認爲美國主導的TPP與東盟、中國等主導的RECP,本質上是一種形式的亞太主義和東亞主義之争〔2〕。亞太地區這一區域經濟整合形勢變化,對海峽兩岸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提出新的挑戰與課題,需要共同面對,尋找新的發展與合作機遇。 

  一、兩岸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經濟整合的處境、角色與戰略選擇 

  當前海峽兩岸在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中的處境、地位與角色不同,參與程度不同,尤其是對參與TPP、RECP有不同的戰略選擇。 

  (一)海峽兩岸在區域經濟合作與經濟整合中呈現不同的發展態勢 

  新世紀以來,大陸與台灣都在積極争取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擴大對外簽署自由貿易協議(FTA)。但由於兩岸政治經濟地位的差异及兩岸關係的特殊性,經濟自由化程度並不高的大陸對參與區域經濟整合更爲積極、主動,並取得較大進展,目前已簽署近30個單邊與多邊FTA,並有多個FTA在協商談判之中,在亞太地區則主要包括了中韓自由貿易協定(預計2014年簽署)、中日韓自由貿易協定、中澳自由貿易協定、區域全面經濟伙伴協定(REPC)等。台灣簽署FTA的進展不如預期,除了兩岸簽署的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外,僅簽署了5個FTA(與5個南美國家簽署了4個FTA及2013年與新西蘭簽署的經濟合作協議ANZTEC)。另外,另與新加坡完成了經濟伙伴協議(ASTEP)實質談判。目前台灣是亞太地區主要經濟體中除朝鮮之外參與區域經濟整合最少的一個,因此島内一直有台灣經濟發展邊緣化之擔憂,於是争取參與更多區域經濟整合、簽署更多自由貿易協議成爲台灣重要的對外經濟發展戰略目標。 

  觀察海峽兩岸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問題,也有諸多類似之外,簽署對象均以發展中國家或地區爲主,均是小型經濟體,還没有與大型經濟體簽署FTA,兩岸參與多邊的FTA更少,台灣一個也没有,大陸只有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協定。可見,海峽兩岸在參與區域經濟合作尤其是區域經濟整合問題上還需要做出更大的努力。 

  (二)海峽兩岸對參與TPP、RECP的態度與戰略之差异 

  海峽兩岸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的戰略目標與重心並不一致。台灣對外經濟重心在東亞(對大陸與東南亞外貿出口占總出口的65%左右),但參與區域經濟整合戰略目標則更重視美國主導的TPP;大陸經濟重心在全球,但區域經濟整合的戰略重心却在東亞與東南亞,更重視RECP,而不是TPP,與台灣有明顯差异。近期以來,台灣雖然也主張參與RECP,但不如在參加TPP問題上態度積極,投入的精力與努力相對不足。雖然與RECP的啓動時機較晚有密切關係,但台灣對美國及TPP的政治考慮仍是重要原因,有强化台美經濟關係及鞏固台美準軍事安全同盟的考慮。 

  早在TPP前身跨太平洋戰略伙伴經濟關係協定於2005年誕生之時,台灣就明確表示申請將加入TPP,並希望形成P4+1的自由貿易區。在美國主導TPP之後,台灣就將加入TPP列爲最重要的參與亞太經濟區域整合的戰略目標。2012年,馬英九在“黄金十年”“願景規劃”中提出力争在2020年加入TPP的戰略目標。隨後,台灣制訂“經濟合作協議(ECA)推動暨行動計劃”,提出“同時推動、多元接觸、逐一協商”的策略與方針,確立從四大路徑加快與台重要貿易的協商。首先是完成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的後續協商,其次與新加坡、新西蘭等非邦交國推進經濟合作協議(ECA)談判,再次是接着與美國、日本、歐盟及東盟等重要貿易伙伴采取“堆積木”策略,針對個别ECA進行談判,最後在2020年加入TPP〔3〕。2012年日本轉向積極争取加入TPP並與美國展開談判後,台灣進一步表示希望在更短的時間内加入TPP。 

  隨着亞太及全球範圍内區域經濟整合的快速發展,台灣對參與TPP與RECP的態度更加積極。2013年10月5日,APEC雙部長會議就“APEC與持續演變之區域經濟機制”進行討論,台灣“經建會”主委管中閔發言時表示,“APEC及其他區域經濟組織應以更開放的態度,而不該以各種理由排除台灣加入,區域經濟機制不該是開放性區域經濟主義的障礙”。他還引用前美國總統甘乃迪於1961年在加拿大演説時的名言,“地理位置讓我們變成鄰居,歷史讓我們變成朋友,經濟讓我們變成盟友。因自然而結合的,没有人應該被拆散”,力争APEC成員支持台灣加入TPP與RECP〔4〕。不過,台灣參與的戰略重心仍是TPP而非RECP。 

  大陸對參與TPP政策並不明確,存在較大分歧,是大陸面臨的另一重要課題。2013年3月,大陸商務部發言人沈丹陽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世界各經濟體都有權根據自身國情和發展,選擇參與適合自己的區域經濟合作,中國大陸將持續與各方溝通交流,同時强調“中國大陸將加快自己的自貿區戰略”。新任商務部部長高虎城也表示,未來工作重點將包括積極參與多邊和區域、次區域經貿合作,提昇國際話語權及深化兩岸四地經貿合作〔5〕。然而,直到目前,大陸還没有明確的參與TPP的政策立場,學界意見更分歧,没有共識。參與派認爲,中國大陸如果不加入,將會被排斥在新的國際經濟規則之外而被迫接受别人制定的規則;反對派則認爲,如果中國大陸要加入,則會面臨更大的經濟開放挑戰,經濟上不一定能够承受如此大的壓力,况且TPP成員也未必會同意中國大陸加入。不過,大陸學界多篇文章與報導顯示,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重要背景則是爲了應對TPP的發展〔6〕。大陸的這一考慮,與台灣建設“自由經濟示範區”旨在參與TPP的目標類似,但至今大陸官方並没有明確的參與TPP的政策,應該仍在研究階段。 

  由此發現,大陸更重視東亞區域經濟整合與RECP,對參與TPP相當謹慎。大陸與東盟自由貿易區發展成效顯著,目前已開始提出推動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昇級版”,推動簽署RECP,深化區域經濟合作,推進中國與東盟合作由“黄金十年”向“鑽石十年”發展。但如何面對美國主導的TPP的發展,是大陸無法逥避的區域經濟整合的重大課題,需要加强研究,做出明智决策。 

  (三)海峽兩岸對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的政策主張趨向 

  多年來,台灣方面一直希望大陸爲台灣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創造條件或主張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大陸方面對台灣方面的建議與主張十分重視,也提出一些原則性的意見。海峽兩岸雖然表達了對台灣參與或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的某種合作願望與政策主張,但並没有就這一重大問題達成共識,也没有取得任何重要進展。 

  在2013年4月亞洲博鰲論壇期間,台灣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榮譽董事長蕭萬長向中共中央中總書記習近平提出,希望兩岸共同面對全球經濟新局,共同搆築兩岸願景,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習近平總書記表示,“兩岸可以適時務實探討經濟共同發展、區域經濟合作進程相銜接的適當方式和可行途徑,爲兩岸經濟合作增添新的活力”。同年11月,中國國民黨召開的第十九次全代會提出的兩岸政策綱領中有兩項重要政策:“停止兩岸外交惡鬥,促進兩岸共同參與國際組織及活動”,“兩岸就周邊海域之資源開發及生態維護展開交流合作,促進海洋資源的永續利用”〔7〕。這是國民黨重要的兩岸政策主張,雖然没有明確提出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的概念,但“促進兩岸共同參與國際組織及活動”則包含了這一内容,而且還提出兩岸在周邊海洋資源開發與合作,值得肯定,爲兩岸區域經濟合作提供了一定的政治條件。 

  可以説,目前海峽兩岸高層均非常重視兩岸經濟共同發展、區域經濟合作與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差别在於,台灣方面關注的重點是,大陸協助台灣參與或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大陸關注的重點是,兩岸經濟共同發展及參與區域經濟合作尤其是參與亞太區域經濟合作的方式與途徑,而且特别强調“探討”,即目前尚没有具體方案,需要兩岸共同研究。可見,台灣參與或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兩岸如何互動與合作是一個重大課題,目前還没有找到一個切實可行、兩岸能够共同接受與互利共贏的方案。 

  總體看,海峽兩岸在台灣參與或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這一問題上的態度、立場與目標既有一致性,也有顯著差异。台灣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的戰略考慮,不只是爲了避免經濟邊緣化與提高經濟競争力的重要經濟戰略,而且是爲了拓展國際空間、參與國際活動與參與國際經濟組織的重要政治戰略。另外,台當局還將兩岸簽署ECFA視爲台灣對外簽署FTA或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的敲門磚與墊脚石,認爲只有兩岸簽署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台灣才有可能或較爲順利的對外簽署FTA。大陸如何面對台灣對外簽署FTA或兩岸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確實是一個非常棘手的重要問題,並不容易解决。大陸不反對台灣參與或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但前提條件是“不能造成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局面”,而且主張兩岸共同“探討”這一問題,但由於兩岸未能就這一重大議題展開協商,從而至今還没有具體的政策與方案。 

  2013年10月在上海召開的首届兩岸和平論壇,雖然討論的核心是兩岸民間政治對話,但在論壇上則廣泛討論了兩岸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問題,尤其是在提出的10項“對若干問題的認知”中第5條便是“在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進程加快的背景下,兩岸應在經濟合作及既有相關協議基礎上,共同探討可行路徑和機制,因應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係協定(RECP)和跨太平洋戰略經濟伙伴關係協定(TPP)等區域經濟整合趨勢,加强涉外經濟事務的協調與合作,以維護和增進兩岸共同利益”〔8〕。也只是提出較爲抽象的、原則性的主張,也没有形成共識與政策性意見。 

  從上述兩岸關於台灣參與或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的論述可以看出,兩岸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顯然不僅僅是一個經濟問題,也是一個重大政治問題,需要兩岸共同面對、協商與合作。如果海峽兩岸能够實現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經濟整合,則有助於擴大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内涵,有助於鞏固和推進兩岸關係的發展。 

  二、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的政策設想 

  如何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是當前及未來兩岸面臨的共同課題與任務,需要兩岸的真誠合作與共同努力,尋找可行的解决方案與辦法。 

  (一)海峽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的目標、原則與路徑 

  一個目標:將建構中華經濟聯盟或中華經濟共同體作爲未來兩岸經濟整合的總目標。在完成ECFA後續協商的基礎上,規劃兩岸ECFA的昇級版,積極建構中華經濟聯盟或中華民族經濟共同體。就經濟整合而言,ECFA是FTA性質的自由貿易區,屬經濟整合的初級階段,需要向更高層次的經濟整合目標邁進,即建立ECFA的昇級版。即要加快完成簽署ECFA的後續協議,推進兩岸經濟發展的正常化、制度化、機制化與自由化,在此基礎上逐步建立中華經濟聯盟或中華民族經濟共同體。 

  一個路徑:兩岸建立溝通協商機制。海峽兩岸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是涉及兩岸關係發展的重大問題,同時涉及對外關係,需要建立兩岸溝通協商機制。目前兩會尚未就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問題進行討論與協商。未來是納入現有兩會協商機制進行協商解决,還是在開啓兩岸政治對話之後作爲重大政治性議題進行協商,是迫切需要兩岸達成共識的。依目前形勢,似乎納入現行兩會協商機制應是可行的。 

  兩個原則:一個是堅持政治互信的原則,二是建立經濟互信的原則。鞏固兩岸政治互信是推進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的重要政治基礎與原則。一個中國框架(兩岸一中)與馬英九提出的“新三不”主張(不推動“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或“台灣獨立”)應作爲兩岸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的重要政治基礎。台灣參與或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涉及敏感的政治問題,即涉及台灣拓展國際空間與參與國際經濟組織等問題,海峽兩岸若没有堅持“九二共識”與承認“兩岸一中”的一個中國框架這一政治基礎,就没有基本的政治互信,兩岸就很難實現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 

  建立經濟互信是實現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的重要經濟原則。建立兩岸經濟互信,首先要明確兩岸經濟合作與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或區域經濟整合,是建立在兩岸同屬中華民族經濟這一性質基礎之上的,是爲了實現兩岸經濟的共同發展與中華民族經濟的整體發展。其次,建立兩岸經濟互信,就是要明確兩岸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兩岸有着共同經濟利益與共同經濟目標。再次,在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問題上,兩岸要樹立“包容發展、協同發展與共同發展”的經濟發展與合作理念。 

  (二)兩岸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需要處理好八大關係 

  一是處理好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的關係。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不完全一致,前者是更廣泛的地區或國際經濟合作,包括共同投資、共同建立工業園區、共同參股或合作並購外資企業等多種方式與途經,後者主要是參與雙邊或多邊區域經濟組織,區域經濟整合只是區域經濟合作的形式之一。台灣方面較忽視區域經濟合作,過於重視追求參與區域經濟組織的區域經濟整合,尤其過度重視參與難度更高的TPP,是“舍易求難”。相對的,大陸重視區域經濟整合,但更重視區域經濟合作,在領導人的相關講話中,將區域經濟合作或對外經濟合作置於非常重要地位,而較少專門談及區域經濟整合。 

  未來海峽兩岸應“先易後難”,應更重視區域經濟合作或國際經濟合作,創造更多的經濟合作與參與機會。在此基礎上,同時推進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問題。否則,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尚未實現,却錯過了區域經濟合作的機會。習近平總書記在2013年4月亞洲博鰲論壇上與蕭萬長先生的對話及海協會會長陳德銘於2013年10月中旬訪台時的講話,均强調兩岸區域經濟合作,而不是區域經濟整合。兩岸共同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優於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兩岸合作,加入全球競争,共同開拓國際市場,對台灣經濟發展的意義不亞於參與難度更大的TPP。况且,不宜過於擴大台灣參與TPP的經濟作用,一個經濟體的發展取决於多種因素,尤其是内部政治經濟等因素,參與區域經濟整合雖然重要,但不足以扭轉或改變一個經濟體本身的經濟發展方向,因此主張“區域經濟合作應優先於區域經濟整合”。 

  二是處理好兩岸經濟整合與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的關係。台灣參與或海峽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首先要處理好兩岸關係,優先推動兩岸經濟合作,積極實現兩岸經濟整合,再推動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將兩岸利益置於台灣與大陸各自對外關係利益之上,台灣不能將台美、台日等經濟利益置於兩岸共同利益之上。當前最重要的任務是,台灣應盡快完成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審查、通過及完成海峽兩岸貨物貿易協議的談判與簽署,爲台灣參與或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創造條件,也就是主張“先兩岸,後國際”。 

  三是處理好兩岸參與TPP與RECP的關係。在路徑選擇上,是“先RCPE,後TPP”、“先TPP、後RECP”或“TPP、RECP同時推進”,主張“先RECP,後TPP”。台灣方面的戰略重點顯然是“TPP優先於RECP”,而大陸的戰略重點則是“RECP優先於TPP”。就對台灣經濟發展的意義而言,台灣的經濟重心在大陸與東亞地區,大陸是台灣最大的貿易伙伴,東盟是台灣對外貿易出口增長最快的地區(2007-2012年,台灣對東盟10國出口平均增長9.3%,高居各主要出口市場第一位〔9〕),因此參與RECP對台灣經濟發展的意義非常重要。 

  特别是參與TPP是海峽兩岸共同面臨的挑戰與課題,需要海峽兩岸共同處理與應對。目前的狀况是台灣積極争取加入、大陸態度不明確,并存在多個懸念。首先是台灣能否率先加入?其次是大陸要不要加入?再次是台灣率先加入後對大陸加入是助力還是阻力?最後是兩岸能否就兩岸參與TPP展開交流與協商?這些疑問都是海峽兩岸需要討論與協商的重要問題。

  四是處理好台灣經濟大陸化與國際化的關係。台灣對外經濟發展或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問題,在島内存在台灣經濟“大陸化”與“國際化”的争議。今天島内存在一種普遍共識,認爲台灣經濟過於依賴大陸,分散市場,降低依賴,具有强烈的“反台灣經濟大陸化”的思維與主張,這不符合區域經濟整合理念。同時,在台灣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問題上,民進黨(蔡英文)主張“由世界進入大陸”的發展路徑,即先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再實現兩岸經濟整合,雖然是理論選項之一,但不符合客觀現實。國民黨主張“由大陸走向世界”,即兩岸率先簽署ECFA,然後對外簽署FTA,再參與多邊區域經濟整合。大陸作爲世界第二大經濟體與最大的“製造工廠”,台灣經濟發展如何能逥避大陸化?台灣已有有識之士提出台灣“追求參與區域經濟整合與經濟國際化,不能排拒大陸化”的主張。况且兩岸同屬中華民族經濟,不應排拒台灣經濟的大陸化,而應進一步推進台灣經濟的大陸化,實現兩岸經濟的高度整合,振興中華民族經濟。 

  五是處理好台灣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經濟整合的大陸因素與非大陸因素的關係。台灣將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的障礙主要歸於大陸,認爲是大陸在阻撓。不可否認,兩岸關係的特殊性,兩岸在國際社會互動的復雜性與敏感性,尤其是涉及維護一個中國政策框架(不造成“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問題,兩岸因素或大陸因素是影響台灣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的重要因素之一。但不完全是,非大陸因素也是重要的。一方面,台灣不願公開承認一個中國原則或維護一個中國框架,却要大陸在台灣參與區域經濟整合上做出讓步,對大陸來説是非常困難的。另一方面,台灣經濟自由化步伐緩慢,對農業與部分産業保護嚴格,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尤其是高度開放與自由化的TPP,存在自身政策與制度上的經濟障礙,不能將一切障礙歸於大陸。即使有大陸因素,也需要兩岸在維護一個中國框架的基礎上進行協商解决。 

  六是處理好兩岸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的經濟與政治關係。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是經濟問題,合作的主要目的是争取經濟利益,但不能逥避其中復雜的非經濟問題或政治問題。美國主導下的TPP就有明顯對抗中國大陸的戰略意圖,這一點幾乎没有人能够否認。台灣將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及參與國際經濟組織作爲拓展國際空間的重要戰略,不完全是經濟考慮也是衆所周知的。台灣擔心經濟邊緣化,積極争取雙邊或多邊FTA,但却對香港多次表態希望與台灣簽署FTA的主張逥避與反對,就是政治考慮而非經濟思考的結果。可以説,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主要受兩岸政治關係的影響。兩岸關係緊張,對立,摩擦不斷,影響與制約台灣或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兩岸關係改善,經濟合作加强,在國際上相互支持,則有助於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合作與經濟整合〔10〕。因此,海峽兩岸如何在鞏固政治互信基礎上,如何將兩岸政治問題由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的“負資産”變爲“正資産”,在“政經分離”原則下實現共同參與及互利共贏,仍是海峽兩岸面臨的一大挑戰與困難。 

  七是要處理好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中兩岸合作與競争的關係。海峽兩岸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有共同的利益,可以積極合作,而且只有合作,也才能獲得更多的利益。但兩岸畢竟是兩個不同的經濟體,存在着競争關係,如何處理好兩岸在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中的合作與競争關係,處理好利益分配關係,也是需要海峽兩岸共同面對的。 

  八是處理好兩岸各自參與區域經濟合作、區域經濟整合與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區域經濟整合的關係。在兩岸未達成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共識的情况下,海峽兩岸各自積極參與雙邊或多邊區域經濟合作或區域經濟整合,但盡量不要損害對方的利益,或做一些不利對方的事情。 

  在中日釣魚島争議持續之時,台灣拒絶與大陸聯合保釣,反而與日本率先簽署台日漁業協議(並據知在日本要價高與强硬態度下,台灣以大陸介入東海區域不利美國利益之下,美國協調日本之後達成的協議)。同時,在中菲南海争端持續昇温之際,台灣也啓動與菲律賓的漁業協議談判。顯然,台灣的做法,過度考慮單方面的利益,不利兩岸政治互信與經濟互信,影響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同樣,大陸在開展對外經濟合作及簽署相關經濟協議時,也不要損害台灣的利益,甚至要照顧到台灣的關切龢利益,甚至要爲兩岸的共同參與及合作創造條件,這是建立兩岸經濟互信,强化兩岸共同參與國際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的重要條件。 

  (三)海峽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的模式選擇 

  如果海峽兩岸有意願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與區域經濟整合,以何種方式參與或加入,在理論上有多種模式或方式選擇。 

  一是“WTO模式”,即“陸先台後”。台灣與大陸在加入WTO時,WTO確立了幾個原則與做法: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台灣以“台澎金馬關税區”名義加入,大陸先加入台灣後加入即“陸先台後”。未來兩岸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可以采用這一模式,即大陸與有關國家或地區完成簽署FTA或參與一個區域經濟整合機制之後,台灣再加入。台新經濟合作協議(ANZTEC)即是證明。 

  二是“各自努力模式”,即台灣與大陸各自努力,依靠自己的能力,單獨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分别對外簽署FTA或參與TPP或RECP等。但前提是,台灣或兩岸在不違背一個中國框架或馬英九提出的“不推動台灣獨立、不推動兩個中國、不推動一中一台”的“新三不”原則下,兩岸各自努力,與有關國家或地區簽署FTA或參與有關區域經濟整合機制。需要强調的是,有些國家或地區考慮到與中國大陸的外交關係,在處理與台灣簽署FTA的時候會多有顧慮,台灣能否與其簽署FTA或加入多邊FTA,就存在不確定性。 

  三是“大陸協助模式”,即大陸協助台灣加入。由於台灣争取對外簽署FTA的對象多是大陸的建交國家,涉及到簽署對象國家與大陸的建交公報對一個中國原則的遵守與確認,政治因素有决定性影響。如果能够遵守一個中國框架,大陸可以適當協助台灣加入,即有條件支持台灣加入。這一條件除了不違背一個中國框架外,兩岸還要有高度的政治互信,否則難以做到。這一模式在台灣内部可能會有很大阻力,有人會認爲這一模式有矮化台灣之嫌,也不一定會接受。 

  四是“共同參與模式”即海峽兩岸四地或大陸及港澳台的共同參與。2013年7月5日,海協會理事長陳德銘針對台灣期望能加入區域自由貿易協議一事表示,“在WTO架構下,中國大陸、台澎金馬獨立關税區和香港、澳門,這4個成員一同談區域經濟整合,實力才够”。可見,大陸也主張兩岸及港澳共參與區域經濟整合,但需要協商,因此大陸與台港澳如何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尤其是對於多邊區域經濟整合如RECP等,大陸與台港澳是否可以同時參與,目前仍没有具體方案,但却是未來共同努力的方向。 

  可以説,海峽兩岸參與區域經濟整合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不論是台灣參與還是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合作或區域經濟整合,涉及一個中國框架、兩岸政治互信、兩岸涉外關係、國際經濟整合規則等諸多重大問題,需要海峽兩岸共同面對,謹慎處理,妥善協商,共同參與。實現這一目標的關鍵是海峽兩岸要有足够的政治互信,在不造成“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條件下,通過兩岸協商方式,逐步有效推進,達到台灣妥善參與,兩岸共同參與,實現互利雙贏與共同發展。 

  注釋:

  〔1〕《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係協定》(RECP),目前成員爲東盟(10)+中、日、韓、新、澳、印度(6)共16國,於2012年東亞峰會期間宣佈啓動“更廣泛的區域内全面經濟合作”談判目標。 

  〔2〕吴福成,“台灣對外經濟合作應有的新思維——尋求TPP與東亞經濟合作的‘戰略平衡’”,《兩岸經貿》(台北),2012年第8期,第8-10頁。 

  〔3〕吴福成,“台灣對外經濟合作應有的新思維——尋求TPP與東亞經濟合作的‘戰略平衡’”,《兩岸經貿》(台北),2012年第8期,第8-10頁。 

  〔4〕陳秀蘭,“管中閔APEC發言,盼入TPP、RECP”,台灣《旺報》,2013年10月6日。 

  〔5〕台灣《中國時報》,2013年3月20日。 

  〔6〕劉玉海等,“上海自貿區:TPP規則逼近下的中國棋局”,《21世紀經濟導報》,2013年10月21日,第15版。 

  〔7〕中國新聞網,2013-09-2221:25:57。 

  〔8〕中新社上海2013年10月12日電。兩岸14家民間團體和學術機構共同發佈的《首届兩岸和平論壇紀要》。 

  〔9〕樑啓源,“台灣應加速服務業自由化”,《台灣銀行家》,2013年10月,第6-9—6頁。 

  〔10〕馬英九上台執政後,由於兩岸關係的改善,台灣參與國際經濟組織與區域經濟整合取得重要進展:2009年7月,台灣成爲世界貿易組織政府采購協議(GPA)的正式會員;2012年,台灣與日本簽署“雙邊投資自由化、促進及保護合作協議”;2013年,台灣以中華台北民航總局的身份與貴賓名義參加世界民航組織大會。 

  〔11〕台灣《旺報》,2013年7月6日,A12版。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4年5月號,總第19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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