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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兩岸融合發展的若干概念性思考

  兩岸融合發展是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對台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新時代黨解决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的重要内容,是兩岸關係發展進入新時期掌控台海局勢發展走向、推動國家走向統一的戰略性選擇。兩岸融合發展理念自正式提出後,在繼承與發揚中央對台大政方針、總結對台工作實踐的基礎上,逐漸形成了以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兩岸共同市場和“大四通”“小四通”“兩岸文化教育、醫療衛生合作、社會保障和公共資源共享”等爲主要内涵,以“取消台胞就業許可”“發放台灣居民居住证”“31條措施”“26條措施”等爲政策保障,以“兩岸一家親”“兩岸心靈契合”“兩岸命運共同體”爲價值追求的創新理論體系。兩岸融合發展是針對新形勢下兩岸關係結構特點總結與歸納出的系統性論述,是大陸對台政策與和平統一戰略的進一步拓展,也是未來一段時間做好對台工作的重要抓手。

  一、兩岸融合發展的問題意識與時代特徵

  特定的理論總是在解决具體實際問題的過程中産生與發展的,這就是理論的問題意識與時代特徵。兩岸融合發展理念的提出及其發展,是在系統總結過去一段時期内對台工作實踐經驗的基礎上,並針對台海局勢作出科學判斷後提出的發展兩岸關係的新策略,是兩岸交流合作深化的内在邏輯結果,具有强烈的問題意識和鮮明的時代特徵。

  兩岸融合發展兼具“融合”與“發展”的理論内涵。從字面意義上來看,融合(Integration)是“團結不同事物的行爲或過程,或是將單獨的部分或元素,組合與協調成一個團結的整體”,發展(Development)則是“使得某事物成長,或是變得更大或更高級的行爲或過程”。兩岸融合發展,就是讓兩岸組合與協調成一個整體,協調團結統一的行爲或過程,而且這種行爲或過程是讓兩岸成長,變得更大更好;同時,這也是一個動態的辯證過程,是兩岸成長得更大更進步的團結統一過程。兩岸融合發展涉及經濟、社會、文化心理以及政治等方面的融合,涵蓋了兩岸關係中的大部分内容。劉國深教授認爲,兩岸融合發展的結構應該包括五個方面:(1)兩岸經濟一體化;(2)兩岸社會整合;(3)兩岸文教融合;(4)兩岸共同事務的合作治理;(5)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結構的協商談判。兩岸融合發展强調兩岸的全面融合,最終目標指向台灣問題的解决和國家統一的實現。

  兩岸融合發展是在兩岸政治對立狀態與法理上的内戰狀態尚未結束的前提下制定的針對性方略。盡管兩岸民間交流交往與各領域合作一直如火如荼,但兩岸的政治對立却成爲兩岸關係中重要的不穩定變量。2016年民進黨再度上台執政後,不遺餘力地破壞祖國大陸推行的兩岸融合發展政策。在“法律”層面,民進黨當局通過制定和推行一系列相關規定和管控措施,强化所謂的“台灣共同體”,侵蝕兩岸融合發展基石;建構新的“行政法理”架構,製造兩岸融合發展隔離帶;阻礙兩岸各層面交流交往,消弭兩岸融合發展源動力。類似兩岸這樣政治與經濟高度乖離的互動態勢在當今世界範圍内大概也很難找出第二個案例。這種態勢搆成了兩岸融合發展的基本語境,如果脱離這一語境去討論兩岸融合發展問題,顯然無法全面準確理解兩岸融合發展的真正内涵。

  正是因爲這種獨特的語境約束,以區域一體化理論或社會整合理論來解釋兩岸融合發展問題時都會遇到解釋力减弱的現象。以社會整合理論爲例,“社會整合”亦稱“社會一體化”,係指社會不同因素和部分通過協調作用消除分離狀態,達到融合統一的過程。社會整合可促使社會成員遵守相同的行爲規範,形成共同的價值觀念,加强彼此間的相互依賴和功能互補。因此帕森斯認爲,社會整合可以推動社會體系内部各部門的和諧關係,使體系達到均衡狀態,避免變遷;亦可以保证體系内已有部分的維持,以對抗外來的壓力。社會整合具有文化整合、規範整合、意見整合及功能整合四個層面的内涵。區域一體化理論與社會整合理論在前提裏面即預設了互動行爲主體間政治與經濟社會一致與協調的“合力”關係,這與兩岸關係中政治與經濟關係相互矛盾與扺消的“分力”系統完全不同。因此大致可以判斷,兩岸融合發展的邏輯與區域一體化及社會整合理論的邏輯有很大差异,不可同日而語。

  以政治對立與深度合作同時存在的兩岸關係結構而言,融合發展既是兩岸交流與合作程度深化的自然結果,也是兩岸政治關係與經濟關係、社會關係之間張力的體現,可以認爲是兩岸政治關係與經濟社會關係的拔河,或者説是兩岸關係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兩種發展道路的角力。因此有學者在談及社會融合時將其定位爲“民間互動行爲”,認爲兩岸社會融合是兩岸民衆之間通過多方面互動、理解與合作,逐步實現兩岸民衆在政治、經濟、文化、生活中的平等待遇,最終消除因政治歷史等因素造成的相互之間隔閡與不適應的過程,並在此過程中不斷增强利益聯繫與文化和政治認同。從兩岸關係發展實踐來看,“台獨”勢力及民進黨當局當然不願看到兩岸融合發展局面出現,因此不斷爲兩岸交流合作設置障礙。尤其是2016年民進黨再度上台執政後,變本加厲地通過各種方式設法壓縮兩岸經濟、社會與文化領域的交流合作規模。但台灣民間對此顯然並不認同,從現實情况來看,民進黨當局對兩岸交流合作的壓制力度越大,民間反彈力度就越大,由此引發的社會對立也愈發嚴重。

  兩岸民間社會依託共同的血緣、地緣、文緣以及互利互動關係建立起來的廣泛交往關係爲兩岸融合發展提供了堅實支撑,使兩岸融合發展成爲兩岸互動模式中頗具比較優勢的路徑選擇。這一發展路徑可以反向推動兩岸交流合作的進一步拓展。具體來説,通過實現兩岸經濟社會領域互動關係的不斷進化與昇級,可以不斷深化兩岸交流合作,推動兩岸“應通盡通”以及共同市場的形成,推動相應涉及兩岸融合公共服務政策系統的昇級與優化。兩岸融合發展是針對兩岸政治關係與經濟社會關係乖離局面提出的兩岸關係發展路徑設計,出發點是解决當前兩岸政治對立加劇、“台獨”活動强度昇高情况下的兩岸關係進一步深化發展的問題。兩岸融合發展聚焦於强化社會經濟層面的交流與合作,目標在於加强兩岸民衆間的經濟融合與社會融合,提昇兩岸同胞福祉,凝聚兩岸同胞新共識,推動兩岸關係良性發展,爲實現國家完全統一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二、兩岸融合發展的主要内涵

  在兩岸政治關係與經濟社會關係高度乖離的情况下,兩岸融合發展是對冲兩岸政治對立消極影響,實現兩岸互動關係均衡發展的重要途徑。當然這裏的“融合發展”主要指兩岸經濟社會融合,尤其是社會融合,已經成爲兩岸融合發展的核心内容。從兩岸關係的發展趨勢與發展特點來看,未來社會融合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能成爲兩岸融合發展的最主要平台。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兩岸民間交流與合作積累起了巨大動能,爲兩岸融合發展提供了堅實的經濟和社會基礎。隨着兩岸交流與合作的深化,越來越多的台灣同胞在大陸工作生活甚至長期定居大陸,逐步融入大陸社會的他們在相當長時間内將會成爲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的主要群體。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的基本思路,是以台灣同胞在大陸經濟社會領域享受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爲主要特徵,突出兩岸人民“共建共治共享”,實現經濟融合與社會融合同步並進。因此在融合發展的概念中,“融合”在兩岸政治對立没有鬆弛下來的情况下相當大程度上指涉“融入大陸”這一意涵,即台灣同胞或者台資經濟融入大陸的社會經濟生活,直至與大陸社會融爲一體,形成共同的生活經驗及共同的價值認知,這是目前情况下兩岸融合發展理念的主要政策意涵。

  “以我爲主”的融合觀是兩岸融合發展的重要内容。由於台灣當局的阻撓,兩岸短期内並不具備雙向融合的條件,目前幾乎所有兩岸融合發展措施都是由大陸單方面推動。“兩岸融合呈現單向性、經濟性特點,即大陸主動通過政策性安排,推動台灣民衆有效融入大陸社會經濟之中,政治關係始終是阻礙兩岸融合最主要的擾動因素。”從形式上看,上述“融合”事實上是台胞個人或者群體(企業)逐步與大陸居住地建立聯結並逐步融爲一體的過程。兩岸融合涉及個體、群體和整體三個層次,涉及經濟、社會和心理三個逐步遞進的維度。目前兩岸融合大概還難以達到“整體層面”的高度,受現實層面的兩岸關係的影響,主要應該還是局限於“個體”及“群體”層次。越來越多的台資企業在大陸經濟體系中發揮日益重要的功能,成爲産業鏈的有機組成部分;定居大陸台胞數量不斷增加及其融入大陸社會生活的程度不斷加深,客觀上加速了台胞“同等待遇”不斷落實落細,繼兩岸經濟領域由“比照外資”向“同等待遇”大幅度邁進之後,黨的十九大以來台胞台企享受“同等待遇”開始全面向社會生活領域擴展。《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31條措施”)、《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26條措施”)和《關於應對疫情統籌做好支持台資企業發展和推進台資項目有關工作的通知》陸續發佈以及各地結合自身情况出台的一系列措施,推動了台灣同胞“同等待遇”落實工作快速發展。這些措施的實施加快了台灣同胞融入大陸社會的速度,同時也推動了兩岸融合發展由經濟維度逐步向社會維度邁進。

  經濟融合是兩岸融合發展的主體内容。這方面學界相關研究也比較多,目前學界較有共識的觀點是兩岸經濟融合是一個動態過程,兩岸經濟互動關係隨着兩岸經濟結構的變化不斷調整。一方面,隨着大陸整體科技實力提昇,傳統的兩岸分工體系正在發生變化。改革開放40多年來兩岸在比較優勢基礎上建立起的互補性合作關係是兩岸經濟互動關係較爲顯著的内容。具體來説,大陸發揮勞動力、土地等要素成本低廉的優勢,台灣則發揮其在資本、技術等方面的優勢,雙方在此基礎上形成了互補的合作發展格局。但近年隨着大陸經濟的快速發展,勞動力和資本等要素禀賦發生了偏轉,兩岸建立在傳統比較優勢基礎上的合作及産業間的互補性不再明顯,反而在資本和技術密集型産業方面的競争逐步凸顯。近年來兩岸電子信息産業的競争最爲典型。另一方面,隨着大陸在關鍵産業上自産替代的加速以及共同富裕政策的推進,龐大的内需市場被激活,台資企業傳統上“兩頭在外”的模式必須轉向深度參與大陸經濟内外雙循環發展新格局。大陸的快速發展既增加了台資企業産業昇級的緊迫感,同時又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未來兩岸經濟融合發展將會向更高的層次推進。

  兩岸社會融合的關鍵在於大陸台胞獲得與大陸同胞相同的發展機會。唐樺述及兩岸青年融合時説,兩岸青年融合發展係指確保台灣青年在大陸發展能够獲得必要的機會和資源,通過這些機會和資源,能够全面參與大陸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生活。融合發展更强調青年積極而充滿意義的參與、享受平等、共享社會經驗並獲得基本的社會福利。其實對於青年群體之外的台胞群體來説,“融入大陸社會”的内涵也大致差不多。胡石青認爲,在雙向融合渠道受限的情况下,兩岸社會融合的首要任務就是通過政策及配套措施等積極干預手段,確保台灣同胞在大陸能够獲得必要的機會和資源,從而全面參與大陸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生活,享受應有的社會福利。從融合發展的角度來説,大陸快速發展爲台胞未來發展提供了巨大的自我實現空間,同時大陸經濟的快速進步增加了對台胞的吸引力。在台灣經濟常年低迷和增長乏力的局面之下,與大陸同胞共享同等發展機遇成爲台灣同胞尤其是青年群體融入大陸社會的重要推動因素,也比較真實集中地反映了兩岸社會融合的本質,即兩岸同胞共享大陸在經濟社會快速進步中創造的發展機遇。

  從國家統一戰略的角度來説,融合發展的政策目標在於消解兩岸關係中日益加深的經濟社會融合與時張時弛的政治對立之間的張力。具體的路徑就是通過大陸的發展來解决與消化這一問題,逐步消除兩岸政治對立,推動兩岸經濟社會的進一步融合。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我們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尊重台灣現有的社會制度和台灣同胞生活方式,願意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的機遇。我們將擴大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實現互利互惠,逐步爲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增進台灣同胞福祉。我們將推動兩岸同胞共同弘揚中華文化,促進心靈契合。”將國家統一問題納入國家整體發展戰略,以兩岸發展共贏消解兩岸政治對立,實現國家統一與民族復興的有機結合,是祖國大陸的一貫對台政策主張。可以説,兩岸融合發展直指兩岸關係本質,是這一政策主張的直接體現,是解决台灣問題、實現中華民族復興的最優路徑選擇。

  三、從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到建構兩岸命運共同體

  兩岸融合發展依託祖國大陸快速發展的强大勢能,以提昇兩岸民衆尤其台灣同胞福祉爲基本出發點,强調與台灣同胞分享祖國大陸在發展中創造出的機會以及爲台灣同胞提供個人發展空間,促進兩岸民衆在經濟社會領域的高度融合,最終目標是達成兩岸同胞水乳交融的共存共榮狀態。從過程來説,經濟融合顯然是兩岸融合發展中的先行部分,社會融合在最近幾年則呈現出加速態勢。近年來在大陸學習、工作、生活,參與大陸經濟社會建設的台灣民衆越來越多,大陸已經具備了單方面推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落地生根的群衆基礎與現實條件。社會融合加速本身是隨着定居大陸台胞數量增加和融入程度加深而出現的自然需求,諸如“31條措施”“26條措施”等落實同等待遇政策則是因應上述需求而推出的針對性舉措,兩者共同推動了長居大陸台胞加速融入大陸社會的進程。這一趨勢是大陸快速發展外溢效應逐步顯現的結果,説明大陸對台灣同胞尤其是青年群體的吸引力逐步增大。大陸快速發展形成的磁吸效應正在逐步顯現,赴大陸尋求發展機會的台胞數量不斷增加,兩岸社會融合趨勢逐步形成,兩岸關係中自下而上互動模式發揮的影響越來越大。

  兩岸融合發展之“融合”正在經歷一個由“合作式融合”向“嵌入式融合”的轉化過程。“合作式融合”係指行爲主體(組織或個人)爲某一目標(通常是經濟目標)在大陸生活,在大陸經濟社會生活中發揮一定功能,但行爲主體與大陸社會是疏離的。“嵌入式融合”則是指行爲主體完全融入在地社會,逐步適應在地社會環境,最終成爲在地社會的有機組成部分,完全融入在地社會生活系統。兩岸經濟融合程度的深化主要表現爲台資企業嵌入大陸産業鏈的程度不斷提昇。隨着大陸“雙循環發展戰略”的展開,台資企業作爲兩岸經濟融合發展的重要紐帶,發展模式從以“兩頭在外”爲主逐漸向更多利用大陸本地資源和拓展大陸内銷市場的模式轉變。大陸自産替代的推進和産業轉型昇級則進一步推動台資企業深度嵌入大陸産業鏈,成爲大陸經濟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促使兩岸經濟由“合作式融合”逐步向“嵌入式融合”轉變。在社會領域,兩岸社會融合則表現爲定居大陸的台胞數量不斷增加,這些台胞長期生活於大陸社會,以個體方式或某種形式的群體形式(如以台灣同胞爲主的社會團體)深度融入大陸經濟和社會生活,對大陸社會觀念與價值系統有更深刻的體會與理解,也更容易與大陸的社會認知系統産生共鳴。

  兩岸融合最重要的方面是觀念融合。唐樺認爲台灣青年融入大陸社會主要有以下順序:經濟融合(相對穩定的職業與收入)→生活融合(適應當地的生活習慣)→社會融合(形成一定的人際關係網絡)→身份融合(完成身份建構)。在上述四個階段的融合過程中,身份融合的主要表現形式即爲觀念融合。觀念融合是兩岸融合的最後一塊拼圖,也是最重要的部分。觀念融合的過程也是雙方觀念衝突、妥協與重構的過程,不過這種觀念重構在相當多的時候並非刻意爲之,而是雙方經歷了長時間在地共同生活之後的自然結果。這裏需要强調的是,“觀念融合”並不等同於一般所説的兩岸“文化融合”。事實上“文化融合”概念難以勝任恰當描述和分析兩岸觀念融合的工作。一方面,兩岸文化的基本結構本來没有多大差异,原本就不存在“不融合”的問題;另一方面,“文化融合”泛化了“文化”的概念,甚至將兩岸民衆差异化的情緒表達也視爲兩岸“文化差异”,從而使“文化”的概念内涵太過模糊,導致分析功能較弱。整體來説,長期在地生活是觀念融合的必要條件,特定地域的社會規範對融入者自然會産生規約作用,融入者出於降低生活交易成本的需要,會有意識地去適應這些社會規範,並試圖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内影響和改變這些社會規範。經過長期在地生活後,融入者個人意識與當地社會規範之間的張力逐漸消失,這一融合過程也接近完成。

  兩岸觀念融合是一個由點到面逐步擴散的過程,其影響可以外溢到島内。一方面,目前兩岸融合是以分享大陸高速發展創造出的機遇爲中心展開的,兩岸融合發展走向在很大程度上取决於大陸的發展前景、創造發展機遇的能力以及對台灣同胞的吸納能力。因此兩岸觀念融合事實上是兩岸民衆形成兩岸合作發展共創美好未來共識的過程,這一過程則内藴於兩岸和平發展及國家統一進程之中。兩岸融合發展内化了兩岸共同繁榮的價值訴求,彰顯了以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動兩岸和平統一的人文關懷,體現了兩岸和平發展的核心精神内核,將會全面貫徹於兩岸關係發展的全過程。另一方面,致力於推動當前兩岸融合發展的相關政策設計充分考慮了兩岸關係發展的現實,爲未來融合發展局面的進一步深化預留了空間。易言之,兩岸觀念融合以在大陸工作生活台胞的生活經驗爲基點,可以逐步影響輻射到島内,不斷强化兩岸命運休慼與共的意識,成爲消解島内對抗性觀念系統的支撑性力量。不過想要達到這個目標,可能要求兩岸社會融合和觀念融合達到一定的規模,一旦越過臨界點,融合發展的觀念擴散可能會突然加速。

  兩岸融合發展的目標在於建構兩岸命運共同體。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的過程是共同生活經驗累積的過程,是共同文化認同、民族認同和國家認同等價值觀念的重構過程,也是兩岸命運共同體認同的塑造過程。兩岸社會融合發展就是要“增進同胞親情和福祉,拉近同胞心靈距離,增强對命運共同體的認知”;“讓更多民衆共享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成果,積極促進兩岸同胞在厚植共同利益、弘揚中華文化的過程中,增進對兩岸命運共同體的認知,增强民族自豪感,堅定振興中華的共同信念”。兩岸命運共同體包含“高度融合的經濟與社會組織結構”和“對這些結構高度的認同與歸屬感”兩個部分内容,前者屬於物質層面的内容,後者屬於精神層面的内容。對於一個共同體來説,精神層面的認同往往比物質層面的存在更加重要,共同體的共有觀念可以鞏固或者消解共同體。目前兩岸經濟依存度較高,兩岸在經濟上基本形成了休慼與共的格局,但兩岸在共同體認知與兩岸共識方向上却還有相當大的進步空間,兩岸融合發展的進一步深化就是要推動兩岸命運共同體建構走完“最後一哩路”。

  四、關於兩岸融合發展的延伸思考

  兩岸融合發展是新時代黨解决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的重要一環,融合發展着眼於當前兩岸交流與合作的現實需求展開,具有非常强的針對性和鮮明的時代特徵。從這個意義上説,兩岸融合發展是兩岸和平發展戰略的深化與具體化,主要圍遶當前兩岸情境下和平發展格局深化的問題展開,是和平發展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國家統一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依托實踐經驗對國家統一實現路徑的優化。當然,這並不意味着可以用綫性外推的方式演繹融合發展與國家統一的邏輯關係。兩岸融合發展可以爲兩岸關係由和平發展走向和平統一創造條件,但並不能保证兩岸必然沿着這一道路走向統一。推動兩岸走向和平統一還需要在兩岸融合發展的基礎上不斷尋求推進和平統一的替代思路和更新機制。兩岸融合發展從實踐中來,同時又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是對國家統一理論和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理論的充實與發展。

  現在談及兩岸融合發展時一般將“經濟社會融合”作爲一個整體來看待,不過就兩岸融合發展的實踐來看,“經濟融合”與“社會融合”的表現形式以及溢出效應還是有着很大差别。從具體的實踐形態來看,兩岸經濟融合一般是“合作型融合”,其中以上文提到的“兩頭在外”經營模式較爲典型。在這種情况下,經濟融合併不一定能够導致行爲主體認同在地觀念系統,也不一定導致行爲主體産生融入當地社會的衝動。從在地社會的視角來看,他們更像是“過客”或者是“外來者”。究其原因,兩岸經濟融合多以特定組織單位爲基礎的“整體性”融合爲主,這些組織單位爲行爲主體提供了相當部分的社會生活服務,或是充當了行爲主體獲取必要社會生活服務的中介,因而形成了行爲主體對這些組織單位的認同與歸屬感。在這種情况下,雖然組織單位對當地社會的依存度較高,但依託於組織單位的個人及團體對社會反倒是疏離的。這是長期以來在大陸生活的台胞難以融入當地社會生活的重要原因;從更寬的視角來看,也是兩岸經濟融合與觀念融合經常難以同步發展的重要原因,更是兩岸經濟融合一直無法解决經濟認知與政治認知之間落差的根源。兩岸社會融合在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個體式”的“嵌入型融合”,個人直接與當地社會環境産生聯繫,更加有利於兩岸共同生活經驗和共同價值觀的建構。區分這兩種類型的融合不是要將二者對立起來,而是要尋求二者互相促進提昇融合發展效率的路徑與方法。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推動社會融合可以成爲深化經濟融合的突破口,如果二者能發揮聯動作用,將全面推動兩岸融合發展上昇到一個新高度。

  兩岸融合發展的動力不是兩岸“彼此瞭解程度的加深”,而是台灣同胞無遠弗届的發展需求。兩岸之間存在認知差异是不争的現實,“海峽兩岸隨着政治形勢的變化,可能産生誤解與偏見,但許多時候是由於雙方彼此不够瞭解,以及受歷史與政治因素的影響而認知不一”。從兩岸融合發展的視角來看,强化對彼此的瞭解更有可能是融合發展的“果”而非“因”。從常識上講,交流未必帶來瞭解,瞭解也未必帶來理解,更不一定帶來彼此的相互尊重與欣賞。事實上,兩岸融合發展的根本推動力在於大陸快速發展創造出大量的發展機會及巨大的發展空間恰好匹配了台灣民衆强烈的發展需求。台灣民衆分享這些發展機會,自然帶來了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的結果。推而言之,交流可以推動兩岸融合發展,却並不是兩岸融合發展的動力源。兩岸融合發展的動力源在於大陸創造的發展機遇與台灣同胞提昇發展質量需求的高度耦合,其根本在於大陸的持續快速發展。這也是有學者認爲“融合發展在實踐層面是一項重要的政策概念”的原因,即實現融合發展的關鍵在於制定和實施一系列公共政策、經濟政策。對於台灣同胞來説,兩岸融合發展其實就是分享大陸發展機會;對於大陸而言,兩岸融合發展則是逐步增强自身快速發展在兩岸關係場域的外溢效應並進一步推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的結構優化過程。

  也正是因爲這樣,目前融合發展的單向性格局,即以台灣同胞單向融入大陸爲主流的狀况是符合邏輯的。2014年以來,隨着台灣島内政局變化,兩岸之間持續多年的經貿關係正常化與便利化進程一時受阻,大陸方面從此不再僅僅强調制度層面的兩岸經貿合作,不再局限於擴大兩岸經貿往來規模的單純經濟目標,轉而立基於大陸經濟發展的階段比較優勢,强調讓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的機遇,爲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有關兩岸融合發展的相關論述與政策措施,實際指向大陸通過單方面開放,爲大陸台企台胞給予更多發展機遇的政策實踐過程。融合發展理念下的兩岸關係互動模式着眼於提昇民衆福祉,繞開刻意阻撓兩岸關係發展的民進黨當局及“台獨”勢力,直指台灣民心,是新時期針對台海局勢新變化做出的政策調整並已取得了巨大成效。鑒於民進黨當局對兩岸制度性合作的扺制和不斷阻遏兩岸交流合作,兩岸雙向的社會融合在短期内可能性極低,因此以長居大陸台胞融入在地社會爲突破口,逐步擴大兩岸社會融合的規模與範圍,這是不得已的選擇。

  兩岸融合發展以兩岸共享大陸發展紅利爲基本支點,創造出了更多的共同利益,進而形成了相互依賴的關係以及共同的價值觀念。從這個角度來説,兩岸融合發展的前途在於大陸的發展,大陸的發展能够源源不斷地提供發展紅利,創造更多發展機會與空間,這種嵌入式融合的規模就會不斷擴大。兩岸融合發展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事業快速推進之外溢效應的具體展現,因此兩岸融合發展作爲一種理念不斷被島内民衆接受只是一個時間問題。畢竟大陸擁有如此龐大並快速擴張的市場,以及快速發展創造的巨大發展機遇,不管台灣當局以及緑營政客如何詆毁,都不减其吸引力,這也是這麽多年雖然兩岸政治關係波譎雲詭,但經濟交流合作的規模却不斷上昇、定居大陸台胞尤其是青年群體不斷擴大的原因。同樣,兩岸社會融合也具備同樣的邏輯,并且現在已經開始加速,表明經濟融合的外溢效應正在逐步顯現,兩岸融合發展即將邁入全面融合、逐步深化的新階段。

  五、結語

  兩岸融合發展依託兩岸合作共贏和提昇民生福祉的價值理念,圍遶解决新時期兩岸關係發展深化問題展開,是對國家統一理論的繼承與發展。兩岸融合發展立基於祖國大陸快速發展的現實,秉持“以爲我主”的對台大政方針,以兩岸共享大陸發展機遇爲主要訴求,將兩岸民衆尤其是台灣民衆民生福祉的提昇納入國家發展與民族復興過程,這是統一大業與國家發展戰略協調發展思想的具體體現。近年來,大陸在各個方面快速進步,創造出大量的發展機遇,對台灣同胞的吸引力逐步增加,有意到大陸謀求發展的台灣民衆尤其是青年群體數量不斷增加。大陸涉台部門因應兩岸關係形勢發展需要,不斷出台及落實落細台胞同等待遇的政策措施,推動兩岸融合發展進入快車道。影響所及,兩岸融合發展格局從經濟領域快速向社會領域拓展,其深度與廣度均大幅增加,尤其是長居大陸台胞融入大陸社會的速度加快,成爲近年來兩岸融合發展格局比較顯著的變化。這也昭示兩岸社會融合在兩岸未來融合發展格局中的重要性將會逐步增加,並將成爲兩岸命運共同體建構過程中的關鍵環節。可以預見,兩岸融合發展進程的不斷加快,必將有助於推動兩岸關係良性發展,增進兩岸同胞福祉,爲建構兩岸命運共同體、實現國家完全統一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夯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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