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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9.閩台少數民族特色村寨非物質文化遺産的傳承研究

  一、前言

  根據2020年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及台灣地區民族事務主管部門統計,全國高山族人口共計57萬9853人(大陸地區3479人),其中福建省417人,占大陸地區高山族人口的11.98%,係大陸地區高山族人口最多的省份。歷史上,高山族曾有過“夷”“番”“山胞”等不同稱呼。日本殖民統治台灣時期,高山族還被稱爲“蕃”“高砂族”。目前,在台灣地區高山族一般以“原住民(族)”來概稱。不過所謂“原住民(族)”也不像是民族的名稱,實乃權宜之稱,有待祖國完全統一後進行全方位的民族識别。另外,“高山族”一詞是1945年中國人民抗日戰争勝利,台灣重新回到祖國懷抱後,漢族和其他少數民族對原先居住於台灣的少數民族的統稱。其意在:①否定日本帝國主義佔領時期歧視性和殖民主義性質的族稱“蕃族”和“高砂族”;②台灣島雖小,但它自北到南有62座3000米以上的高山(其中3500米以上的22座)屹立在祖國的東方,稱得上是美麗的高山之島。

  福建省漳州市華安縣是祖國大陸高山族同胞聚居人數最多的縣份之一,全縣共有51户138人,占全省高山族人口的33%,主要分佈在華安縣下屬的7個行政村(仙都鎮送坑村、大地村、市後村、雲山村、下林村,華豐鎮大燕村、沙建鎮沙建村)。其中,送坑村是高山族同胞聚居最多的行政村,也是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高山族《拉手舞》主要傳承人的聚居地。2011年,送坑村的高山族特色村寨建設項目作爲全國高山族的唯一試點項目,列入國家建設規劃。

  少數民族特色村寨是“不同地域的人文歷史和自然環境條件下形成的産物,從不同層面反映着不同區域人類社會不同階段生産力發展水平、群體經濟生活、社會制度、民族關係、宗教信仰等,具有很高的文化價值和經濟價值,是當代和未來支撑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寶貴資源”。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强國。《鄉村振興戰略規劃》也指出,“打造少數民族特色村寨建設典範”。因此,全面推進具有民族特色的民族村寨建設,大力推進少數民族特色文化優質資源的充分挖掘與弘揚,是培育民族文化自信心,優化民族特色文化産業結構,提昇民族特色文化發展路徑的重要保障,是少數民族村寨走向鄉村振興的可持續發展道路的主要途徑。

  歌舞與高山族的日常生活緊密相連,他們藉助歌舞娱樂、會友、連情、祭祀、祭靈……明朝陳第著《東番記》就有提及:“時燕會,則置大罍。團坐,各酌以竹筒,不設肴,樂起跳舞,口亦烏烏若歌曲”,清朝黄叔璥編撰的《台海使槎録》記載:“飲酒不醉,酒酣則起而歌而舞,舞無錦綉披體……跳躍盤旋,如兒戲狀;歌無常曲,就見在景作曼聲,一人歌,群拍手而和”。能歌善舞的高山族同胞造就了華安縣高山族燦爛豐富且獨具特色的舞蹈文化,其中,拉手舞是流行最廣且最具代表性的舞蹈,已於2008年6月被國務院列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録。

  作爲兩岸共有的文化記憶,高山族拉手舞爲華安大地增添了一抹靚麗的色彩。在當下,創新性傳承華安高山族拉手舞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應合理地引導其進行高質量的開發與創造,在傳承民族文化、提昇民族認同、促進民族融合、發展民族特色村寨、推進鄉村振興以及築牢兩岸文化認同層面上發揮其歷史賦予的應有作用。

  二、華安縣高山族拉手舞的發展源流

  拉手舞,顧名思義,就是拉着手唱歌跳舞,清代《台灣府志·番社風俗》就有關於拉手舞的文字記録:“如遇種粟之期,群聚會飲,挽手歌唱、跳躑旋轉以爲樂”,《台灣民族圖説》也寫道:“吉事皆更艷服,頭替野花,纏金絲藤,數十成群,挽手合圍而歌”。作爲一種集體性舞蹈,拉手舞多用於祈年、婚禮等慶祝活動,也可在平時用來娱樂。每逢節日、婚禮、豐收等喜慶之日,高山族男女皆盛裝歡跳拉手舞,常常通宵達旦,慶祝數日。青年男女也經常通過跳拉手舞談情擇偶。“跳舞時參加者圍成一圈或數圈,多沿着圓圈或面向圓心進退。舞蹈中拉手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與兩旁的人相拉,稱‘小拉手’;一種是隔一人相拉,形成互相交叉的連臂拉手,通常稱‘大拉手’。”拉手舞於20世紀中葉由高山族同胞帶入華安縣,其後的發展呈現出從消散到重構的過程。

  (一)客觀文化表征的消散

  華安縣第一代高山族大多是因爲被國民黨抓壯丁而來到大陸,後加入了中國人民解放軍,先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後分配到華安縣工作。定居在華安縣的高山族第一代共有9户,高山族排灣人:林忠富、範金華、嚴谷長;高山族阿美人:劉阿休、高文貴、黄清發;高山族布農人:林富;高山族卑南人:田大作;高山族噶瑪蘭人:高玉蘭。

  早期,第一代高山族仍然保留着本民族的習俗和生活方式,施沛琳教授在華安縣高山族調研時指出,“華安陳氏家族在劉阿休(高山族第一代)在世時,仍多所保留高山族習俗,例如:舞蹈與歌唱,遺留有台灣高山族豐年祭的景象。第二代陳賜添記得劉阿休在農活之餘喜手舞足蹈,跳一些舞步;而第二代陳龍福之麽男陳金木表示,父親會在一些年節時教他們跳高山族舞蹈”。

  但因生活在華安縣的高山族同胞人數較少、居住地分散,且不斷與漢族通婚,所以,經過半個世紀繁衍,其民族語言、飲食習慣、生活方式、宗教信仰、習俗禮儀漸漸與當地漢族融合、不分彼此,即“閩南化”“在地化”的特點十分明顯。中國社會科學院陳建樾研究員稱這種現象爲“族性的隱匿”,“對於一個移入异質社會文化的弱小族群而言,它首先要面對的不是族性的張揚,而是族性的隱匿。唯有融入主流社會,並獲得有效的發展空間,它才有可能開始逐漸回味、展示乃至張揚那些曾經因生存需要而被主動藏匿起來的群體文化特徵”。華安縣高山族同胞爲瞭解决在漢族群體中的生存問題,選擇融入漢族群體,遺忘本民族的文化特徵。隨着華安縣高山族的客觀文化表徵逐漸微弱,拉手舞也未在華安縣高山族後代中傳承,逐漸消散。

  (二)客觀文化表征的重構

  至20世紀90年代初,深圳“錦綉中華民俗村”(我國第一個薈萃各民族民間藝術、民俗風情龢民居建築於一園的大型文化遊覽區,建有25個民族風格典型的村寨)的景區負責人因得知華安縣聚居較多的高山族人口,便來此招募一批高山族青年前往民俗村務工表演高山族舞蹈及其他技藝。但這些高山族青年對本民族舞蹈知之甚少,在“錦綉中華民俗村”學習民族舞蹈而後進行表演展示,這也爲華安縣高山族的文化重構打下基礎。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在國家實施民族文化繁榮發展政策的推動下,地方政府高度重視高山族文化遺産的搶救和保護。在大力培養文化人才,建立高山族舞蹈隊伍;鼓勵高山族文化藝術創作活動,組織編排訓練傳統舞蹈;開展高山族文化的對外交流活動(如全國少數民族運動會、海峽兩岸少數民族豐收節)的同時,政府投資2000萬元,於2012年12月爲高山族拉手舞建立了一個相對穩定的“文化生態壁龕”——高山族特色民族村寨,包括高山族特色民居、高山族文化博覽園、風情表演會所、風情廣場、風情小街區、特色村寨山門、觀景台、瞭望塔等建築,充分還原高山族原有的生活環境、生活方式,爲高山族拉手舞的傳承發展提供了文化生存的生態空間。由此,以國家的政策爲依託,華安縣地方政府爲主導,高山族同胞積極參與的文化重構模式順利推行,拉手舞得以重焕新生。

  三、華安縣高山族拉手舞的發展現狀

  在華安縣政府的幫扶下,高山族拉手舞非遺文化資源得到較好的挖掘、保護和發展,逐漸成爲華安當地别具一格的民族文化品牌,知名度和影響力進一步擴大。

  (一)搶救性保護:成立舞蹈隊伍,培養傳承人才

  20世紀90年代至今,華安縣當地已陸續成立多支舞蹈隊,其中既有官方籌辦的,也有私人組建的。如2000年8月,華安縣教育局專門組建了排練高山族舞蹈的“北溪藝術團”,又組織華安縣高山族第二代成立高山族舞蹈表演隊。目前,華安縣高山族主要有兩支舞蹈隊,一支舞蹈隊由政府組織的,主要負責重要的晚會和節日表演活動等,另一支則是由高山族拉手舞縣級非遺傳承人張金梅組建的土樓舞蹈隊,主要面向遊客,在華安縣土樓景區進行舞蹈演出。

  舞蹈隊員多爲兼職,年齡主要在三十歲以上,以高山族人爲主(主要是高山族第二代),漢族人爲輔,核心隊員是以嚴麗貞以及其丈夫高建生爲代表的高山族第三代。舞蹈教學與動作編排皆由高山族拉手舞縣級非遺傳承人張金梅負責,每當有重大表演活動和大型比賽時,舞蹈隊會提前進行統一排練,地點通常安排在送坑村的高山族廣場,而時間則在晚上。

  2008年6月,拉手舞被國務院列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録,目前已設立了五位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人(省級非遺傳承人:高建生、嚴志强、高榮華;省級非遺傳承人:張金梅、嚴麗貞)。

  (二)展示性保護:參加官方活動,聯動“世遺”景區

  華安縣高山族舞蹈隊的代表作品有《拉手舞》《抛陀螺》《杵舞》《刺球舞》《竹竿舞》《甩發舞》等等。舞蹈隊多次參加海峽兩岸交流活動(如海峽兩岸少數民族豐收節、金門豐年節、海峽兩岸(閩台)少數民族體育文化節等),福建省、漳州市和本縣的文藝匯演、文娱演出(如華安縣新年團拜會),曾榮獲過省級少數民族文藝匯演一、二等奬佳績,也多次舉辦全縣性的高山族廣場舞專場表演。此外,由高山族青年同胞組成華安高山族傳統體育代表隊參加過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福建省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屢獲佳績。如2018年,在福建省第九届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抛陀螺》項目獲技巧類金奬,《鋸木頭争上游》獲得項目綜合類銀奬;2019年,第十一届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福建代表團華安高山族傳統體育表演隊的《鋸木頭争上游》榮獲競技類項目二等奬,《抛陀螺》榮獲技巧類項目三等奬。

  華安縣大地土樓群所在的大地村是高山族的聚居村,高山族拉手舞縣級非遺傳承人張金梅調任華安土樓保護中心工作後,她充分發揮了大地土樓景區的龍頭帶動作用,“將‘非遺’高山族舞蹈融入‘世遺’土樓,希望通過‘非遺’牽手‘世遺’,爲百年土樓文化注入新的活力”。她組建了20多人的土樓舞蹈隊,於2021年起,在二宜樓、清水平台、湯曉丹藝術中心、人民會場等景區爲遊客表演舞蹈(旅遊旺季時一天表演兩場),藉助景區平台展示高山族的舞蹈文化。

  (三)傳承性保護:推廣舞蹈文化,組織兩岸交流

  高山族拉手舞的推廣和普及工作持續推進,在“非遺進校園”與“非遺進社區”方面頗有成效。華安縣民族與宗教事務局積極帶動高山族拉手舞走入校園,爲校方提供購買高山族服飾、道具的費用,並與學校携手開展相關課題(如漳州市中小學德育研究專項課題《民族傳統文化融入幼兒園課程的實踐研究》)。縣級非遺傳承人張金梅致力於高山族拉手舞的教育與普及,在華豐鎮中心幼兒園、實驗小學、縣少年宫、二實幼、三實幼進行高山族舞蹈教學(多所學校將高山族舞蹈設爲幼兒早操),並將高山族舞蹈改編成遊戲,還開設舞蹈公益班,培養後繼力量。在“非遺進社區”方面,2012年開始,張金梅受華安縣婦聯委托,編排了《高山青》《阿裏山姑娘》《站在高崗上》等廣場舞作品,藉助拉手舞的音樂,改編一些拉手舞的動作,向全縣人民推廣“廣場舞版”的拉手舞,使得高山族舞蹈走進千家萬户。

  華安縣高山族舞蹈也在地方政府組織的兩岸民間文化交流活動中不斷改進完善。華安縣先後組團到台灣南投縣九族文化村、屏東排灣族雕刻博物館和台灣少數民族文化園等地采風,瞭解台灣少數民族的民俗風情與文化内涵,挖掘本土高山族文化。不僅走出去,而且還‘請進來’,先後邀請台灣少數民族頭目長老、金門縣少數民族協進會、‘手足原鄉行’系列活動交流團等高山族同胞到華安縣參觀,現場指導特色村寨建設,並進行表演互動,獻技交流。如2016年,全國台聯的組織多位台灣少數民族部落長老及舞蹈教員到送坑村參觀;2019年,華安民族宗教局邀請“原住民藝術團”到當地教授舞蹈。

  四、華安縣高山族拉手舞的傳承困境

  毋庸置疑,人們在華安縣高山族拉手舞傳承與傳揚的嘗試和摸索中確實積攢了一些經驗和成果,但是很多問題依然存在,需要我們深入反思。

  (一)傳承隊伍面臨斷層

  華安縣高山族舞蹈隊目前僅有兩支,青年傳承隊伍單薄,老齡化趨勢明顯;隊員多以兼職爲主,缺少專職舞者。舞蹈隊主要由高山族同胞,尤其是“高二代”組成,漢族人偏少。華安高山族人口十分稀少,且年輕一代的高山族大多外出工作,無法爲舞蹈隊持續供血,導致高山族拉手舞出現内部傳承乏力的困境。此外,在調研過程中,每當問及高山族舞蹈教學人員,采訪者皆只提及縣級非遺傳承人張金梅一人,説明高山族拉手舞缺乏專業的拉手舞教育人才和完善的教育體系,阻礙了拉手舞的進一步發展。

  (二)傳播效能有待提昇

  高山族拉手舞雖時常在全國的大型官方文體活動中亮相,知名度有所提昇,但是在新媒體技術迅猛發展的新階段,高山族拉手舞較少藉助網絡的力量,以互動的方式進入尋常百姓家,使得傳播效能低下,網絡聲量偏弱。筆者在微博、小紅書、Bilibili、抖音等數字化傳播終端平台搜索查閲,只在抖音平台發現一個專門宣傳高山族拉手舞的ID賬號——“張老師”(備註是華安縣高山族舞蹈編導,由縣級非遺傳承人張金梅創建),但發表的作品數量也僅有27個,而且久未更新。在采訪中,華安縣民族與宗教事務局工作人員和舞蹈隊成員都表示有心無力,没有足够的時間和精力進行網絡宣傳。

  (三)文化自覺意識薄弱

  前文已提及,現今的華安高山族在民族融合中呈現“閩南化”“在地化”的特徵,高山族拉手舞的復興是政府主導下推行文化重構模式的産物。對於華安高山族而言,重構的高山族拉手舞並未融入他們的生活中,缺少實用性和日常性,是支離破碎的“聽老人説”,“是特殊情境下的一種象徵符號”。兼職的高山族舞蹈隊隊員雖然十分配合政府的宣傳工作,但作爲拉手舞文化的主要創造者、傳承者龢民族文化内核的關鍵搆成要素,並未展現出主體性,更多是在較低層次上的被動參與宣傳。共同居住在高山族特色民族村寨的漢族群衆對所處地區的文化持觀望態度,缺少共同參與建設的想法。

  (四)理論研究存在短板

  衆所周知,非物質文化遺産的記録與保存,是一項與時間賽跑的工作。但當前,未見高山族拉手舞“數字化保護”和“搶救性記録”工作展開。在高山族拉手舞的理論研究方面,成果十分稀缺,僅有三篇學術論文:董建輝與林鈺瓊合著的《塑造文化傳統:華安高山族的舞蹈實踐》《認同、想象與表達:華安高山族的文化重構》,阮永明的碩士論文《民間舞蹈類非物質文化遺産的瀕危評價與保護性旅遊利用研究——以閩台高山族拉手舞爲例》,而一些書籍提及高山族拉手舞時,也只是簡單的科普性的介紹文字,缺少全局性深入調查的研究成果。

  (五)産業聯動亟須改善

  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的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要求中明確提出要實現“産業興旺”,産業振興是實現鄉村振興戰略的首要和關鍵。目前,高山族拉手舞僅與旅遊業融合發展,未與其他産業(一 、 二 、 三産業)間形成深層次互動,無法彰顯民族文化産業優勢。華安縣大力建設高山族特色民族村寨,試圖通過發展民族特色旅遊,帶動高山族拉手舞走向産業化道路。但在民族文化旅遊資源的開發中,還停留在較淺層次的觀光旅遊,無法體現當地特色,缺少參與程度深、文化體驗性强的高水平“沉浸式”旅遊項目策劃,難以形成規模效應。遊客只能觀看舞蹈表演、觀賞村寨風景,無法深刻體會民族文化内涵。

  五、華安縣高山族拉手舞的傳承舉措

  高山族拉手舞是高山族的文化精髓,也是當地打響高山族文化品牌的關鍵。爲促進高山族拉手舞非遺文化健康發展,正確發揮其對鄉村振興、兩岸融合發展的推動作用,提出以下政策建議:

  (一)人才固本:建立保護梯隊,形成非遺傳承合力

  “‘傳統舞蹈如何走向未來’的關鍵因素在於‘人’,在於能‘有傳統’而走向未來的人。”面對高山族拉手舞專業人才缺失的困境,應壯大非遺傳承群體,大力培養新鮮血液與年輕力量,建立專業的全職舞蹈隊。可借鑒文冬妮學者提出的非遺傳承人保護模式,她提出成長階段的潜在性傳承人培養型保護模式、成年階段的一般性傳承人扶持型保護模式和成熟階段的代表性傳承人體制型保護模式。首先,政府部門、行業協會、學校、企業、代表性傳承人要積極調動一切力量,協同培養社區或校園中對高山族拉手舞感興趣的潜在性傳承人(拉手舞愛好者和志願者),與高校合作開設理論與實踐並重的拉手舞專業課程,在社區開展拉手舞展演活動,鼓勵社區居民體驗參與。其次,合力爲一般性傳承人(拉手舞繼承者)提供開展非遺傳承的機會與平台(如傳習所,建立非遺産業園基地)以及生存的保障;在明確各類傳承人在傳承中作用與職責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高山族拉手舞保護和傳承的基礎,“形成以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人爲核心、繼承人爲中堅力量、愛好者與志願者爲後備支持的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梯隊。”

  (二)宣傳領航:藉助媒體技術,擴大非遺傳播圈層

  學者黄龍光指出,當前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實際存在三條主要的傳承路徑,即原生地原生傳承、原生地次生傳承與離散地衍生傳承,所謂離散地衍生傳承“主要在族際間和跨地域横向流動而非族群内部自然傳遞,應該是一種文化傳播而非傳承”,説明“非遺”的傳播也被認爲是一條新興傳承路徑。《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産法》第三十四條明確指出,“新聞媒體應當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的宣傳,普及非物質文化遺産知識”。推動高山族拉手舞宣傳與新媒體技術的對接,將新媒體技術作爲民間非遺舞蹈文化宣傳的重要工具。利用抖音、快手、微博、微信、Line、Facebook等視頻軟件和社交平台傳播高山族拉手舞的傳媒産品(紀録片、微電影、短視頻、宣傳片等等),或發佈現場直播。同時,充分發揮數字科技的優勢,建立高山族文化數字展覽館,藉助元宇宙的力量,讓觀衆在電腦前就能身臨其境地感受拉手舞的樂趣與魅力。

  (三)内生鑄魂:激發參與熱情,實現非遺永續發展

  “保護中,政府、學者以及社會力量終究是‘外力’,民衆才是傳統舞蹈項目的持有者。只有唤起遺産持有者的文化自覺,重新認識和認同自己的舞蹈文化,才有可能培育起保護和傳承的意願。”應充分發掘華安縣高山族群衆對民族文化發展與保護、開發與傳承的積極性,加强對高山族群衆本民族的文化熏陶和教育,加大民族文化領域就業創業扶持鼓勵政策,吸引更多高山族群衆加入拉手舞文化傳承與保護的隊伍。“股份合作制把各利益主體的責權利有機結合,是被普遍認爲是促進民族村寨社區參與、確保農户合理收益分配的有效措施。”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爲主綫,全面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帶動居住在高山族民族特色村寨的漢族群衆加入高山族文化的建設中,共同發展民族特色村寨文化産業,在增加居民收入、實現共同富裕的同時,以民族特色文化爲紐帶實現民族的互動交流,加强民族團結。

  (四)知識反哺:搭建研究矩陣,永葆非遺生命活力

  “理論研究是‘非遺’保護實踐的思想先導。要保護好傳統舞蹈,除做好實踐,還需要理論建設與創新。”全面吸收民衆、高校、專業舞蹈院校等有機力量開展研究工作,一是推動高山族拉手舞的記録與保護,運用文字、圖片、録音、録像、實物資料和數字媒體等多種方式,系統完整地留存非遺資料,建立高山族拉手舞非遺資料庫。二是開展高山族拉手舞理論研究工作,建立以政府、高校、文化協會、非遺傳承人“産、學、研、演”“四位一體”的協同創新體系,鼓勵更多的研究者通過論壇、專著及論文的方式參與到高山族拉手舞的歷史學、文化學、民族學、宗教學、生態學、美學等方面研究探討中,拓寬高山族拉手舞保護與傳承的深度與廣度,爲拉手舞的保護實踐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論支撑。

  (五)産業賦能:培育融合發展,拓展非遺生存空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産法》明確提出,“國家鼓勵和支持發揮非物質文化遺産資源的特殊優勢,在有效保護的基礎上,合理利用非遺代表性項目,開發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場潜力的文化産品和文化服務”。産業興旺是農村經濟發展的關鍵,在體驗經濟、共享經濟的時代,要不斷發展出深受市場歡迎的非遺産品和服務,培養並不斷壯大消費群體,拓展高山族拉手舞的生存空間,擴大其的知名度。應立足高山族民族特色村寨産業優勢、歷史文化、民族特色、生態資源等要素,打破産業單一發展模式,樹立多産業融合發展理念,主要體現在要打好“非遺”(拉手舞、民族工藝)、旅遊、現代農業(茶業種植)、服務業、文化創意産業等一體化的産業發展組合拳。同時,打破地域限制,持續推動“世遺”“非遺”合力,聯動周邊畲族民族特色村寨融合發展,建立區域性的少數民族文化旅遊綫路,打造少數民族特色村寨民族文化圈、産業發展圈。以此催生出在空間布局上富有活力,以民族特色“非遺”文化旅遊産業爲主導,農業旅遊、生態旅遊、民俗旅遊爲延伸,文化創意産業促發展的新業態。

  六、結語

  華安縣高山族拉手舞具有重要的史學價值、審美價值和經濟價值,要立足民族特色資源,把優秀的非物質文化遺産轉化爲文化優勢、經濟優勢,更好地延續傳承高山族文化,擴展高山族發展空間,提昇華安高山族的社會影響力,築牢兩岸文化認同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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