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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客導遊“惡女珍” 停牌復出又作惡
http://www.CRNTT.com   2010-07-17 11:32:55


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文匯報)
  中評社香港7月17日電/以“這輩子不還,下輩子也要還”大罵內地客的惡女導遊李巧珍,刻薄言行令內地旅客及港人震驚。文匯報報道,有8年帶內地團經驗的“阿珍”原來早有前科,今年初曾因服務態度欠佳被停牌1個月,復工不久即故態復萌,發生今次迫客購物事件,有傳“阿珍”經已“潛逃”內地。旅遊業議會表明為殺一儆百,或會吊銷“阿珍”的導遊證。

  8年帶團經驗 被指服務欠佳

  據旅遊業界消息指,女導遊“阿珍”曾有8年帶團經驗,今年初曾因服務態度欠佳,導遊證被旅遊業議會暫停1個月,卻沒有汲取教訓,復工不久再次以惡劣態度待客;至於金凱國際旅遊接待內地團長達10年,雖曾因違規遭議會罰款,但“宰客”情況不嚴重,營運模式較嚴謹,一向有發通告指示導遊不許強迫購物,就是次事件,業內人士估計是該名導遊自己“慣性宰客”。

  疑似阿珍自辯:人人都要吃飯

  有傳媒前日曾一度接觸到“阿珍”,當時她沒正面承認有關旅行團由她接待,言談間一方面說自己沒迫客購物,一方面卻指旅客參加平價團就要承擔責任,指旅客參加什麼團就有應做的事,並以“人人都要吃飯”、“我為了生存”為惡行開脫,堅稱不認為自己做法有問題。

  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昨日表示,已去信旅行社及涉案導遊,要求14日內解釋,並交由旅議會轄下的規條委員會聆訊。他說,議會已多次致電“阿珍”,但至今仍未能跟她聯絡,若限期前她仍沒有回覆或上訴,規條委員會將如期展開聆訊。他指出,若發現旅行社及導遊違規,旅行社有可能被終止會籍,導遊則會被吊銷牌照。胡兆英指,若最終該導遊被吊銷導遊證,議會將向全港旅行社發出通告。

  議會現時已設立“導遊核證制度”,申請人必須參加議會考核,基本上只要年滿18歲及屬香港居民,有中學學歷就可申請參加考試,居港未滿7年、身份證並非三星的人士也可申請;導遊證有效期3年,導遊必須完成議會指定的“導遊持續專業進修計劃”才可申請續證。一旦被旅客投訴,導遊若被議會裁定違規,就要接受議會懲罰,最重罰則是被吊銷導遊證。

  新來港導遊手法狠

  有指內地團導遊不少是新來港人士,他們帶團手法比港人“更狠”,近日有意見認為議會應提高新來港人士申請門檻,胡兆英昨指議會正研究檢討考取導遊證的安排,包括研究引入嚴謹考試機制,例如要求導遊更熟悉香港地理環境、風土文情,亦會加強培訓,但不會明文列明禁止新來港人士考取導遊證,因為此舉或涉及歧視。

  香港導遊總工會理事劉先美表示,新來港人士的普通話及地道方言較流利,吸引不少旅行社聘請,估計現時7成內地團由新來港人士帶團,有關導遊的價值觀、禮貌及待人接物方式,或與香港的標準不同,若議會要求申請導遊證者需加深對港了解亦屬好事。

  平等機會委員會發言人表示,議會發導遊證時提出的要求必須一視同仁,不能針對新來港人士訂出不一樣的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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