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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業,沒有一個國家鼓勵

http://www.CRNTT.com   2014-02-25 14:04:27  


 
  張軍:他們認為性交易作為人類最古老的行業之一,存在了幾千年,必然有其存在的道理,說到底,這種行業滿足的是人性最深處的某種需求。

  有調查顯示,性交易合法,可以大大降低社會上婦女遭遇性侵害的比例。另外,通過對合法性交易的管理和約束,也可以避免由非法性交易引發的暴力凶殺事件。據統計,從事非法性交易的婦女的非正常死亡率,是普通婦女的6倍。這些從事非法性交易的婦女,由於她們的工作性質不被社會認可,因此經常會發生被毆打甚至是被凶殺情況,在很多美國恐怖電影中,也有一部分變態狂是專門殺妓女的。合法化的管理,無疑也為是對妓女人身權利的保障。

  《新民周刊》:在美國,非法妓女主要以怎樣的形式存在的?

  張軍:美國的非法妓女有兩種,站街女郎和應召服務。前者顧名思義,通常就是穿著暴露的衣物,在街上招攬生意,這種人和顧客之間通常有約定俗成的場所和交易術語,談好價錢後,妓女會將顧客帶到她指定的地方(通常是一些地下小旅館)進行交易。另一種應召女郎,則主要是通過電召的形式,在一些高端的場所為上流社會的達官貴人服務。前紐約州長斯皮策,就是因為被應召女郎曝光性醜聞,而被迫辭職。

合法“紅燈區”的嚴格管制

  《新民周刊》:除美國內華達州外,一些歐洲國家也在法律上允許性交易,這是否意味著,在這些國家,性交易就可以像其他產業一樣公開地進行?

  張軍:有些國家是這樣的,但還有一些國家,雖然通過了性交易合法的法案,但在具體的法條上,還是有很多矛盾的地方。比如瑞典,1999年通過了賣淫合法的法案,但買春客,卻被規定為違法。既然是交易,肯定包括了買賣雙方,瑞典這種允許賣淫禁止買春的法案,從根本上講,還是沒有允許性交易合法化。只不過多數國家要禁止性交易都是採用打擊妓女的途徑來實現,而瑞典卻是打擊嫖客,妓女不違法嫖客違法,說到底還是一個巴掌拍不響,只是體現了立法對於妓女這一弱勢群體的保護。

  《新民周刊》:除瑞典外,還有其他性交易合法的國家,對這一行業有類似的限制嗎?

  張軍:在加拿大,賣淫業原則上也是合法的,但各郡縣的規定不同。一般規定妓女不可以隨意從一個地區遷徙到另一個地區從妓,不准在大街上公開拉客交易,並且妓女不准與18歲以下的未成年男性進行交易。這是很特別的一點,大多數國家只對妓女的年齡有要求,要求年滿18歲或20歲,只沒有具體限制嫖客的年齡。

  《新民周刊》:與這些國家相比,我們衆所周知的荷蘭阿姆斯特丹是否在立法上對性交易更為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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