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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央媒夤夜齊會郭美美收獲了什麼?

http://www.CRNTT.com   2014-08-07 10:37:32  


 
  對上述質疑,央媒官號們或許不便、不能,也或許不屑給出解釋與反駁,但這並不妨礙一些央媒從業者個人做出回應。

  一位認證為中國青年報采編中高層負責人的博主表示,自己早在兩天前就已獲知要在8月4日統一發布對郭美美揭批報道,而昆山爆炸與雲南地震都是在此後發生的,因此,這絕非是有意轉移輿論的安排。

  另一位認證為央視采編人員的博主也表示,拍攝與製作視頻絕非短時間可完成的任務,一切早在準備中了。同樣是以此想間接證明 “半夜12點發”並非有意針對災難報道而為。

  但,這些零星的聲音,根本無法緩解質疑者的質疑批評者的批評。

  很難知道此時的中國紅十字會是怎麼樣的心情:喜?憂?擬或五味雜陳?

  央媒集體行動2個半小時後的凌晨2時半,這個因郭美美而飽受爭議的組織通過官方微博呼籲人們:

  這一刻,請忘記郭美美,把有限的精力和資源全部轉向災區。

  不知紅會在此時是否想過一個問題:如果沒有央媒們的集體夜半“會剿”,又會有誰在“這一刻”能想起還有個郭美美呢?

  一絲懸念都沒有,天亮之後,許多人再次深切“思念”起紅十字會來,一篇篇以郭美美為靶子繼續質疑紅會可能存在腐敗問題的微博與文章相繼湧現。

  同樣是天亮後,央視在揭批郭美美上,從四大央媒夜半平分秋色,到脫穎而出一枝獨秀。因為它有聲有影還能不斷滾動反覆播各個頻道輪番上陣播。一如去年揭批薛蠻子一般。

  槍打出頭鳥。央視的風光獨占引來更猛烈的批評,且這些批評不再有陰謀論色彩,盡顯堂堂直斥風範:

  【央視,你不能這樣做!】刑訴法第十二條:“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案件尚在偵查階段,嫌疑人是否犯罪及何種犯罪皆在未定狀態,還須檢察院審查,律師要搜集辯護證據,最終經法院二審終審。案件沒到檢察院,電視台就把嫌疑人滿世界游街示眾,法律何在?人權何在? ——@賀衛方

  起床後看到央視幾個頻道都在播郭美美案件。一些人未經審判就被拉上了央視,有點常識就知道,不得自證其罪是現代司法的基本通則。為啥郭振璽、芮成鋼不上央視認錯?再說,郭美美是犯事了,你國家電視台把人家父母、舅舅、大姨的底兒都揭一遍,傾向明顯,這種洞穿司法和媒體底線的做法,太醜陋了。——@連鵬

  郭美美上央視現身說法了,實在是受侮辱。郭不過一個單身女孩,不是黨員領導幹部,找個有錢的交往很正常,當然麻將確實打的大點,但也不是搶劫。太普通的一個案件。我更希望芮成鋼、某冰、某某春、某某康,家裡有一個億現金的能源局處長,安徽買賣證件的全國道德模範,上央視。他們定比郭美美效果好。——@王福重

  ......

  聲勢浩大的一場揭批,收獲的卻是一地雞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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