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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一分鐘遭索賠千元”極具標杆意義

  顧客在超市買酸奶,結賬後發現過期1分鐘,為此索賠1000元,超市該賠嗎?經過法院調解,超市最終賠償400元。輿論認為,食品安全無小事,超過了保質期限,就屬於不合格商品,這個案例極具標杆意義,旗幟鮮明地表達出了司法的態度——對銷售過期食品行為絕不姑息,就算過期一分鐘也不行;而且,消費者如此較真值得點贊,是他們的選擇讓商家必須引以為戒,查缺補漏,堵住食品安全隱患,讓更多消費者能買到安全無憂的商品。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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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奶過期1分鐘索賠千元,超市該賠嗎?

  在超市購買到一瓶過期僅1分鐘的酸奶,索賠1000元……2022年8月底,這則消息引發網友的關注和討論。   “食品安全大於天”,食品保質期的截止時間究竟如何確定?食品經營者在保質期方面應注意哪些問題呢?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就這些問題采訪律師,請其從法律角度進行分析。此外記者檢索相關案例注意到,并非所有買到過期食品的情況都能獲得懲罰性賠償,那麼法院作出相應判決的依據又是什麼呢? 4. …【详细】

結賬後發現食物過期1分鐘,責任誰來承擔?

  近日,有網友在超市購買了一瓶酸奶,結賬後發現酸奶過期了1分鐘。網友為此提出索賠1000元的要求,但遭到了超市的拒絕。網友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最終當事雙方達成和解,由超市賠償網友400元。只要買到過期食品就能索賠?商家售賣過期食品該擔何責?什麼情況下商家無需賠償? 只要買到過期食品就能索賠?   一般情況下來說,消費者從超市買到過期食品,即使僅僅過期一分鐘,超市也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根 …【详细】

酸奶過期1分鐘被索賠,冤不冤?

  顧客在超市買酸奶,結賬後發現過期1分鐘,為此索賠1000元,超市該賠嗎?經過法院調解,超市最終賠償小李400元。   關於超市該不該賠,輿論分歧較大。網友的觀點主要分成兩派。一是站消費者:規矩就是規矩,1分鐘也是過期,超市理應賠償;二是為超市喊冤,可能遭遇了“職業打假人”。   關於臨期食品的具體時間界限,國家沒有明確規定,可以參考部分地市的相關文件。如廣州出台的標准是“保質期為1 …【详细】

顧客買酸奶過期1分鐘索賠1000元,超市真的不冤

  近日,小李在超市購買了一瓶酸奶,結賬時突然發現酸奶過期了1分鐘。小李為此向超市索賠1000元,但遭到了超市的拒絕。小李向法院起訴,法庭將案件委托給當地人民調解委員會開展調解。在調解員的勸說下,最終當事雙方達成和解,由超市賠償小李400元。   據報道,小李是在結賬之後,看到小票上的結賬時間為晚上8點29分,而酸奶瓶,保質期為21天,根據生產時期和時間,截止時間正好到當晚8點28分,卡得非 …【详细】

出售過期1分鐘的酸奶,也該賠

  顧客到超市買酸奶,結賬後剛好過期1分鐘的酸奶,顧客索賠1000元,合理嗎?這起發生在現實中的事件,可能也會給我們帶來更多思考。   顧客小李在超市購買一瓶酸奶,結賬時突然發現酸奶過期了1分鐘。小李為此向超市索賠1000元,但遭到超市拒絕。隨後小李向法院起訴,最終當事雙方達成和解,由超市賠償小李400元。   這起案件的關鍵點在於,酸奶是當晚8點28分過期,而結賬時間恰好是8點29分 …【详细】

過期1分鐘的酸奶,值得百分百關注

  顧客買酸奶過期1分鐘索賠1000元,這個話題今天衝上熱搜。故事的結局是在法院的調解下,當事雙方達成和解,超市賠償消費者小李400元。雖然案件已和解,但這“一分鐘”仍然備受關注。   首先,超市確實要為這一分鐘負責。消費者購買行為發生之前,商品的一切問題都由商家負責。小票上的一分一秒都可以證明到底應該是誰的責任。所以消費者購物第一條,別忘了拿發票。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消費者取得商品後故意 …【详细】

酸奶過期1分鐘索賠1000元,考驗“法律的智慧”

  8月31日,媒體披露的一起案例在網上引發了不小的關注。顧客小李在超市購買了一瓶酸奶,結賬時突然發現酸奶過期了1分鐘。小李為此向超市索賠1000元,但遭到了超市的拒絕。最後雙方訴至法院,法庭將案件委托給當地人民調解委員會開展調解,最終當事雙方達成和解,由超市賠償小李400元。   1分鐘索賠1000,這種精確卡點到分鐘的案例并不多見。雖然雙方最終和解,但案子卻在網絡上引發了兩極分化的意見。 …【详细】

酸奶過期1分鐘,依法判賠更有意義

  酸奶過期1分鐘要不要賠?近日一起案例在網上引發了不小的關注。顧客小李在某超市購買了一瓶酸奶,結賬時突然發現酸奶過期了1分鐘。小李為此向超市索賠1000元,但遭到了超市的拒絕。最後雙方訴至法院,法庭將案件委托給當地人民調解委員會開展調解,最終當事雙方達成和解,由超市賠償小李400元。   從媒體的報道來看,這原本是一個非常簡單的案例。   超過了保質期限,就屬於不合格商品。正如律師所 …【详细】

“酸奶過期1分鐘索賠千元”案有什麼警示意義

  近日有媒體報道,浙江省寧波市市民李先生在一家超市購買了一盒標價4.9元的酸奶,結賬後發現小票顯示結賬時間為晚上8時29分,而其所購酸奶的保質期截止時間為當晚8時28分,酸奶已過期1分鐘。於是,他以銷售過期食品為由向超市索賠1000元。在遭拒絕後,他將該超市起訴至法院。法院委托當地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經調解,當事雙方達成和解,由超市賠償小李400元。   該案雖然案值不大,但具有很重要 …【详细】

“過期一分鐘被索賠千元”警示合法經營

  標價4.9元的酸奶,算是超市最不起眼的一筆買賣。可這一筆小買賣,讓顧客和超市都鬧得不愉快,還得麻煩法院審判定結果。小事鬧大,4.9元的案值本身已經意義不大了,顧客數倍的索賠是否合情合理,顯得更加重要。   從調解結果看,由超市賠償小李400元,顯然證明超市的做法存在問題。那超市錯在哪裡,小李索賠有什麼法律依據呢?臨期食品,是即將到達保質期但仍在保質期內的食品。2012年1月27日,國家工 …【详细】

“過期1分鐘賠400元”是堂法治課

  因為酸奶過期1分鐘,超市最後賠償給小李400元,這個案例可謂極具標杆意義。首先,旗幟鮮明地表達出了司法的態度——對銷售過期食品行為絕不姑息,就算過期1分鐘也不行。因為如果對銷售過期1分鐘商品者予以縱容,過期2分鐘、半小時乃至更長時間的行為就可能出現,這必將嚴重危害群衆的身體健康與安全。   事實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對銷售過期商品進行賠償都有明確規定。對於生產或者銷 …【详细】

“過期1分鐘遭索賠千元”是一堂普法課

  此案例一經披露,立即在網上引發不小的關注。對於超市到底該不該賠償,質疑的聲音認為,這1分鐘太巧合,消費者小李卡著點兒索賠,有“職業打假人”之嫌疑。誰都難免有個差錯,作為消費者應該提醒超市,退貨處理即可,動則索賠1000元,太得理不饒人了。   事實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對銷售過期商品進行賠償都有明確規定。對於生產或者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 …【详细】

“過期1分鐘”的較真,有助於提高規則意識

  8月31日,媒體披露的一起案例在網上引發不小關注。顧客小李在超市購買了一瓶酸奶,結賬時發現過期了1分鐘。小李為此向超市索賠1000元,訴至法院,最終當事雙方達成和解,超市賠償小李400元。   為了區區一瓶酸奶大動幹戈,很多人不會這樣幹。我們遇到這種事,一般直接退貨走人,誰願意為這種事費時費力。   與多數人相比,小李的價值就凸顯出來了。首先他站得住理,這個事情,商家經營有明顯失當 …【详细】

無以規則,不成方圓

  近日,寧波鎮海的小李在超市購買了一瓶酸奶,結賬時發現酸奶過期了一分鐘。小李為此向超市提出索賠1000元,但遭到超市的拒絕。於是,他向法院提起訴訟,經過調解,最終當事雙方達成和解,由超市賠償小李400元。   一次普通的購物行為因為一分鐘之差產生了戲劇性的結果。一分鐘之差,過期了,那一分鐘也許是刷條形碼刷得慢了些,也許是顧客拿在手裡多逛了幾圈。   專家解釋,臨界時間點以小票上顯示的 …【详细】

是挑戰也是契機

  這起消費糾紛讓許多人聯想到“職業打假人”,質疑這樣的維權方式,會不會就是為了謀取經濟收益。也有人認為,只要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就應該得到維護。“職業打假人”就是專門從事打假工作,把打假作為一種職業并獲得經濟回報的人。1994年我國頒布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其中第四十九條規定了“退一賠一”的經營者欺詐行為賠償制度。另外,《食品安全法》也規定“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 …【详细】

酸奶過期1分鐘獲賠是保護“弱者權利”

  酸奶過期1分鐘,到底是誰的責任,難以確定。即便是調閱超市監控錄像,有視頻也未必能揭示真相。正是因為這一點“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網上才有人質疑小李是故意購買臨期食品、拖延結賬然後達到索賠的目的。   這件事最終有了一個圓滿的結局,主要原因在於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介入。而人民調解委員會是在基層政府和基層法院指導下開展工作,講究以法為據、以理服人、以德育人、以情動人,所以說,這件事的處理結果 …【详细】

酸奶過期1分鐘索賠千元,正當維權無須苛責

  這是由一瓶過期酸奶引發的風波。   據涇渭視頻報道:近日,在浙江寧波,顧客小李在超市買了一瓶標價4.9元的酸奶,結賬後發現,酸奶保質期截至當晚8點28分,而結賬時間為8點29分。“就算是一分鐘,也是過期了呀”,小李提出索賠1000元的要求。但超市卻表示,“退貨可以,賠償沒有”。小李認為,超市沒有發現酸奶臨期,一直放置到過期,就是超市的責任,遂提起訴訟。經過調解員的勸說,最終當事雙方達成和 …【详细】

酸奶过期1分钟商家赔偿400元:消费者要敢于维权

  此案一经披露,立即在网上引发不小关注。质疑的声音认为,这1分钟太巧合,谁都难免出个差错,作为消费者应该提醒超市,退货处理即可,索赔1000元,有点得理不饶人了。   事实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明确规定:对于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过期1分 …【详细】

“酸奶過期一分鐘也得賠”,這種較真不妨多些

  因為酸奶過期一分鐘,超市最後賠償給小李400元,這個案例極具標杆意義。它旗幟鮮明地表達出了司法的態度——對銷售過期食品行為絕不姑息,就算過期一分鐘也不行。如果對銷售過期一分鐘商品者予以縱容,過期兩分鐘、過期半天乃至更長時間的行為就可能出現,這必將嚴重危害群衆的身體健康與安全。   事實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對銷售過期商品進行賠償都有明確規定。對於生產或者銷售不符合食 …【详细】

如此“消費較真”多多益善

  消費者在超市購買酸奶,結賬時無意間發現酸奶已過期,而且剛剛過期一分鐘。面對“酸奶過期一分鐘”,這位消費者不是選擇“算了”,而是選擇與商家論理,要求賠償1000元。筆者以為,消費者如此“較真”值得點贊。   衆所周知,食品“保質期”就是食品的“安全期”,食品哪怕是只過期一分鐘,也是過期食品。而如果消費者一旦食用過期食品,輕則會導致腹痛、腹瀉、惡心、嘔吐等症狀,重則會導致中毒,甚至死亡。可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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