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今日頭條

中國共同富裕目標下小農戶發展問題

2024-04-28 00:49:30
圖1:中國歷代人均耕地面積(西元2年-1887年)
圖2:新中國鄉村農戶戶均耕地面積和第一產業勞均耕地面積(1952-2016年)
圖3:鄉村農業勞動者的年齡分佈
圖4:時間自然推進情況下農業勞動者數量及年齡分佈變化模擬
圖5:基於CLDS資料的農業勞動者數量及勞均農地面積變化模擬(2015-2035)
圖6:鄉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3-2020年)
表1:中國鄉村勞動者的文化程度分佈
表2:城鎮按行業分的就業人員每週工作時間構成
表3:城鎮失業人員結束上一份工作原因構成
  中評社╱題:中國共同富裕目標下小農戶發展問題 作者:陳奕山(廣州),中山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中山大學華南農村研究中心/中國式現代化廣東實踐研究院研究人員;李慶(哈爾濱),東北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講師、本文通訊作者

  【摘要】歷史上和當下大多數中國鄉村農戶個體的資源非常有限,小農戶中的勞動者衹能通過進城務工或者在村從事小規模、低附加值農業的方式獲得較低水平的勞動報酬。中國實現共同富裕的長期基本底盤仍在於鄉村廣大小農戶,由此,推動實現實質性共同富裕必然要求合理整合和擴充鄉村小農戶的資源,突破一家一戶有限資源所造成的發展制約,幫助他們增加勞動報酬。邁向這一目標任重而道遠。

  一、引言

  在新時代推動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中國應該通過什麼樣的合理路徑,更注重開展哪些方面工作?這是亟需嚴肅回答的現實問題。在過往一段時期的市場化環境下,城鄉、區域、不同收入階層群體的發展差異趨於擴大,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日益凸顯。面對這樣的局面,一些研究者認為應該通過進一步的市場化改革促進人口從鄉村往大城市、從中西部往東部沿海地區集中,普遍提高人口的產出率,並擴大面向轉移人口的均等化公共服務。考慮近代以來全世界不斷推進的城鎮化趨勢,這樣的思路自然有其合理性,但我們也必須看到,這樣的思路是高度理想化和簡化了的,迴避了一系列問題,例如,中國的大城市真的能夠迅速容納下巨量的鄉村人口嗎?大城市能夠給各類群體(包括有勞動能力的中老年群體)提供充足的就業機會和收入來源嗎?住房、教育、醫療等方面的均等化公共服務能夠快速實現嗎?現實中我們可以很容易地看到,市場化環境下大量鄉村人口在城市的就業狀態並不穩定,大量鄉村轉移人口在獲得住房、教育和醫療方面的服務存在諸多困難,許多人還要藉助產生於鄉村的社會關係來維持生存。鄉村勞動者在城市就業(如果能夠實現就業)的產出和收入的確更高,但其家庭的生活成本顯然也比鄉村高得多。也就是說,這一高度理想化和簡化的思路雖給人以美好期待,但一旦聯繫到現實約束,就可發現它並沒有給人提供解決現實具體問題的任何實際指引。這樣的思路實際上也無法應對收入分化的趨勢,原因在於市場機制的擴散效應是否存在,以及擴散效應能否有效扭轉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趨勢,都存疑。單一的市場機制看起來更多地“獎勵”已佔有資源優勢地位的人,“懲罰”資源弱勢群體,基本趨向是“富者愈富貧者愈貧”。還要考慮到,在日益嚴峻複雜的國際社會關係背景下,鄉村對於保障中國糧食安全和國家穩定的重要意義增強,此時突出這樣的思路甚至是魯莽的。

  中國是一個農耕文明古國,而且是一個人口密度在全世界居於前列的大國,自古有大量人口和小農戶在鄉村從事農業生產。在這樣的歷史現實條件下,人口從鄉村往大城市或某些地區大規模集中必然難以速成,而是要經過極為複雜的過程,合理的公共政策制定和公共服務供給要匹配適應這一過程,也必然衹能依靠持久的經驗積纍。在此過程中,很多人還要依靠在鄉村從事小規模生產取得收入,無法迅速徹底地從鄉村“拔根”出來。這就意味著,政策不能單一地謀劃在城市的地域範圍內推動實現共同富裕,而要注重推動惠及廣大小農戶的共同富裕。

  二、中國鄉村農戶持有資源總況

  梳理中國鄉村農戶個體擁有的有形和無形資源,討論建立在資源基礎上的農戶生產就業狀況,才能夠有針對性地思考改善的方式和路徑。

  (一)土地、機器等有形資源

  對於農戶而言,最重要的土地資源是農地。根據梁方仲整理的資料,漢朝以來大多數歷史時期中國人均耕地面積不超過30畝。而且,人均耕地面積較高的時期多是大規模戰亂引致人口大量減少的時期以及隨後的緩慢恢復期。所謂“承平”時期人口數量增長,小農生產經營的特色不斷強化。到清代晚期,由於人口數量快速上升,人均耕地面積下降到不足3畝(2.41畝),即一個5口之家,家庭總耕地面積約衹有12畝。

  新中國延續了歷史上人均耕地面積低下的特點,而且,由於人口數量的進一步增長,人均耕地面積甚至進一步下降。雖然新中國成立以來工業化進程顯著和快速推進,大量人口轉移出農業,但農戶戶均耕地面積和農業勞動力勞均耕地面積相比歷史上的水平並沒有提升。根據公開統計資料,新中國成立以來的大多數年份中鄉村農戶戶均耕地面積和第一產業勞均耕地面積都小於10畝。雖然2007年以來戶均耕地面積和第一產業勞均耕地面積都有所上升,但2016年戶均耕地面積也衹達到11.46畝,仍然小於清代晚期5口之家的平均耕地面積(12畝),而當年農業勞均耕地面積仍然不到10畝。

  無論是新中國成立之前還是之後,鄉村農戶的農地資源擁有量都非常少,且這一特徵在近一段時期內不可能有根本改變。我們用2016年中國勞動力動態調查(CLDS)資料來進行說明。圖3根據CLDS資料描繪了2015年的務農人口金字塔。圖中顯示,務農人口的年齡分佈呈紡錘形,農業勞動者集中在1940-1975年期間出生,即40-75周歲年齡段人口,年齡小於40周歲或大於75周歲的農業勞動者很少。看起來中國鄉村勞動者世代為農的穩固傳承模式已經不可逆轉地發生了改變,非農就業成為年輕勞動者的首選。

  圖1:中國歷代人均耕地面積(西元2年-1887年)
  資料來源:梁方仲編《中國歷代戶口、田地、田賦統計》,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13頁。

  圖2:新中國鄉村農戶戶均耕地面積和第一產業勞均耕地面積(1952-2016年)
  資料來源:耕地面積資料,2008年及以前年份資料來自《新中國六十年農業統計資料》,2013年資料來自《國土資源統計年鑒》,2009-2012年資料來自《2013中國國土資源公報》,2014 年資料來自《2015 中國國土資源公報》,2015-2016 年資料來自《國土資源統計年鑒》;鄉村人口和戶數,2009 年及以後年份資料來自《中國農村統計年鑒2015》,家庭戶人口規模資料來自歷年《中國人口和就業統計年鑒》;第一產業就業人員數,2009年及以後年份資料來自歷年《中國統計年鑒》,1975年及以前年份資料來自《新中國六十年統計資料彙編》。

  圖3:鄉村農業勞動者的年齡分佈
  注:資料來源於CLDS2016年調查資料。樣本為2015年不小於16周歲且2015年到調查時點以農業作為主業或兼職從事農業的農村勞動力,人數共計6130人,其中男性3090人,女性3040人。

  但是,即使年輕農業勞動者數量已經不多,中國鄉村仍有大量中老年農業勞動者,這使得勞均耕地面積仍將很低。未來一段時期農業勞動者數量和勞均耕地面積將如何變化?以下建立一個農業勞動者年齡結構模型並對2015-2035年期間農業勞動者數量及勞均農地(包括耕地)面積的變化進行模擬預測(圖4為模型示意,圖5為模擬結果)。

  圖4:時間自然推進情況下農業勞動者數量及年齡分佈變化模擬

  圖5:基於CLDS資料的農業勞動者數量及勞均農地面積變化模擬(2015-2035年)
  注:各年勞均農地面積=2015年調查戶農地面積總和÷各年的農業勞動者數量。2015年調查戶農地面積總和為52509 畝,其中面積缺失值用樣本均值替代後再進行加總,農地類型包括耕地、林地、果園、草場、魚塘等。

  模型說明如下:圖3顯示當前大部分農業勞動者集中於40-75周歲年齡段,據此假定,在“四十而不惑”的年齡,勞動者務農與否的狀態不再出現變動,即勞動者如果在40周歲選擇了務農,則除非因年齡增長導致身體機能老化、不便從事農業耕作,否則不會完全退出耕作。同時,考慮到小於40周歲以及大於75周歲的農業勞動者數量占比很低(見圖3),簡單假定耕地衹由40-75周歲年齡段的農業勞動者耕作。根據上述假設,農業勞動者數量的變化取決於每年有多少人因身體機能老化或超過75周歲而退出耕作,也取決於有多少“新增”的40周歲鄉村勞動者加入農業耕作行列。對於前者,簡單假定農業勞動者在超過60周歲以後,每增加1歲則退出耕作的可能性提高11.7%(依據在於,根據圖3並計算可知在1940-1955年期間出生即60-75周歲年齡段的農業勞動者,每增加1歲則人數相應下降11.7%);對於後者,簡單假定每年新增的農業勞動者數量等於2015年25-39周歲年齡段農業勞動者數量的均值,即57人(根據圖3,此年齡段內每一年齡上的農業勞動者數量在57人左右)。這一模型隱含假定了未來一段時期中國不會出現因非農就業機會快速增長而引發新的勞動轉移潮的情況,老年勞動者也不會因為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而快速退出農業耕作行列,可將這一模型視作時間自然推進情況下農業勞動者數量變化的基準觀察模型。

  根據圖5的類比結果,農業勞動者數量的下降速度是139人/年(約是模擬初始年份即2015年40-75周歲農業勞動者數量——5104人——的2.7%),勞均農地面積以0.62畝/年的速度上升(約是初始勞均農地面積10.29畝——接近於2016年全國戶均或勞均耕地面積——的6%)。到2035年,40-75周歲農業勞動者數量下降至2322人,約為初始值的45.49%;勞均農地面積上升到22.61畝,達到初始值的2.2倍。由於上述模擬不考慮年齡小於40周歲或大於75周歲的農業勞動者,並且納入了耕地以外的農地類型,因而實際上低估了農業勞動者數量並高估了勞均耕地面積。但模擬結果依然清晰表明,到2035年中國農業勞均耕地面積仍會很低。因此,至少在未來十多年,中國鄉村農業勞動者數量仍然充裕,農戶平均擁有的耕地資源仍然極為有限,“有地無人種”在中國根本不可能成為普遍現象。

  當下和未來一段時期中國鄉村人均機器資本同樣極為有限。根據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資料,2016年中國各類型農機數量規模龐大,但平均而言農戶每戶衹擁有0.12台拖拉機、0.06台耕整機或旋耕機、0.06台排灌動力機械,每戶平均擁有的播種機、聯合收穫機、機動脫粒機都不超過0.04台。總體來看,一台農機要服務數十戶以上的中國農戶。絕大多數中國農戶並沒有多少機器等經營資本。


  (二)人力資本、金融資本等無形資源

  土地、機械等屬於有形的物質資本,在無形資本方面,中國鄉村農戶所擁有的人力資本、金融資本也很有限。根據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2016年農業生產經營人員中未上過學的占6.4%,小學文化程度的占37%,初中文化程度的占48.4%,高中、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分別衹占7.1%、1.2%。農民工是鄉村勞動者中文化程度比較高的群體,但根據全國農民工監測調查資料,2016年農民工群體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比高於70%,2021年農民工群體整體文化程度相比2016年有所提升,但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比同樣高於70%。由於文化程度還不高,可以說,絕大部分中國鄉村勞動者所能從事的工作仍然是體力型、簡單重複性工作,這樣的狀況在未來較長一段時期中不會有根本改變。

  圖6:鄉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3-2020 年)

  表1:中國鄉村勞動者的文化程度分佈

  鄉村農戶所擁有的金融資本狀況反映在其財產性收入上。歷年工資性收入和經營淨收入這兩個類別都是中國鄉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最主要構成部分,2016年這兩部分收入合計占比為76.18%;由於農戶平均持有的機器資本和人力資本非常有限,所以這兩部分實際代表的是農戶的勞動收入,特別是從事體力型、簡單操作性工作的勞動收入。歷年中國鄉村居民的財產淨收入及在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都很低,2020年財產淨收入為418.8元,占2.44%,甚至遠低於轉移淨收入及其占比(3661.3元和21.37%)。可見財產性收入對於絕大多數鄉村農戶而言是一個微乎其微的部分,絕大部分農戶沒有可生息的金融資本。而且,由於戶均承包地數量、機器資本和人力資本極為有限,在未來較長一段時期,他們也不可能基於自有資源形成帳面可見的可生息金融資本,從而也不可能獲得多少財產性收入。一言以蔽之,絕大多數中國鄉村農戶個體衹能依靠勞動收入維持生計——即使在少數非農經濟較為發達的省份,這一判斷同樣成立。

  三、中國鄉村農戶生產就業總況

  中國鄉村農戶和勞動者數量龐大,這一情形迥異於現有所謂“發達”國家。由此,中國推動實現共同富裕,不能事實上也無法簡單對標歐美和日韓,一味宣導大部分勞動者應不斷往大城市單向集中。中國鄉村農戶和勞動者的龐大基數中,當然有不少人能夠徹底轉移到大城市就業生活,在城市充分提升個體收入。但正如已有大量研究所反復揭示的,能夠率先從鄉村轉移到大城市的多是具有某些優勢者,特別是人力資本更高的青壯年。現實中仍然有大量鄉村勞動者由於年齡、人力資本積纍、家庭因素等等原因而無法實現徹底轉移,也就無法在城市充分提升收入。有不少人即使在短期內進了城,也衹是從事體力型、簡單操作性的工作,未來其工作很可能會被機械設備所替代,或者由於年齡的增長、體力和精力的下降而不再能夠找到工作(並取得生活收入),或者因承擔不了在城市生活就業不斷增長的高成本而衹能返回鄉村。

  歷年全國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都顯示,絕大多數農民工在製造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等行業就業,如2021年在這些行業就業的農民工合計占比達到83.3%,其中在製造業、建築業、批發零售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就業的農民工占比分別為27.1%、19%、12.1%、11.8%①。在這些行業就業的農民工的工作時間明顯偏長。資料對比顯示,農民工主要集中的行業,如製造業、建築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業,就業人員每週工作時間在48小時以上的比例都要顯著高於其他行業,總體上這些行業的就業人員中40%左右每週工作時間超過48小時。

  這些吃“青春飯”的行業工作高度依賴從業者的年齡、精力和健康情況。即使國內外就業環境較為平穩,一旦從業者年齡增長到一定程度,也很可能要退出這些行業。分年齡段對比顯示,中國40周歲以上城鎮失業人員結束工作的原因更可能是出於健康或身體原因、被解聘、個體經營倒閉、打完零工等,主動辭職的人員占比較低。這些結束工作的原因歸總後所呈現的實質是,城市就業市場更青睞青壯年勞動力,隨著年齡的增長,大齡勞動者很有可能被排斥出城市就業市場。可以想見,隨著大批進城農民工步入老齡,退出城市就業市場並返鄉者將源源不斷。

  雖然中國農民工的工作時長較長,但由於大部分人所從事行業和具體工作的“層次”和技能要求不高,因而農民工總體收入水平並不高,如到2021年平均月收入也衹有4432元②,衹及2020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月工資(8114.92元)③的54.62%。正因為工資水平不高,許多在大城市就業的農民工因負擔不起高昂的房租而衹能擁擠在狹窄昏暗的城中村或地下室,2021年在500萬人以上城市就業的農民工的人均居住面積衹有17平方米④。一般農民工要在城市中購得一套住房,並能夠支付子女的教育費用、老人的養老費用,更是難上加難。總體上,一方面,當前中國進城農民工更多是作為從鄉村流出的勞動要素,為城市建設貢獻力量,獲得相對低廉的收入,甚至衹能獲得維持基本生存的“生存工資”⑤。另一方面,對於先期已在城市佔有資源優勢地位,能夠憑藉各類資源積纍創辦企業的市場主體來說,大量農民工的進入則為其賺取更多利潤提供了基本的勞動力要素;對於部分在城市已擁有諸多居住空間的人來說,大量農民工的流入還通過房租交納的形式為其提供了源源不斷的財產性收入。這兩類人的平均收入水平當然遠高於一般農民工。結合這兩方面來看,以市場化環境為前提並單就城市區域而言,農民工進城絕不必然導向共同富裕,反而有可能導致對共同富裕奮鬥目標的偏離。

  表2:城鎮按行業分的就業人員每週工作時間構成

  從綜合工作的不穩定性質、工作收入、生活成本和基本生活保障等幾方面來看,中國大部分農民工在城市實現長久就業和長久定居仍舊缺乏制度性保障。不少人在遇到生活就業困難時主要藉助親緣網絡來托底並解決問題。根據《中國人口和就業統計年鑒2021》提供的資料,2020年城鎮失業人員中有一半以上尋找工作的方式是委託親戚朋友介紹,其中初中文化程度人員有超過65%委託親戚朋友介紹工作,小學文化程度人員有超過73%委託親戚朋友介紹工作,由於大部分農民工都是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可以想見他們尋找工作也必然主要依靠親戚朋友介紹幫助。然而,親戚朋友的幫助始終是有限的,依賴親戚朋友在城市立足並不現實。商品經濟思維的泛化會沖淡親緣關係紐帶的作用,實際上,在“包工頭-雇工”的模式下,即使雙方具有親緣關係,起支配作用的仍然是商品經濟邏輯。在這種支配邏輯下,包工頭是否願意雇傭某位親屬作為其雇工,也視雇工的勞動能夠為雇主創造的價值大小而定。

  退一步並單就鄉村內部不同勞動者的發展前景來看,縱使有一部分人能夠通過進城就業明顯提升收入,同時有較大比例的人衹能在鄉村繼續從事低收入的生產,這樣的收入分化結果也並不符合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⑥,反而可能是貧富差距擴大的表現。中國完成脫貧攻堅任務之後推進實現實質性共同富裕,必然要求盡可能做到“一個都不落下”,底線要求是確保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現象,其次要盡可能地提升鄉村最低收入群體的收入,而不是重點關注和支持其中的收入冒尖者。當前留在鄉村的多是分散於廣大小農戶中的老幼群體,以及需要留村照顧兒童的婦女、某些身體存在疾病或殘疾的人員以及對這些人的照料者,未來隨著農民工群體的老齡化,還會有源源不斷的大齡和老齡農民工返鄉,重新成為在鄉村從事生產的小農戶一員。推進實現實質性共同富裕應重點關注這些群體,重點關注並支持小農戶發展就是關注並支持這些群體的發展。

  表3:城鎮失業人員結束上一份工作原因構成

  還應看到,支持小農戶在鄉村發展農業生產對於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供給意義仍然重大。中國傳統農業的突出特點是精耕細作、用工多,進入新世紀以來,由於農藥、化肥、機械等現代要素的大量引入,農業用工強度已經大為下降,但農業生產中的用工始終是不可或缺的,並非其他要素所能夠完全替代,且不適度的農藥、化肥、機械投入會對環境造成沉重壓力。一些人衹看到同處東亞的日韓的高城鎮化率,卻沒有看到日韓的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的低自給率:2020年日韓的穀物產量分別僅有1092.3萬噸、494.5萬噸,進口量則分別高達2353.3萬噸、1602.8萬噸⑦,日韓穀物進口量和自有產量的比值分別高達2.15、3.24。日本每年花費巨額資金補貼農業,但糧食自給率依然極低,造成這一結果的原因當然不衹一種,但不可忽略的重要原因是日本鄉村青壯年人口紛紛進城,無人願意務農,鄉村人口老齡化嚴重,負向影響了糧食產量。農業勞動力短缺使得日本每年都需從外國(包括中國)引進大量農業雇工。對於中國這樣的人口大國來說,過低的糧食自給率很不利於管控國際風險、保障國家安全,為此,應慎重看待經濟學上的諸如“零值農業勞動”“農業剩餘勞動”等概念假說,不要急於把鄉村的勞動力抽走抽乾,要確保必要的農業用工。

  在中國,推進實現共同富裕和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應該協調並進,不能偏廢其一。支持鄉村小農戶發展農業生產,重要定位既在於推進實質性共同富裕,也在於保障農業生產所需用工,並以用工保障輔助落實農業化學品施用減量化要求,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四、幫助鄉村小農戶整合資源,實現抱團發展

  中國鄉村的廣大小農戶單憑自家有限資源很難充分提升收入,大多數人至多衹能作為單純的“勞動力要素”進城務工,獲得相對低廉的務工報酬,更差的情況是衹能留在鄉村從事低附加值的農業生產,獲得更為微薄的農業勞動報酬。毫無疑問當前鄉村農戶的收入水平仍普遍較低。由此,推動實現共同富裕需要跳出鄉村一家一戶基於自家有限資源開展低附加值農業生產或者進城務工的已有模式,通過合理整合分散資源的方式為小農戶謀求更大的可能發展空間。這內在包含了以下幾方面內容和要求:

  第一,合理整合小農戶的資源並非要求單一地將資源集中起來,交給某些規模化市場主體經營。和鄉村勞動者到城市務工衹能獲取較低勞動報酬的情況相似,勞動者在鄉村給規模化經營主體打工衹能獲得低廉的勞動報酬,其得到的勞動報酬率甚至會更低。根據作者基於《全國農產品成本收益資料彙編》、《中國人口和就業統計年鑒》等公開統計資料的估算,2018年中國農業平均雇工工資為108.06元/日,明顯低於農民工勞動日工資為135.78元/日。因此,合理整合小農戶的資源更要強調小農戶之間的合作和共同發展,而非讓大量小農戶進城或留村為少數人打工,繼續獲取低廉勞動報酬。

  第二,整合小農戶資源的目的是進一步提升生產效率、發展多種類型生產,而非為了整合而整合。缺乏機械、知識、技術、市場管道等資源的小農戶衹能從事低效率的生產,也衹能從事低附加數值型別的農產品生產(如小規模大田種植),難以發展高附加值的生態農業、大棚蔬菜種植或設施化畜禽養殖,也難以拓展二三產業生產。通過整合土地、勞動力等資源,小農戶形成具備一定規模的生產組織後更能夠以集體力量突破進入高附加值生產類型的門檻,並在分工協作的基礎上提升生產效率。鄉村勞動者也衹有經由合作改變單一從事低效率、低附加值農產品生產的模式,充分發展多種類型生產,才能夠共同提升收入。

  第三,整合小農戶資源要充分發揮不同類型資源的互補作用。不同農戶所擁有的資源類型和數量不同,鄉村勞動者提升生產效率、發展多種類型生產需要綜合利用不同資源,尤其在現代生產條件下,發展生產更強調要增強不同類型資源之間的協調與配合,而非停留在資源數量的簡單疊加。雖然大多數中國小農戶所擁有的資源非常有限,但不同農戶的知識、技術乃至社會網絡資源在充分整合之後可以為合作集體所共享,成為成員共同發展的基礎。例如,某一戶農戶被實踐證明有效的種植技術更能夠在合作集體中擴大應用範圍,某一戶農戶擁有的社會關係網絡和農產品銷售管道在合作集體中更能夠放大作用。不能忘記的是,根本上,合作集體中各類型資源之間的地位必須是平等的,資源的協調互補作用才能夠得到發揮。特別是,不能以知識、技術、資金擠壓勞動,尤其不能擠壓弱勢農戶的勞動資源利用。

  第四,整合小農戶的資源和引進利用現代新要素新資源協調並進。傳統農業生產高度依賴人力,當下許多小農戶所擁有的主要資源也無非是勞動資源,但現代農業生產和非農生產並非簡單依靠人力,簡單依靠人力也無法真正提升勞動生產率、發展多種類型生產。因此,整合小農戶的土地、勞動資源絕非要打造封閉式的鄉村生產集體和社區、回到社區式自給自足的舊有模式。相反,整合鄉村自有資源和更多引進利用現代新要素並行不悖。資源整合後小農戶所能夠共同利用的資源庫中應包括土地、勞動和鄉村自然生態資源,也應包括現代化生產基礎設施、現代機械、生產知識、生產技術、現代資訊網絡、銷售管道等現代新要素和新資源。同時,引進利用現代新要素並非為了擠出傳統生產要素,而應力圖實現新舊要素之間的互補互促作用。

  第五,合理整合小農戶的分散資源應充分汲取新中國建設發展中的經驗教訓。新中國在改革開放前有豐富的鄉村資源整合探索經歷,其中有成功經驗也有失敗教訓。系統總結其中的經驗教訓,吸收繼承有益做法(如堅持共同合作克服困難、不斷改善鄉村的生產條件等),批判摒棄以往的弊端(如過於強調行政計畫控制、壓抑個體決策自主性等),對於未來更合理整合小農戶的資源,促進共同發展和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的歷史傳承和創新意義。

  歸根結底,在市場化環境下中國小農戶的資源衹有得到整合,實現抱團發展,他們才不會衹是作為廉價的勞動個體,艱難地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和不斷提升的生活成本。小農戶的分散資源不會自然而然就得到整合,達成以上任何一項要求都非易事,未來中國解決好作為共同富裕底盤的小農戶發展問題,仍然任重而道遠。

  【基金項目】:2023年度黑龍江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規劃項目(23GLD034)“黑龍江農戶保護性耕作技術效度優化研究”。

  註釋:

  ①②④資料來源:《2021年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

  ③資料來源:《中國統計年鑒2021》。

  ⑤余小琴、馬夢挺:《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視角下的農民工工資增長問題:理論與經驗》,《政治經濟學評論》2021年第6期。

  ⑥鍾甫寧:《勞動力市場調節與城鄉收入差距研究》,《經濟學動態》2010年第4期。

  ⑦資料來源:聯合國糧農組織(FAO)數據庫。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24年3月號,總第315期,P109-118)
電腦版移動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