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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月刊:兩岸統一合理性和必然性

2024-05-19 00:09:45
  中評社香港5月19日電/廈門大學台灣研究中心研究員、福耀高等研究院研究員朱磊,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博士後、清華大學台灣研究院助理研究員夏佳慧和中共重慶市委黨校經濟社會發展研究所講師蔡禮輝在中評智庫基金會主辦的《中國評論》月刊5月號發表專文《民進黨無法迴避兩岸統一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作者認為:2024年民進黨贏得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後,其未來政策引人關注。民進黨在制定兩岸政策或提出政策訴求時需要面對一些無法迴避的真實情況,包括:地理上台灣與大陸最近、歷史上台灣從來不是一個國家、政治上國際社會不承認台灣是國家、法理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完全享有和行使包括台灣在內的中國的主權、經濟上兩岸統一有利於實現帕累托改進、社會上大陸民意不允許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文化上中華民族向來有反對分裂國家的傳統、邏輯上和平與分裂相矛盾、政策上“一國兩制”最具彈性、趨勢上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必然要求國家完全統一。本文運用人文地理的視角,從十個方面闡述了台灣與大陸統一的合理性與必然性,這也是民進黨當局制定政策時無法忽略的真實情況。認清現實、回到國家統一方向才是唯一正確選擇。文章內容如下:

  序言

  2024年民進黨賴清德當選為台灣地區領導人之後,民進黨未來政策走向與兩岸關係前景備受關注。民進黨中國事務部主任吳峻鋕在2月25日的一場閉門線上研討會中闡述了“民進黨的訴求”,被普遍視為民進黨當局未來幾年施政的基本立場。吳峻鋕分別從當前民進黨當局的兩岸政策、民進黨的基本精神以及民進黨兩岸立場的演變三個角度闡述了民進黨的訴求。點評人朱磊以廈門大學台灣研究中心研究員身份,從人文地理視角分析民進黨無法迴避的若干真實情況,指出民進黨訴求中所謂“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等觀點的不合理不現實之處、台灣前途繫於國家統一。本文對該觀點作系統闡述。
  人文地理視角聚焦於不同空間中的各種人類活動,包括物質和非物質文化現象,如政治現象。人文地理學常常採用人文主義方法。與實證主義相反,它不強調普遍性規律,而是強調特殊性規律,其研究的現象通常是不可重復的。當然也不能絕對化。人文主義視角側重於兩個角度:一個是研究對象的特殊性,例如,台灣問題的產生與解決,不同於德國、越南或朝鮮半島等其他現代國家統一的案例。另一個是參與者理解的獨特性,例如對於台灣是否屬於中國的問題,大陸方面始終堅持統一,台灣方面卻因形勢變化而立場動搖,近30年來島內主張“獨立”聲音增強。台灣問題的出現、演變和解決方向有其自身的原因和特殊規律,適合用人文主義方法研究。從人文地理的視角看,其邏輯大體是:地理環境影響歷史發展,歷史路徑決定文化特徵,文化條件影響政治經濟社會等方面的差異,進而對政策的形成與推動起到關鍵作用,政策效果最終左右現實發展趨勢。

  一、地理:海峽兩岸天然聯繫密切

  台灣的地理位置、氣候和水文等自然條件,使台灣與中國大陸的關係比任何其他地方都更緊密,歷史也更悠久。天然的地理環境造就海峽兩岸的緊密聯繫。中國大陸在安全、物資、水電供應等方面最有條件、能力和意願為台灣提供及時便利的援助和保障。

  台灣作為中國最大的島嶼,在地理上與中國大陸構成一個整體。台灣島和中國大陸在地質史上曾多次因海水波動而分離或相連。連接福建省和台灣島的“東山陸橋”的各種考古發掘證實了這一點。在過去的180萬年中,“東山陸橋”在海面上至少出現過七次,最後一次是在8000多年前的人類新石器時代。這種地理連接使兩岸很早即有人類往來。大量研究表明:台灣的史前人類和文化主要來自中國大陸。島上的第一批居民屬於中國大陸的古代越人。中國東南沿海一帶也是“南島語族”先民即將通過台灣走向海洋之前在亞歐大陸上的最後一片栖息地。

  目前台灣地區由台灣本島、澎湖列島、釣魚島等21個附屬島嶼組成。台灣本島北距琉球群島600公里,南隔菲律賓300公里,而與福建最近距離僅130公里,最易往來與互助。台灣島地勢狹長,東西最大寬度144公里,南北最大長度394公里。山地占全島的2/3以上,台灣“農委會”公布的耕地面積約占1/5。台灣島受季風和台風影響較大,降水不均。除東北地區外,全島各地都有旱季,台灣南部的旱季長達半年之久。台灣的地下水資源並不豐富。工業用水、農田灌溉和城市用水量大,水電短缺現象普遍存在。對於自然條件固然可以揚長避短,但如果將兩岸視為整體來看,很多自然條件的不足方面很容易得到互助解決。大陸長期為台灣提供中草藥等必需品,即使在兩岸隔絕的20世紀50年代到70年代也未中斷。近年來,福建省一直在向台灣當局控制下的金門島供水和供電,以解決當地資源短缺的問題。兩岸如果統一,台灣所有類似的需求都可以從地理距離最近的中國大陸得到最及時、最方便的援助。
  二、歷史:台灣從來不是一個國家

  台灣在歷史上從未作為一個國家存在過。台灣在絕大多數歷史時期的管轄權都屬於中國。不斷有新的考古發現和研究證明海峽兩岸深厚的歷史和文化聯繫。大量的史書和文獻記載了中國人民開發和治理台灣的歷史。自台灣有歷史記載以來,除荷蘭、西班牙和日本對台灣有過短暫的殖民統治外,歷代中國中央政府對台灣擁有管轄權。

  公元230年,三國時期吳人沈瑩所著《臨海水土志》留下了關於台灣最早的記述。隋朝政府曾三次派兵到台灣。宋元以後,中國歷代中央政府開始在澎湖和台灣設治,實施行政管轄。荷蘭殖民者與西班牙殖民者分別於1624年與1626年侵占台灣南部與北部,但1662年台灣就重新回歸中國人統治。清朝政府1684年設立台灣府,隸屬福建省管轄;1885年改設台灣為行省,是當時中國第20個行省。1895年甲午戰爭後清政府被迫簽署《馬關條約》,將台灣割讓給日本。

  抗日戰爭爆發後,中國明確提出收復台灣的主張。1937年5月15日,毛澤東會見美國記者時表示:“中國的抗戰是要求得到最後的勝利,這個勝利的範圍,不限於山海關,不限於東北,還要包括台灣的解放。”1941年12月9日,中國政府宣告“所有一切條約、協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間之關係者,一律廢止”,並宣布將收回台灣、澎湖列島。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國政府發表《開羅宣言》宣布,三國之宗旨在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台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國。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國共同簽署、後來蘇聯參加的《波茨坦公告》,重申“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

  1945年9月,日本簽署《日本投降條款》,承諾“忠誠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項規定之義務”。10月25日,中國政府宣告“恢復對台灣行使主權”,並在台北舉行“中國戰區台灣省受降儀式”。由此,通過一系列具有國際法律效力的文件,中國從法律和事實上收復了台灣,此後台灣一直保留在中國版圖內。
  三、法理:台灣屬於中國領土的一部分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取代中華民國政府成為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這是在中國這一國際法主體沒有發生變化情況下的政權更替,中國的主權和固有領土疆域沒有改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理所當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國的主權,其中包括對台灣的主權。

  國共兩黨對不同政治制度的道路選擇是最初產生台灣問題的主要內部因素。中國共產黨在中國大陸建立了社會主義制度,而在內戰中失敗的中國國民黨則退守台灣保留了資本主義制度。兩岸制度不同並不影響台灣屬於中國領土一部分的法理依據,也不能成為反對兩岸完全統一的正當理由。“一國兩制”等制度設計完全可以跨越制度差異實現國家完全統一。

  在二戰後東西方對峙的背景下,美國政府以全球戰略和國家利益為導向,支持敗逃到台灣的中國國民黨當局在聯合國代表中國政府,為國民黨提供資金、武器和顧問來進行中國內戰以及台海對峙。正是由於中國內戰延續和外部勢力干涉,海峽兩岸才陷入長期政治對立的特殊狀態,但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從未分割,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的地位從未改變。兩岸分治的現狀是在主權統一的法理下治權的分割。

  即使在治權沒有統一的情況下,曾經在國際上代表中國行使聯合國成員權利的台灣當局也始終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1971年10月,聯合國大會第二十六屆會議通過第2758號決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並將台灣當局的“代表”驅逐出聯合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更是一貫堅持台灣屬於中國的立場,這一點在恢復聯合國合法權利前後從未改變。

  四、政治:國際社會不承認台灣是國家

  國際社會公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而非一個國家。當前,聯合國對台灣使用的稱謂是“台灣,中國的省(Taiwan,ProvinceofChina)”。聯合國秘書處法律事務辦公室官方法律意見明確指出,“台灣作為中國的一個省沒有獨立地位”,“台灣當局不享有任何形式的政府地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迄今已有183個國家與中國建立了外交關係。所有這些國家都承認衹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與台灣關係密切的美國政府也不承認台灣是國家。1978年12月16日,中美雙方同時發表建交公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關於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明確聲明:“美利堅合眾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範圍內,美國人民將同台灣人民保持文化、商務和其他非官方關係。”

  雖然1979年美國國會通過了所謂的《台灣關係法》,並由總統簽署成為一個包含許多違反中美建交公報和國際法原則條款的美國國內立法,但它並不能否定美國與中國建交時所表達的政策立場。並且,1982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聯合公報》再次重申:“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美利堅合眾國政府發表的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中,美利堅合眾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並承認中國的立場,即衹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在此範圍內,雙方同意,美國人民將同台灣人民繼續保持文化、商務和其他非官方關係。”

  五、邏輯:互惠和平訴求與分裂國家主張相矛盾

  《民進黨的訴求》中提出:“民進黨中國政策的最終目標,是要和中國建立互惠而非歧視、和平而非衝突、對等而非從屬的關係。”然而,從歷史、法理、政治等方面來看,台灣從屬於中國是無可爭議的事實。如果民進黨當局要強行改變這一事實,迫使中國大陸接受,同時還要求中國大陸給予互惠、和平和對等的待遇,這在邏輯上是說不通的。相反,如果台灣當局在承認“一個中國”並追求國家完全統一的基礎上提出互惠、和平和對等待遇的要求,這是在沒有損害國家核心利益的前提下提出訴求和願景,這個邏輯是合理的,是可以得到大陸善意回應的,而且也可以從兩岸不同階段的歷史事實中得到呈現和印證。

  從1949年台灣問題形成,到1999年李登輝當局提出“特殊兩國論”之前,台灣當局的政策基本上一直在謀求以台灣當局為主導的兩岸統一。期間,成立於1986年的台灣民進黨為反對國民黨當局提出“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及制定新憲法的主張,應交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選擇決定”的“台獨”黨綱。
  李登輝1988年就任台灣當局領導人後,逐漸放棄台灣屬於中國的立場,從最初延續兩蔣時期“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的政策蛻變為“特殊兩國論”。民進黨在2000年島內“大選”中以微弱優勢贏得台灣執政權後,公然主張台灣“獨立”、“一邊一國”,主要是因為大陸的綜合實力越來越超過台灣,這讓台灣意識到自己不可能統一大陸,於是轉向“台獨”。但此舉遭到大陸方面激烈反對,2005年出台《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明確提出在三種情況下“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2008年,承認“海峽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國民黨再次在島內執政。在以“一個中國”為核心內容的“九二共識”基礎上,兩岸關係走向和平發展,全面、直接、雙向兩岸“三通”得以實現。兩岸通過制度化協商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台灣經濟得到巨大實惠,兩岸形成了大交流大合作大發展的積極局面,兩岸領導人實現歷史性會面,民進黨提出的“互惠”、“和平”和“對等”的待遇完全得以實現。

  2016年民進黨在台灣再次掌權後,不承認“九二共識”,不認同兩岸同屬一國,不追求兩岸統一,並不斷加緊進行分裂活動,這當然無法取得大陸方面的理解和認同,也自然無法得到“互惠”、“和平”和“對等”的待遇,並且實質性地對地區和平與穩定構成威脅。

  六、政策:大陸方面努力推動兩岸關係融合發展

  大陸方面的政策始終是將兩岸統一作為解決台灣問題唯一的必然選擇。雖然從1949年到1978年的政策是以武力解放台灣,但也有和平解決的考慮。自1979年以來,大陸對台政策轉向和平統一,當然也不排除非和平統一。領土的喪失會使人民質疑治理的合法性。

  中國政府早在1950年代就設想過和平解決台灣問題。周恩來總理與毛澤東主席都曾明確公開表達過這種想法。然而,由於外國勢力的干涉等原因,這些願望沒有實現。1979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向台灣同胞發出電文,表明中國政府關於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立場。1981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葉劍英進一步闡述瞭解決台灣問題的政策和原則,並建議兩岸執政黨,即中國共產黨和國民黨在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談判。
  1982年鄧小平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概念。“在實現國家統一的前提下,國家的主體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台灣實行資本主義制度。”1983年“鄧六條”是中共高層對“一國兩制”方針最權威、最系統的一次論述,闡述了權力分配方面在不損及主權的前提下可以保持不變。1987年中共十三大報告首次將“一國兩制”構想寫入黨代會報告。1992年十四大報告不僅首次將“一國兩制”科學構想列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主要內容之一,而且首次使用了“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完整表述。

  “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內容包括:⑴一個中國。世界上衹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對“兩個中國”、“一中一台”、“一國兩府”或任何可能導致“台灣獨立”的企圖和行為。⑵兩制並存。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大陸的社會主義和台灣的資本主義可以長期並存。⑶高度自治。統一後,台灣將成為特別行政區,擁有高度自治權。⑷和平談判。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雙方可以討論任何議題。和平統一是中國政府的既定政策。但是,中國政府沒有義務向任何企圖分裂中國的勢力作出任何承諾,使用什麼手段處理是中國的內政。

  大陸方面提出的“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具有高度的包容性,較之當前解決台灣問題的其它各種方案都更有彈性和可行性。因為這個方案可以最大限度地滿足雙方的需求,特別是在一個國家內可以允許台灣很大程度上保留現行制度。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大陸沒有為統一提出時間表,衹要台灣當局認可統一方向,兩岸即可商談所有議題。和平方式是大陸推動兩岸統一的首選,目前大陸方面正在努力推動兩岸關係融合發展。這種融合發展有利於增進台灣同胞福祉,促進兩岸同胞心靈契合,推動兩岸和平統一。

  七、經濟:兩岸統一有利於實現帕累托改進

  判斷一項政策是好是壞的標準,應該是它對人們的生活有積極還是消極的影響。通過融合發展推動兩岸統一,有利於兩岸經濟實現帕累托改進,即在沒有使任何一方境況變壞的前提下,使得至少一方變得更好。事實上,兩岸經濟融合發展是互利雙贏的政策,極大概率會使兩岸同胞特別是工商界人士共同獲益。
  兩岸統一後,雙方貿易投資環境得到極大改善。商品交易可以免徵關稅,可以開放服務貿易,可以取消對雙向投資的限制。兩岸物流和人員往來的自由流動可以催生新的合作形式,兩岸優勢產業的深度合作可以整合新興產業鏈。經貿完全開放有利於實現經濟一體化和構建兩岸共同市場,增強中華民族經濟活力與競爭力。

  兩岸統一後,雙方財政金融條件得到極大改善。兩岸可以完全放寬金融活動的管制,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生產要素流動。台灣經濟市場腹地更廣闊,發展空間更大,產業鏈供應鏈更穩定暢通,創新活力更旺盛。台灣的財政收入可以用來改善民生,而不必內耗在軍事開支方面,島內遇到危機或災難還可得到中央政府的無償援助。

  兩岸統一後,雙方交通基礎設施得到極大改善。兩岸將在基礎設施互聯互通、能源資源交流、行業共同標準、文化教育合作、醫療衛生合作、社會保障與公共資源共享、基本公共服務等方面加強建設,提升水平,增強便利性和包容性,兩岸經濟優勢互補,台灣的發展空間將更加廣泛。

  兩岸統一後,雙方合作機制得到極大改善。兩岸經濟合作的機制和制度將更加完善,長期困擾台灣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的諸多挑戰,可以通過兩岸合作以及一切必要措施的落實來解決。國家統一為增加民眾更多更自由的就業、旅遊、求學、商務等活動提供有力保障。台灣同胞的私人財產、宗教信仰、合法權益將得到充分保障,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等將得到充分尊重。擁護祖國統一、民族復興的台灣同胞將在台灣真正當家做主,參與祖國建設,盡享發展紅利。

  兩岸統一後,雙方安全穩定得到極大改善。兩岸不但經濟穩定性顯著提升,經濟安全與社會安全也更有保障。兩岸的統一不會損害任何國家的合法利益,包括其在台灣的經濟利益,衹會帶給世界各國和地區更多的發展機遇。統一後的台灣可以更好地參與國際經濟合作,使相關國際產業鏈供應鏈更加穩定順暢,為國際經濟合作帶來更多商機,為亞太地區和世界的繁榮穩定注入更多的正能量,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促進世界和平與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八、社會:大陸民意不允許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

  台灣問題涉及到14億中國人民的民族感情,大陸主流民意強烈反對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台灣與大陸都是中國自古以來的固有領土,中華民族世世代代在這片土地上生存耕耘,兩岸同胞在共同發展中凝聚了深厚的情感與寄托,血濃於水,守望相助。大陸民眾視台灣同胞為命運共同體的一部分,強調血脈相連、文化相通。兩岸民眾之間的家庭紐帶和親情交流是民族感情的微觀體現。大陸民眾不願因政治原因導致家庭分離、親情疏遠,而認為兩岸同胞應該攜手共進、反對任何分裂行為。大陸民眾普遍希望通過和平方式實現兩岸完全統一,台灣的分裂將破壞台海和平與穩定,不符合中華民族追求和平發展的願望。國家統一高於一切,因此民調顯示,在必要情況下,有半數以上的大陸民眾支持以非和平方式實現統一。

  國家統一被視為國家核心利益與民族復興要求,這種觀念源於中華民族幾千年的文明歷史。自秦朝建立統一帝國以來,中國統一時期約占60%以上。即使按照更嚴格的計算來扣除統一王朝的實際分裂時期,實際統一時間仍然占整個中國歷史時期的40%以上。因此,海峽兩岸人民都有九州共貫、六合同風、多元一體、四海一家的國家統一觀念。中華民族連續的歷史文化傳統強調了統一的重要性,而分裂則被視為歷史的倒退。大陸民眾普遍認為維護國家統一是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任何分裂行為都是對國家利益與民族大義的背叛,是對中華民族歷史和文化的割裂。衹有維護國家的統一,才能確保中華民族在世界上的地位和尊嚴,而台灣的分裂會挫傷中國的國際形象和影響力。

  大陸民眾不允許台灣分裂出去的立場是基於對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目標的堅定信念以及對中華民族命運共同體意識的理解認同。中華民族命運共同體強調休戚與共、榮辱與共的理念。大陸民眾堅信維護國家的統一是每個公民的責任和義務,不支持任何可能破壞國家領土完整和民族復興進程的分裂活動。特別反對任何外部勢力對台灣問題的干涉,認為中國內政應由中國人民自己解決。外部勢力支持下的台灣分裂會嚴重傷害大陸民眾的民族感情。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兩岸中華兒女的共同心願,也是順應大陸民意的偉大目標。
  九、文化:共同的民族文化風俗與反對分裂傳統

  海峽兩岸的民族與文化自古有著同根同源、一脈相承的深厚淵源。台灣大部分居民的祖先都是從中國大陸遷徙而來。特別是17世紀的明清更迭之際,大量大陸軍民遷台。此後200年台灣人口數量增長了25倍。到19世紀末(1893年),台灣人口超過254萬人。20世紀中期,在台灣光復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幾年間,近200萬國民黨軍民遷台。目前,台灣總人口超過2300萬,漢族約占97%。包括台灣原住民在內的兩岸同胞,同屬擁有5000年文明的中華民族。

  共同的民族擁有共同的傳統文化。台灣文化是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即使在日本占領的半個世紀裡,中華文化也始終是台灣文化的基石和根脈。海峽兩岸的思維方式和價值觀念有許多相似之處,這與兩岸共同的歷史記憶有關。民族的興衰苦難讓兩岸同胞都意識到國家分裂的弊端。台灣在蔣介石、蔣經國執政期間,對台灣島內外的任何“台獨”行為和言論均採取嚴厲打擊態度,對美日兩國分裂中國圖謀給予積極有效的回擊,在文化上也反對“台獨”文化。國民黨當局雷厲風行地推動“國語”本位政策,至今普通話(國語)在台灣仍是官方語言。台灣使用中國傳統的繁體漢字(正體字)。台灣宗教信仰與中國大陸東南沿海地區基本相同。台灣民眾和大陸民眾一樣,深受儒家思想等傳統文化的影響,“九州共貫”、“多元一體”的統一傳統深入人心,分裂偏安、挾洋自重、賣國求榮的行為普遍受到唾棄。

  共同的文化保留著共同的傳統習俗。這也是兩岸共同傳承中華文化的具體體現。春節、清明節、端午節和中秋節被稱為中國四大傳統民俗節日。這些節日重視家人團聚與懷念逝者,體現著“尊宗敬祖”、“慎終追遠”、“飲水思源”、“守中致和”、“講信修睦”的傳統文化觀念,在台灣也保留相似的習俗。台灣的風土人情大多是福建、廣東移民帶去的,兩岸在民俗方面都傳承“保合太和”的“和合文化”。
  十、趨勢: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要求國家完全統一

  中華民族有著5000多年源遠流長的文明歷史,為人類文明進步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中華民族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劫難,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中國人民在救亡圖存的道路上展現了不畏強暴、自強不息的頑強意志。從那時起,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就成為中華民族最偉大的夢想。

  當前比任何時候都更接近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大陸的經濟實力、科技實力、綜合國力躍上新台階,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第一大工業國、第一大貨物貿易國、第一大外匯儲備國,國內生產總值突破100萬億元大關,人均國內生產總值超過1萬美元。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歷史性地解決了絕對貧困問題,中華民族迎來了從貧困到富強的偉大飛躍,正在昂首闊步走向偉大復興。

  到新中國成立100年(2049年)時,中國將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在這一中國式現代化的進程中,台灣問題勢必要解決。國家實現完全統一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台灣同胞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過程中不應缺席。台灣當年的經濟起飛離不開大量來自大陸的人力財力,大陸的現代化建設也離不開大量來自台灣的資金技術。兩岸互助共贏是建設兩岸命運共同體的真實寫照。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是現在進行時,祖國完全統一的歷史任務一定會實現,這是各方均應面對的現實趨勢。

  結論

  從人文地理的視角可以得到一個關於台灣問題及發展前景的完整畫卷。台灣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環境使海峽兩岸具有天然的密切聯繫,並產生共同的歷史和文化,塑造共同的記憶與命運。兩岸合則兩利,分則兩害。台灣與大陸統一是最有利於台灣同胞的發展前景。如果台灣同胞尚有疑慮,可以繼續瞭解大陸的現實與政策,但不能選擇國家分裂,各種現實也不允許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大陸方面對台灣同胞具有高度的善意和誠意,“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政策因其彈性最高而成為兩岸統一的最佳首選方案。台灣的前途將得益於兩岸統一。國家完全統一也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這也將為亞太地區繁榮穩定、世界和平與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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