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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藍白攜手修改《反滲透法》是其時矣

2024-04-30 10:30:26
  中評社香港4月30日電/澳門新華澳報30日發表富權文章:藍白攜手修改《反滲透法》是其時矣。以下為文章內容。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率領的“兩岸破冰和平發展,振興台灣百工百業”大陸訪問團,收穫豐碩,帶回了大陸國台辦、文旅部、海關總署及福建省政府贈送的十七項大禮,被台灣地區政媒兩界形容是為可能會實現的兩岸交流“打開一道大門”。其實,訪問團此行還可能會促成另一個效益,就是成為藍白兩黨黨團攜手合作,挾著“立法院”的議席多數,提案並強行通過對《反滲透法》及“國安五法”進行修改,為進一步推動兩岸交流掃除此系列惡法構築的障礙。
  
  實際上,訪問團此行的本身,就已經經歷了一場激烈的抵制《反滲透法》的抗爭。在籌組過程中,民進黨黨團攻訐傅崐萁組團訪問大陸,將會踐踏《反滲透法》的“紅線”。民進黨“立委”沈伯洋等人為了扼殺這個訪問團以至是今後“立委”訪問大陸的機會,提交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法案,主張“立委”與“直轄市”縣市議員列入管轄範圍,若要到大陸前須先經“政府”許可,此法案被視為“國安第六法”。在該提案提交表決時,民眾黨黨團總召黃國昌動員民眾黨“立委”,與國民黨“立委”聯手封殺。傅崐萁率團返回台北後,民進黨又質問傅崐萁,在訪問團與國台辦進行閉門會議時,是否接受指示修改《反滲透法》及“國安五法”?甚至有人居然聲稱要讓檢調機構進行偵查。殊不知適得其反,正是民進黨這種“扯起大旗當虎皮”的惡劣手法,進一步暴露了《反滲透法》和“國安五法”是遏阻兩岸交流的惡法,更激起在野陣營下定決心要推動修法,而且還是“師出有名”,說是要為賴清德新“政府”的兩岸團隊實現兩岸交流“春暖花開”的憧憬,掃除法律障礙。
  
  所謂“國安五法”和《反滲透法》,是指蔡英文在“二零二零”大選的前夕,趁著香港事態的發生,高舉“抗中保台”的大旗,親自下令推出法案,並督促民進黨黨團利用其挾“立法院”議席多數的優勢,全力推動通過,為其能夠勝選連任增添法律保障的系列法律。
  
  其中“國安五法”,指的是二零一九年五月七日三讀的“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及“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五月三十一日三讀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三修正案”、六月十九日三讀的“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以及七月三日三讀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第一案將大陸和港澳地區的“境外敵對勢力”納入“外患罪”;第二案延長涉密人員出境管制年限;第三案納入所謂“網路共諜”行為、加嚴“為中共發展組織”的刑責、退休軍公教當“共諜”可取消月退俸;第四案規定兩岸政治協議需經“國會”及“公投”雙“門檻”;第五案規定政務副首長及少將以上不得參與大陸地區的政治活動、妨害“國家”尊嚴。這最後一案被稱為“吳斯懷條款”,針對吳斯懷等多名高階退休將領在二零一六年前往大陸參加孫中山及黃埔軍校相關紀念活動。當時吳斯懷就表示將會遵守相關法律的同時,也質疑“難道支持統一,就是犯罪嗎?”而國民黨中央則將吳斯懷名列“二零二零”大選的“不分區立委”提名名單的安全位置,以作支持。
  
  諷刺的是,在“國安五法”陸續完成立法後,蔡英文聲稱,“國安五法”最後一塊拼圖已經完成。而在“立法院”下一個會期還會繼續努力,完成《中共代理人法》的立法,嚴格規範人民、法人、團體或機構為中共進行危害“國安”的政治宣傳、發表聲明,參加中共所舉辦的會議。而在此時,正好就是台灣地區解除“戒嚴”的三十二週年。當年民進黨及其前身“黨外”的前輩們,為了反抗國民黨當局的獨裁統治,前赴後繼地開展“反獨裁,爭自由,爭民主”的鬥爭。而在三十多年後,民進黨當局卻是角色錯亂,顛覆了自己當年的理想和形象,變成了新時代的獨裁統治者。
  
  “國安五法”通過後,在香港事態中“撿到槍”的蔡英文意猶未盡,又搶在第九屆“立法院”的任期即將結束之際,推出了《反滲透法》。據說,蔡英文本來是要推出《中共代理人法》的,但可能是這將“違背”蔡英文自己有關“下會期立法”的“金口”,因而改為為《反滲透法》立法。但其內容與蔡英文構想中的《中共代理人法》相差無幾。《反滲透法》共有十二條,其中第三條到第十二條是規範接受“敵對勢力”資助影響台灣地區民主選舉活動的罰則及實行方法。十二月三十一日,國民黨“立委”退席抗議無效後,正式三讀通過。
  
  如果說,因為《反滲透法》是於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七日起實行,而“二零二零”大選是於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一日進行,蔡英文還未來得及“揮刀”的話,在“二零二四”大選的過程中,民進黨當局就是“磨刀霍霍”並揮舞亂砍了,當作是賴清德勝選的“法寶”。一些裡長率團到大陸訪問,某些裡長候選人在選前從大陸帶回新冠肺炎疫苗或抗原檢驗試劑,某媒體記者和退休教授發布自製的民調數據,都被檢調機構以“介選”、“認知戰”,違反《反滲透法》而檢控,其中一些案件後來在經法院審理後,以“事實不清”而開釋,但當事人已經“唔死都一身傷”,實質上“社死”了。
  
  其實,《反滲透法》的反人性及反民主性,就連一些民進黨人也看不過眼。陳水扁就指出,民進黨通過《反滲透法》的方式太過分,不經過正常程序表決,會引發激烈反彈。而呂秀蓮則表示,《反滲透法》是蔡英文強力命令推動,使威權主義復辟,只會加深藍綠統獨的對立。甚至連“獨派”團體“喜樂島聯盟”的“不分區立委”被提名人暨發言人張君瑜,也質疑《反滲透法》立法太過倉促,且不該因選舉而將法制和“國家安全”當成造勢表演。
  
  在《反滲透法》強行通過後,國民黨中常委姚江臨主張若二零二零年“立委”選舉中國民黨議席能過半,將重審《反滲透法》,國民黨秘書長曾永權及曾銘宗表態支持,聲言要去除《反滲透法》中侵害人權自由、空白授權等負面內容。但因國民黨在該次選舉中並未能取得多數議席而未能成事。現在,國民黨議席已經超過民進黨,而且在議事立法上得到民眾黨黨團的奧援,力量對比發生重大變化,因而是推動修訂《反滲透法》和“國安五法”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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