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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央行放開相關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規模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7-15 12:27:45


  中評社香港7月15日電/7月14日傍晚,人民銀行官網發布《關於境外央行、國際金融組織、主權財富基金運用人民幣投資銀行間市場有關事宜的通知》(下稱《通知》),前述三類機構進入銀行間債市不再進行規模限制,可以自主決定投資規模,委托人民銀行或具備國際結算業務能力的代理行代理交易和結算;審批方式也由核准制調整為備案制。

  分析人士指出,這意味著中國在推動境外央行類機構將人民幣資產納入其外匯儲備,這也是推動人民幣加入特別提款權(SDR)貨幣籃子的措施之一。

  人民幣國際化不僅僅是指人民幣走出去,一個更重要的意義是使得境外機構可以持有更多人民幣資產。《通知》稱,為進一步提高境外央行或貨幣當局、國際金融組織、主權財富基金(以下統稱相關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市場的效率,允許相關境外機構投資者通過備案的方式進入銀行間市場,通過原件郵寄或銀行間市場結算代理人代理遞交等方式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交中國銀行間市場投資備案表。

  此前,2010年8月16日,央行曾發布了《關於境外人民幣清算行等三類機構運用人民幣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試點有關事宜的通知》,允許境外央行、港澳人民幣清算行、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境外參加銀行這三類境外機構可在核准的額度內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從事債券投資業務,並對試點期間境外機構的範圍、准入方式、投資運作模式等事項進行了明確和規範。《通知》稱,備案完成後,相關境外機構投資者可在銀行間市場開展債券現券、債券回購、債券借貸、債券遠期,以及利率互換、遠期利率協議等其他經中國人民銀行許可的交易。相關境外機構投資者可自主決定投資規模。

  《通知》亦稱,相關境外機構投資者應作為長期投資者,基於資產保值增值的合理需要開展交易。中國人民銀行將根據雙方對等性原則和宏觀審慎要求對相關境外機構投資者的交易行為進行管理。2002年,央行允許境內的外資法人金融機構以備案的形式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債券,同年開放QFII(合格的外國機構投資者)進入中國的證券市場;2004年銀行間債券市場引入國內第一只美元債券;2005年初國際開發機構獲准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人民幣債券;同年5月,東亞及太平洋中央銀行行長會議組織(EMEAP)發起的第二期亞洲債券基金(ABF2)的組成基金——泛亞債券指數基金(泛亞基金,PAIF)獲准進入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2010年5月,日本三菱東京日聯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成為首家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人民幣債券的外資法人銀行。

  來源:財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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