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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懂個人養老金:第三支柱的破題之法
http://www.CRNTT.com   2022-04-25 18:52:03


  距離中央深改會審議通過《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不足半年,4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發布,養老金第三支柱由此將加快落地進程。《意見》提出,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度,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實行完全積累。每年個人養老金繳納上限為12000元,參加人有稅收優惠,并可以自主選擇投資金融產品。

鼓勵參加:每年最高繳納12000元

  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度,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實行完全積累。參加人通過個人養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台(以下簡稱“信息平台”),建立個人養老金賬戶。個人養老金賬戶是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基礎。

  哪些人可以參加繳納?根據《意見》,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都可參加。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指出,第三支柱具有不可替代性,第一支柱是國家主辦的支柱,覆蓋的主要是就業人口,沒有達到就業年齡的群體覆蓋不了。第二支柱的覆蓋群體必須有雇主,沒有雇主也不能覆蓋。這樣的話第三支柱就特別重要,它是全口徑群體的覆蓋。

  在限額上,《意見》規定,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的上限為12000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發展情況等因素適時調整繳費上限。國家制定稅收優惠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并依規領取個人養老金。

  參加人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國家規定的情形,經信息平台核驗領取條件後,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個人養老金,領取方式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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