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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窗廣告”亟需綜合治理
http://www.CRNTT.com   2022-10-10 18:56:09


 
  一是加強相應法制建設,明確責任主體。完善《廣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針對“彈窗廣告”的內容,提高相關制度的實用性;將網絡運營商、平台發布以及服務提供商納入責任主體,同時結合具體行為對責任進行定性。

  二是提高違法違規成本,確立追責制度。執法單位需要不斷落實執法力度,在精准執法的同時,加大執法力度;在立法時,綜合考慮“彈窗廣告”的危害,加大懲罰力度與標准,同時適當拓展懲罰類型;針對屢教不改的情況,吊銷營業執照和廣告登記證件。

  三是完善監管舉報機制,加強內容整頓。形成“彈窗廣告”的審查體系與監管部門,對於違法行為及時懲處;形成多元化、開放化的監督體系,從整體上保障監管部門的業務水平;優化信息舉報平台,用戶一旦發現“彈窗廣告”,就可以通過平台進行舉報,保證部門核實後就能處理。

  四是提高網絡技術水平,完善准入制度。提高監管的技術力度,在引進人才時將專業擴充到廣告學與媒體學中,讓監管團隊更加技術化、專業化;激發受衆主體功能,在嚴格審查主體資格的同時,建成現代監管和投訴機制;相關部門要做好教育宣傳工作和渠道識別工作,打造健康的網絡環境。

  五是增強多元責任意識,發揮治理合力。增強網絡平台主體責任,針對已經發出違規廣告的經營者,立即終止合作關系;執法部門需要從各種“彈窗廣告”的瀏覽器、電腦網頁以及各種APP著手,從源頭上突破灰色生態的制約,形成健康的商業模式。(來源:正北方網 作者:張崇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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