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香港旅遊業要多謝“央視”提醒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4-04 10:20:07  


  中評社香港4月4日電/《大公報》今天發表社評說,香港新聞能登上中央電視台,當然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但可惜,上周末在“央視”名牌節目《經濟半小時》中出現的香港新聞,竟然是一宗珠寶店“宰客”新聞,負面影響之大,實在難以估量,而節目揭露的“玻璃當鑽石”、“白色的黃金就是鉑金”等荒謬情節,實在叫港人自己看了也臉紅。

  就此,“中聯辦”副主任李剛昨日在回應傳媒詢問時指出:希望內地和香港兩方的旅遊部門都不要把這件事看成是“小事”。內地旅遊部門如何評估事件性質未知,但對香港旅遊部門、業界以至特區政府來說,被中央電視台“點名”,醜聞全國曝光,肯定“大件事”!

  社評說,事實是,自內地“自由行”令香港旅遊業復甦以來,“黑店宰客”的新聞已時有所聞;所謂“樹大有枯枝”,個別店舖經營手法不良本不值得大驚小怪,但怪就怪在為何同一集團屬下的店舖可以一再發生同類性質的醜聞,像此次被“央視”踢爆的“皇室鐘錶珠寶”,旅遊業議會過去五年曾接到一百六十宗相關投訴,而涉及該店的就多達七十五宗,佔了總數的一半。如此投訴機制到底設立來幹什麼?何以投訴不絕,而“‘黑店’我自為之”,就差還未被列為“優質信譽商店”?

  從已披露的資料看來,有關事件的性質顯然是嚴重的,不單涉及旅客“買貴嘢”,而且可能已直接構成刑事罪行。據本港海關昨日採取突擊搜查行動時指出,按照“商品說明條例”,在商業買賣過程中供應黃金或白金製品,都必須附有含量純度的標記,如果違反,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及入獄五年。而“央視”節目中拍攝展示的一條“白金”頸鏈及“鑽石”吊墜,“白金”其實只是染白了的黃金,且黃金成色只有十八K,並非足金,“鑽石”吊墜的表面則為玻璃,但購物單據上均無列出上述成分,只是籠統的稱為“意大利七五○頸鏈”及“意大利七五○天然南非鑽石鴻運吊墜”,如此是否已抵觸《商品說明條例》,實一目了然。而據業內人士估計,該條項鏈連吊墜大約只值三千元,但“央視”記者卻用了九千八百元去購買。
李剛副主任昨天還指出:內地十三億人口,大家都很想看看香港,“若總出現類似問題,可能大家就未必想來”。這話不是危言聳聽。內地旅客已經成為香港旅業最主要的客源,香港旅業的“賣點”或強項除了“兩園一車”外,靠的主要就是購物。而當前香港旅業正面對周圍城市的激烈競爭,講遊山玩水、名勝古蹟不及內地,講尋求刺激、聲色犬馬不及濠江,如果連“購物天堂”這塊金漆招牌也自己毀掉,到時大家“過門不入”,那就怪不了任何人。

  社評指出,“央視”此次不留情面的“踢爆”,確實令香港頗為難堪,但“良藥苦口”,把問題解決就會壞事變好事,希望到時“央視”再來港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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