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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媒:平定疆域是中國崛起必由之路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9-24 10:07:44  


  中評社香港9月24日電/二十一世紀是亞太的世紀,更是海洋的世紀,海洋佔地表總面積的71%,號稱解決人類未來生存和發展的“第六大洲”。在面臨可持續發展重大課題的新世紀,隨著世界人口增加、全球環境變化、陸地資源消耗加重,世界各國、尤其是亞太地區沿海新興經濟國家在生存、發展及安全等方面對海洋的需求日益增加,圍繞著爭奪海洋島嶼和島礁、爭奪管轄水域、爭奪海洋資源、爭奪海上戰略優勢和爭奪海上戰略航道控制權等海洋權益的現代海洋戰略競爭必然會在沿海相關國家展開。

  澳門市民日報刊文稱,“誰控制海洋,誰就能控制世界”這是古代歐洲從古希臘、迦太基、古羅馬爭奪地中海通商要道的鬥爭中得出的結論。近代美國海權理論的奠基人馬漢在1901年發表《海軍戰略論》,也明確提出,海權“對於世界歷史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從世界歷史看,大國崛起之路其實就是走向海洋、經略海洋、控制海洋之路。

  中國是聯合國安理會五大常任理事國之一、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如此一個文明古國、當今世界的政治經濟大國,其佔國土總面積三分之一的海洋疆域之海權卻不斷被侵佔、資源不斷被掠奪。這對於一個正在進行民族復興大業、世界人口最眾多的國家來說,是何等令人激憤!海洋疆域既是中華民族未來發展的機遇和希望,同時也給我們帶來極大的安全風險和挑戰。

  萬里海疆 形勢堪憂

  根據1982年6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的規定和我國享有的歷史性權利,中國擁有主權和管轄權的海洋疆域應包括:●領海,是指位於主權國陸地領土及其內水以外鄰接的一帶海域。我國領海寬度為12浬。(1浬=1.852公里)。

  ●毗連區,我國的毗連區是在領海以外鄰連領海、寬度為12浬的一帶海域。

  ●大陸架,根據《公約》和1998年6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的規定,我國的大陸架是“領海以外依本國陸地領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擴展到大陸邊外緣的海底和底土;如果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至大陸邊緣的距離不足200浬,則擴展至200浬”。

  ●專屬經濟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以外並鄰接領海的區域,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延至200浬”

  ●“九段線”內南海的島嶼、島礁、沙洲及其所屬海域。為了維護我國的歷史性海洋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第14條規定:“本法的規定不影響中華人民共和國享有歷史性權利”。即中國在依據《公約》享有有關海洋管轄權的同時,中國人民在長期開發和利用海洋過程中所產生的歷史性權利將不會受到任何影響。中國政府早在1947年12月就在南海地區以斷續線的方式校繪了一條海疆線——“九段線”,於1948年2月正式對外公布。我國政府以斷續線的形式宣示了中國自古以來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和對南海海域的權利主張。當時及此後幾十年間沒有任何國家對此提出異議,這充分體現了中國對南海的管轄實踐。並且,中國政府宣布南海斷續線,遠在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通過之前,而《公約》並未限制或否定一國在歷史上形成並持續予以主張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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