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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叔侄冤案”當事人:不會領國家賠償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5-21 09:38:57  


 
  聚焦辦案人

  “女神探”聶海芬仍在一線當大隊長

  隨著“浙江叔侄奸殺冤案”真相水落石出,偵辦此案的“浙江神探”聶海芬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人物。2003年杭州“5.19”奸殺案發生後,以聶海芬為首的杭州警方辦案人員在沒有物證和目擊證人的情況下,通過“突審”張氏叔侄,獲得了該案“無懈可擊”的“鐵證”。時任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預審大隊大隊長的聶海芬,此後又在審查勾海峰的犯罪事實時,“未發現”勾可能是“5.19”案真凶的重大線索。

  除聶海芬外,還有多名其他杭州民警既參與了對張輝、張高平的審訊,也參與了對勾海峰的審訊。日前,記者獲悉,浙江已成立調查組,徹查聶海芬等該冤案偵查、起訴、審判等全部司法過程中的涉案人員。

  在杭州市政法界,流傳著“三大女殺手”之說,其中杭州市公安局預審大隊的聶海芬隊長以漂亮和溫柔著稱。正是聶海芬的預審結論,推動張氏叔侄殺人案錯案辦結,隨後經公訴、審判兩個環節“錯上加錯”,最終偷走了叔侄倆十年光陰。不過,在杭州的公安系統,不少人對聶海芬抱以同情和肯定態度。據《南方周末》幾天前報道,聶海芬現在的職務仍是大隊長,依然在一線工作。

  服刑10年 再審被判無罪

  張輝、張高平系叔侄關係,2003年5月18日晚9時許,被害人王某(歿年17歲)經他人介紹搭乘張輝、張高平駕駛送貨去上海的皖J-11260解放牌貨車,途經浙江省臨安市昌化鎮,次日凌晨1時30分到達杭州市天目山路汽車西站附近。當天早上,離開汽車西站後,王某被人殺害,屍體被拋至杭州市西湖區的路邊溪溝。

  當時,經公安機關偵查,認定系張輝、張高平所為。張輝、張高平於2003年5月2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8日被逮捕。2004年2月,杭州市人民檢察院以張輝、張高平犯強姦罪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強姦罪分別判處張輝死刑、張高平無期徒刑。2004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分別改判張輝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張高平有期徒刑十五年。

  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撤銷原審判決,宣告張輝、張高平無罪。此時,二張服刑已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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