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化已修復堆填區資助計劃
166. 由於已修復堆填區不適宜作大型建築或工業用途,有些已發展成社區或康樂設施,現尚有約18公頃已修復的地方可作類似用途。為加快工作及善用這些土地,政府已預留10億元,設立“活化已修復堆填區資助計劃”,供非牟利機構及體育總會等申請撥款,發展康樂、環保或其他社區設施。
廢物處置設施
167. 政府會確保廢物處置設施的環保和運作水平,並就設施管理和運輸配套、環境監測和清潔等問題,加強與地區人士溝通,盡量減少對居民的影響。
減輕堆填區壓力
168. 政府會繼續動員公眾參與源頭減廢和分類回收,檢視及理順公眾回收箱的位置及收集方式,以及推出手機應用程式,提供減廢資訊及回收點位置。
維港水質
169. “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的主要工程在今年年底完成後,維港主體水質會進一步改善。為提升維港沿岸水質,環境保護署將展開顧問研究,長遠目標是提升維港沿岸的休閒、康樂及體育價值。
綠色建築
170. “推動綠色建築督導委員會”去年成立後,現正檢視政府各部門的相關工作,收集業界意見,以及參考外地經驗。委員會將就進一步推動綠色建築制定實施策略,以及提出相關措施的建議。
歷史建築及自然保育
171. 過去一年,政府在古物諮詢委員會(古諮會)的協助下,檢討保育歷史建築的政策,包括就動用公共資源的程度和方式,制訂更具體的機制和準則;以及研究是否需要透過城市規劃,加強對私人歷史建築的保育。古諮會將向政府提交報告。
172. 政府亦正推行多項措施,包括通過管理協議計劃及公私營合作試驗計劃,加強保育具生態價值的私人土地,並會透過法定程序,保護有高生態價值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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