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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民政部:外出務工父母不能“說走就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2-20 15:22:52


  中評社北京2月20日電/昨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民政部副部長鄒銘介紹近日國務院下發的《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時表示,外出務工父母不能“說走就走”,對於不履行監護職責的要依法採取措施。教育部和公安部相關負責人也介紹了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的相關政策。
  
  “只生不養”父母將面臨處罰
  
  據全國婦聯2015年6月的數據顯示,我國農村留守兒童數量已達6102.55萬,占農村兒童37.7%,占全國兒童的21.88%。
  
  “《意見》中強調了家庭的監護責任,明確了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四條基本原則,其中首要的原則就是要堅持家庭盡責。”鄒銘說,確有個別外出務工父母缺乏監護責任意識,很少回家看望和聯繫在家留守的子女,甚至還有“只生不養”,幾乎不跟留守在家的子女聯繫,造成一些留守兒童身心健康發展受到嚴重的損害。
  
  鄒銘表示,外出務工人員要盡量攜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確實不具備條件的應當委托有監護能力的親屬或者其他成年人代為監護照料。“我們現在出台這樣一個《意見》,動員政府和社會關愛農村留守兒童,並不意味著外出務工的父母可以‘說走就走’,對留守子女不聞不問,甚至變相遺棄留守兒童。”鄒銘說。
  
  他介紹,對於不履行監護職責,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農村留守兒童的父母,《意見》規定了幾條措施,包括勸戒制止、批評教育、治安處罰、立案審查,直至依法撤銷監護權。
  
  農村留守兒童可優先寄宿就餐
  
  同時,教育部門和公安部門也將對《意見》的出台提出具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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