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當意識到,維護生育期職場女性的合法權益,僅靠法律保障是不夠的,也不是所有人都有機會借助社會公眾和媒體的關注來解決問題。維權的關鍵在於提高思想意識,既要提高用人單位的法律意識,也要提高職場女性的維權意識。用人單位尊重生育期女性,才不會讓“產假毀三年”成為職場女性的潛規則,才會為她們留足更多的機會成本和生育之後的發展空間。
維護一個良好的生育環境,創設一個寬鬆的產後修養環境,需要用人單位尊重女性,敬畏法律。需要職場女性在權益受到侵犯之時勇於拿起法律武器積極維權。如此,才不會教生育成為職場女性的“發展之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