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大灣區跨境理財通試點受歡迎
http://www.CRNTT.com   2024-03-18 11:52:13


  中評社北京3月18日電/據經濟日報報導,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監管局等聯合發布新修訂的《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據瞭解,“跨境理財通”業務開通於2021年,本次修訂被業內稱為“跨境理財通”升級版,涉及投資者准入條件參與機構範圍、合格投資產品範圍、投資者個人額度等方面的優化調整,將有利於“跨境理財通”業務規模擴大。

  規則迎來升級

  “跨境理財通”業務是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和港澳投資者通過區內金融機構體系建立的閉環式資金管道,跨境投資對方金融機構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產品。目前,“跨境理財通”分為“北向通”和“南向通”。其中,“北向通”指港澳投資者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銷售機構開立個人投資賬戶,通過閉環式資金管道匯入資金購買內地銷售機構銷售的投資產品;“南向通”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投資者在港澳銷售機構開立個人投資賬戶,通過閉環式資金管道匯出資金購買港澳銷售機構銷售的投資產品。截至2023年末,粵港澳大灣區共有67家銀行、6.92萬名投資者參與試點,累計辦理相關資金匯劃128.1億元。

  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有關負責人表示,試點以來,“跨境理財通”業務穩步發展。為進一步滿足大灣區跨境理財的市場需求,對《實施細則》進行修訂,結合各方參與主體關注的焦點問題、銀行等金融機構反映的難點問題作進一步優化,讓更多市場參與主體享受“跨境理財通”政策紅利。

  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大灣區金融研究院研究員王巍認為,《實施細則》綜合考慮了“跨境理財通”在前期試點運行中投資者對“跨境理財通”反饋較多的訴求,對業務准入門檻、投資者個人額度、擴大試點範圍等方面進行了優化調整。

  具體來看,此次調整優化主要包括3個方面。一是進一步優化投資者參與業務試點的准入條件。調整“南向通”業務的內地投資者參與條件,降低參與門檻,新增內地投資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的可選條件,支持更多大灣區居民參與試點,同時將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度從100萬元人民幣提高至300萬元人民幣。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