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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兩岸服貿、貨貿協議現階段沒需求
http://www.CRNTT.com   2023-06-29 21:52:52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詹志宏。(中評社 鄭羿菲攝)
  中評社台北6月29日電(記者 鄭羿菲)重啟兩岸服貿、貨貿談判成台灣朝野攻防議題,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詹志宏29日在記者會表示,10年前雙方有需求就開始談判,但過去這幾年,全球經貿結構、大陸經濟環境都發生極大變化,用10年前的時空背景,探討今天要不要重啟服貿談判,沒有意義。服貿、貨貿協議現階段並沒有需求。

  詹志宏強調,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部分,我們認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之三已經完整涵蓋,“行政院”的立場是沒有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必要。

  詹志宏說,兩岸之間要推動任何議題的談判,不是由任何一方決定,而是雙方磋商後接受議題才能開始進入談判。10年前的環境,台灣政府希望能與大陸經濟比較緊密結合,得到比較多大陸給予的經濟協助。大陸當時一再講“讓利”,就是希望跟台灣做更緊密的經濟結合,用經濟因素來套牢台灣,因此10年前雙方有需求就開始談判。

  詹志宏指出,但過去這幾年來,全球的經貿結構、大陸的經濟環境,包括內需、外銷,都發生極大變化,用10年前的時空背景,來探討要不要重啟服貿談判,這沒有意義。這陣子台灣內部有非常多人討論是否要重啟服貿,但大多數業者、學者專家並不認為現在有重啟談判的急迫性及必要性。

  媒體問及,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下個會期將提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版本,陸委會會否提出對應版本?

  詹志宏認為,政府的態度很清楚,已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之三的完備程序,對比較政治性的議題,“行政院”與“立法院”兩院互動,及“立法院”監督都規範得相當完備,甚至有人形容比“修憲”還難。

  詹志宏表示,若是一般協議的監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很早就訂定,兩岸已經簽了26項協議,“立法院”對監督協議有相當多的經驗。因此不論是一般協議,較政治協議,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已經完備,“行政院”的立場是沒有訂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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