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實名網評

網評:打壓人權自由這頂帽子由美國自己戴!

2024-05-03 10:41:22
  中評社北京5月3日電/網評:打壓人權自由這頂帽子,由美國自己戴吧!

  來源:大公報  作者:梅若林

  美國時間周二晚上,紐約市警方攻入哥倫比亞大學校園,動用閃光彈驅趕和平示威學生;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亦發生嚴重衝突事件,其間警方疑似使用催淚氣體以及橡膠子彈;與此同時,美國國會眾議院以壓倒性票數極速通過《反猶太主義意識法案》,進一步逼迫大學高層平息示威。一直對抹黑香港樂此不疲的美國,親自示範了什麼才是真正的“過度武力”、“警暴”、“法律定義過闊”、“損害院校自主”,以往美國扣在其他地區頭上的所謂“打壓民主人權、言論自由”等帽子,還是由美國自己戴最為合適。

  當日凌晨,哥倫比亞大學數十名學生占領該校其中一幢教學大樓,至當晚,紐約市警察局出動50多名警力,連事前談判也省得做,直接搭起雲梯用錘子攻入教學樓,並動用閃光彈震撼示威學生,又派出數十名警員到附近和平示威的營地強硬清場,整晚拘捕了過百名學生。更有甚者,在清場行動結束後,校方還要求警方至少留守校園至本月17日,即畢業典禮之後兩天,明顯就是要把學生的反戰聲音往死裡打壓。

  閃光彈、催淚彈、橡膠子彈齊發

  幾乎在同一時間,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則有親以色列人士突然襲擊校內示威者,不久後警員到場並據報發射催淚氣體及橡膠子彈清場。耐人尋味的是,事後有媒體訪問學生,卻被告知最初動粗的並非學生,而是“外人”。

  哥倫比亞大學和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清場行動,都不禁令人聯想起修例風波期間的中大和理大衝突事件。但不同的是,香港警方當時面對暴徒喪心病狂的汽油彈、磚頭、弓箭攻擊,仍然表現出極度克制,非但沒有強硬攻入校園,特區政府還一直與各方聯絡,希望能以和平方式盡快解決事件。對比美國,面對真正手無寸鐵的學生,警方完全沒有留手,毫不客氣用閃光彈、催淚氣體、橡膠子彈一一招呼,事後還要像駐校軍隊一般遏制挺巴示威再現。

  如果當年美國批評香港警方使用“過度武力”,那美國清場的手段算什麼?是否應算是“人道災難”?香港警隊面對暴徒,由始至終表現出極為克制的態度,如果這也算是“警暴”,那恐怕所有參與大學清場行動的警察都要被送上國際法庭了。

  就在兩間大學的清場行動後翌日,美國國會眾議院就以320票支持、91票反對的壓倒性票數,通過事前沒有任何咨詢的《反猶太主義意識法案》。這部法案擴大了反猶太主義的範圍,在新定義下,連“針對猶太共同體的以色列國”也屬於“反猶行為”。此外,將以色列與納粹德國相提並論,亦將屬於反猶主義言論;而任何人若將以色列形容為“政權”,也等同否定其作為合法政府的地位。

  這堆條文完全是將所謂的“反猶”以大包圍形式概括到一起,與其說是反對種族歧視,倒不如說更像是“反對反以色列”,基本上禁止任何人批評以色列政府,否則就要被扣上“反猶”的帽子,這是否如另類“白色恐怖”?之前美國批評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還煞有介事地說條文定義模糊、範圍過廣云云,如今看來根本是小巫見大巫!至少香港國安法和國安條例從未禁止任何人批評特區政府,也不曾規範任何人對特區政府的遣詞用字。

  更諷刺的是,有支持法案的議員表示,大學示威期間有人展示標語呼籲“革命”或“起義”,潛台詞是推翻以色列,根據新法的話已構成反猶主義。先不說參與示威的也有猶太學生,但禁止學生呼喊“革命”或“起義”,這班政客不會臉紅嗎?想必750萬香港市民,都不曾忘記當年黑暴的相關口號,但美國政客卻覺得黑暴喊“革命”是“美麗的風景線”,美國學生喊“革命”就是“反猶”?美式雙標,一覽無遺。

  箝制思想打擊言論自由

  法案還賦權教育部,迫使大學管理層為拒絕解決校園內的“反猶主義”問題承擔責任,否則就可以取消資助撥款。換轉是香港立此法,恐怕美國早就批評這是損害院校自主,而實質上,這也無異於威脅大學高層,透過內外夾擊的方式把校園內挺巴反戰的聲音徹底消滅。

  美國大學的挺巴浪潮不過發生了兩個禮拜左右,美國隨即用警察武力、威脅學校高層、法律武器等方法作出全方位箝制,這就是所謂的“支持民主、捍衛人權自由”了嗎?美國說一套做一套的虛偽表現,連自己國內的學生都騙不了,還妄想能借此干預香港?美國的“燈塔”形象早已崩塌,廢墟中還留下一大堆爛攤子無法收拾,那些抹黑香港的言辭,正適合作為這座“民主燈塔”的“墓志銘”。
電腦版移動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