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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侯任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此言差矣

2024-05-03 13:32:42
  中評社香港5月3日電/澳門新華澳報3日發表富權文章:侯任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此言差矣。以下為文章內容。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率領的“兩岸破冰和平發展,振興台灣百工百業”大陸訪問團,帶回了大陸國台辦、文旅部、海關總署及福建省政府贈送的十七項大禮,被台灣地區政媒兩界形容是為可能會實現的兩岸交流“打開一道大門”之後,雖然民進黨中沒有選舉壓力的政客仍然“死鴨子口硬”,在酸溜溜地咒罵傅崐萁是“舔共”之餘,還聲稱不要大陸的各種惠台措施,但有選舉壓力的民進黨人,尤其是將要爭取在二零二六年參選縣市長的民進黨人,卻是一反常態,表態歡迎大陸的惠台措施。其中又以爭取代表民進黨參選新北市長和台南市長的蘇巧慧和林俊憲最為觸目。
  
  其中“賴系立委”林俊憲,現是由台南市選出的“立委”。他在一些墨綠政客及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恬噪咒罵傅崐萁之時,卻是表態“兩岸要融冰、解凍,我們樂觀其成”。由於現任台南市長黃偉哲已是兩任,依法不能再次參選爭取連任,而台南市是“綠到出汁”的民進黨大票倉,只要獲得民進黨提名就躺著選也可當選,因而民進黨有多位政客覬覦這個位置,尤其是在台南市選出的“立委”,包括“正國會立委”陳亭妃和“賴系立委”林俊憲,還有“湧言會立委”王定宇等人。但由於台南市長此前是由“新潮流系”所壟斷,現任市長黃偉哲雖然不是“新潮流系”,但在二零一八年的“九合一”選舉中,“新潮流系”沒有推出參選人,而是全力支持黃偉哲,因而黃偉哲也算是半個“新潮流系”。在此情況下,原屬於“南流”領袖的前任市長賴清德,就確定台南市長不能外流給非“新潮流系”。在賴清德已經是民進黨內“定於一尊”的情況下,再加上在二零一九年民進黨的“總統”黨內初選過程中,作為中常委的林俊憲在民進黨中常會、中執會中“力戰群雄”,全力支持賴清德,因而賴清德也要報答此恩,故而林俊憲獲得出線的機會極高。由此可見,林俊憲是要加大自己在台南市長選舉中的“保險分”,因為在原台南縣域內,有許多農漁民在馬英九當家兩岸交流暢旺期間,享受到不少與對岸簽署採購合約的甜頭,即使當時是賴清德任台南市長。這個情況,加上林俊憲的傾向,可能會對賴清德的“兩岸觀”有所觸動。
  
  而在新北市選出的民進黨“立委”蘇巧慧,在“立法院”質詢陸委會主委邱太三時,也顛覆了自己以往的“兩岸觀”,罕見地責成陸委會應該要有創新思維,既然大陸開放福建居民到馬祖玩,台灣就應開放馬祖居民組團到福建玩,甚至加碼金門也可以。善意要互相堆疊,路才能越走越寬。蘇巧慧的表態,不但是與其自己過去的態度南轅北轍,而且可能更讓其老爸蘇貞昌尷尬,因為蘇貞昌在兩岸關係上是強硬“鷹派”。但在一切為了女兒參選並當選新北市長,甚至在自己出任“行政院長”期間,利用職權努力為女兒參選新北市長創造有利條件的願景下,蘇巧慧的“轉軚”,也有可能會影響其老爸。
  
  就在這種態勢下,民進黨團前日終於也作了個“髮夾彎”式的動作,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臨時提案,針對兩岸觀光,“期望我國與中國同時開放禁團令”。但也是“黃鼠狼給雞拜年,不安好心”。一方面,是要化被動為主動,搶在國民黨黨團尚未全面系統地提出促進兩岸交流的提案之前,專門拿出一個較小範疇的“雙向旅遊團”提案,意圖抵消及化解國民黨黨團的攻勢,而且還是以大陸方面也需同時對旅遊團“開禁”為條件。另一方面,假借兩岸開放旅遊團的名義,繼續販賣“兩國論”的貨色,以“我國與中國”的詞彙來定位兩岸關係。
  
  對於民進黨黨團將大陸定位為“中國”,國民黨黨團總召指出不妥,因而動員國民黨“立委”挾著議席多數,將該提案擋下。國民黨“立委”許宇甄當場把民進黨“立委”提案中的“中國”都改為“大陸”;“我國”限航區也改成“台灣”限航區。與此同時,還通過國民黨“立委”所提建請台灣當局立即開放平潭往返台灣客運船直航提。
  
  這當然引發民進黨不滿。民進黨中國事務部、吳釗燮等以不同方式表達反對意見。而鄭文燦昨日下午在出席二零二四年《遠見》第二十屆ESG企業永續獎贈獎典禮前受訪時也表示,過去在我們不同場合的用語裡面,有使用“中國”,也有使用“大陸”,看不同場合使用,主要是能夠凸顯兩岸分立分治的事實,“我相信刻意地去把『中國』改為『大陸』,這是沒必要的”。
  
  鄭文燦無論是以現任的“行政院”副院長的身份,還是以即將就任的海基會董事長的角色,講這番話,才真正是“沒必要”的。實際上,他的“行政院”副院長,是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而出任。而“憲法增修條文”除了是劈頭一句的“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之外,還專設了規範兩岸關係的第十一條,內文是“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這就是俗稱為“兩岸關係條例”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立法依據。由此,“兩岸關係條例”通篇都是以“大陸地區”來稱呼對岸。
  
  而鄭文燦將出任董事長的海基會,也是依據“兩岸關係條例”的第四條“行政院得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民間團體,處理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之事務”的法律授權而設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捐助暨組織章程》也是通篇以“大陸地區”來稱呼對岸。鄭文燦絕對沒有理由抵觸自己任職及履職的法律。實際上,如果他在出任海基會董事長後,以“中國”來稱呼對岸,必定會“床底下破柴——撞大板”,不要說是要盼望“春暖花開”,甚至對岸海協會還將現時對海基會的電文“已讀不回”改為“不讀退回”。
  
  鄭文燦在出任桃園市長時,率先在民進黨執政的縣市中,成立了“兩岸小組”。為何在及將出任與兩岸事務直接相關的職務前,卻反過來要棄用“兩岸”一詞,鍾情於“一邊一國論”或“兩國論”的“中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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