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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林岱樺基本確定無緣高雄市長黨內初選
http://www.CRNTT.com   2025-06-24 19:12:11


  中評社香港6月24日電/澳門新華澳報24日發表富權文章:林岱樺基本確定無緣高雄市長黨內初選。以下為文章內容。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涉嫌詐領助理費,高雄地檢署經過四個月的調查偵辦,於昨日偵結,認定林岱樺等十人涉嫌詐領助理費及加班費一千四百九十六餘萬元,因此依《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將移交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對此,民進黨表示,尊重司法,勿枉勿縱。民進黨廉政會預計今日晚上開會,處理林岱樺被檢方起訴事宜,並處理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張顥瀚涉詐助理費案,以及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涉於立委期間收受不正利益護航業者等案。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表示,廉政會一定要遵守程序正義,處分前一定要請當事人說明,但還不會有處分。
  
  廉政委員會是民進黨黨內最高的廉政監察機制,以超然獨立立場行使職權,並依據《民主進步黨廉政條例》規範,針對涉有違反廉政行為而影響民進黨名譽者,進行處理,可作出警告、停權或除名等處分。
  
  按照“廉政條例”規定,貪污是屬於違反廉政的行為,而且還是被針對的第一類行為。因此,廉政會即使是在今晚的會議未能對林岱樺作出處分決定,但在今晚聽取林岱樺的說明後,在下一次會議就將會作出處分決定。而由於林岱樺目前只是被檢方起訴,按照“無罪推定”原則,還不至於被開除黨籍,但卻可能逃不掉停權處分。倘此,林岱樺將無緣參加民進黨的高雄市長黨內初選。廉政會主委邱駿彥昨日就表示,依照“廉政條例”要一審判決有罪才會處分,但是不排除社會知名人士,所做所為可能影響黨的形象,若情節重大雖然法院還沒有判決,廉政會還是會處分。
  
  實際上,高雄地檢署在昨日決定起訴林岱樺,在“時間點”上就有與民進黨高雄市長初選有著一定的微妙關聯。雖然高雄地檢署也有著非要在昨日作出起訴決定不可的客觀原因——與林岱樺涉嫌詐領助理費的同案、她的胞弟林岱融羈押禁見四個月的期限屆滿,必須起訴;但由於上週三舉行的民進黨中執會通過了《民主進步黨二零二六年直轄市長暨縣市長提名特別條例草案》及《民主進步黨二零二六年直轄市議員提名特別條例草案》,並將提交給已定於本月二十八日召開的“全代會”討論通過,做為“二零二六”地方大選的提名依據,根據上述規定,高雄市將會進行黨內初選,而林岱樺雖然因為涉嫌詐領助理費而遭受檢調機構查詢並以一百萬元交保,但在其高呼“司法迫害”後,繼續拼命跑基層進行初選前的拜票活動,其在民進黨有意參選高雄市長的四人中,仍然是民調最高,無論是“賴系”還是“英系”都不待見,因而以司法手段提前把她“踢”出局,就是“必做題”。
  
  在這裡,有一個頗為微妙的問題。就是依《民主進步黨黨章》規定,中央評議委員會才是民進黨的最高紀律評議機關,對黨員及各級組織的獎懲決定應是由中評會作出。由於林岱樺是“立委”,因而廉政會對她作出的處分決定,可能還需要中評會認定並作出決議。而中評會的主委賴瑞隆,偏偏就是林岱樺在高雄市長選舉的黨內最主要對手,因而中評會在就此案開會時,賴瑞隆應當請假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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