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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告訴你怎樣做一名公職人員
http://www.CRNTT.com   2024-02-13 12:27:28


 
  “我不相信沒有天理的國法,也不相信沒有人情的天理。”法律和百姓的情感不是無關的、更不是對立的,“法律的權威來自老百姓最樸素的情感期待”。公職人員、特別是執法人員,應該把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穿到工作和執法行為中,這就要求公職人員必須熱愛人民、貼近人民。看到處於弱勢的聾啞媽媽郝秀萍屢屢被惡人欺辱、強暴、威脅、恐嚇,直至最後跳樓自殺,任何一個人都會因內心那個最柔軟的地方被撕扯而破防、憤怒、聲討,何況是肩負護法使命、行使光榮職責的公職人員。這時候,守護民心就是守護法律的底線,保護人民就是維護公平正義。誠如呂玲玲所說:“我們辦的不是案子,是別人的人生。”一名公職人員,只要有了對百姓深厚的感情,就會對法律和職責充滿敬畏。

  有時候,僅有正義感和同情心是不夠的,公職人員還應該打破固化的思維,增強創新意識。《第二十條》的創作靈感源於2018年的“昆山反殺案”,正是這個案子讓人們重新認識了刑法“第二十條”,從此推動司法界對正當防衛作出更加準確的認定,讓那些正當防衛者不再流血又流淚。社會進步無止境,法律完善也無止境,公職人員不能按部就班、循規蹈矩,而是要勤於調查研究和認真思考,銳意改革創新,善於在發展中解決問題和破解矛盾。

  有一顆維護公平正義的公心,有一顆親民愛民的良心,有一顆敢於鬥爭、改革創新的決心,我們就能更加堅定“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的初心!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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