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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聿文:如何繼承鄧小平的改革大業

http://www.CRNTT.com   2014-08-27 09:44:26  


 
  這就需要今天的改革能夠根據今天的現實去選擇一個恰當的改革方案。十八屆三中全會為此提出了一攬子、全方面的改革方案,一切圍繞著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能力的現代化去部署。我認為,這裡的要點有三個:一是以法治權,用法律打造一個關進權力的籠子,並把開籠子的鑰匙交到民眾手中,由群眾掌握;二是改革黨和國家的領導體制,構建一個中國式的分權制衡體系。三是推進社會領域改革,建設各種自治組織,促進社會民主。改革應該抓住這三個“牛鼻子”。

  法治是解決特權的關鍵。“無法無天”曾是文革的特點,它對國家秩序和人們利益產生了最大破壞。對此,深受沒有法治之害的鄧小平深有體會,他在複出後,一直強調要加強法制建設。對四人幫的審判就是嚴格按照法律程序進行的。撥亂反正不僅是對過去錯誤的思想理論和路線的清理,也是法律和秩序的重建過程,一個國家的發展必須有基本的秩序,而保障這種秩序的就是法治,就是中共的執政要依法,政府管理要依法,社會各方面都要依法而行。

  在法制建設方面,改革以來取得了很大成就,用中共的語言說,中國初步建立起了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律體系。依法治國有法可依非常重要,但有法並不等於就是一個法治國家,還存在有法必依、執法必嚴,以及法律本身的公正性等問題。在上述幾個方面,我們還存在很大缺陷,就是在有法可依上,也存在法律不健全的問題,這也就是今天中國特權盛行,大小“周永康們”不斷出現的原因。

  法治的要點,在於法律之上沒有黨派、政權和特殊公民,法律的制定是以公民而非權力意志為准繩,不通過審判不能隨意給一個公民定罪。不如此理解和踐行法治,就不是真的以法治國。

  為此,我們首先需要制定和完善將各種公權力關進籠子裡的法律。這方面的法律中國還很稀缺;其次,憲法規定的各種公民權利也應該通過具體法律的制定落實下來;第三,各種法律和政策的出台必須有公民參與,要體現足夠的公民意志,只有這樣,法律和政策才合乎多數人利益,才具有法的正義性;第四,法律和制度的執行還必須嚴格、公開和透明,要有廣泛的監督;第五,當公民的利益受到侵害時,法律必須能夠給公民“保駕護航”,所以,司法獨立必不可缺;第六,執政黨和政府的各種決策還須於法有據,合乎法律的要求,不能與法律有衝突。

  中國是一黨執政的國家,黨的改革與建設具有極其重要的牽一發而動全身的作用。對黨的改革,鄧小平曾非常關注。他在1982年所作的《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講話至今仍是中國關於政改的最重要文獻。該文對黨和國家領導體制中存在的官僚主義、權力集中等現象進行了深刻的剖析,提出了黨政分開、退休制和任期制、黨內民主等許多有針對性的制度舉措。

權力過分集中問題未得到有效解決

  今天黨內領導體制已經形成了一整套的制度規範,應該說制度化已經很完備。但權力過分集中的問題未得到有效解決,黨內民主的進展也不是很大,依法執政的能力還有待提高。要建設法治國家,黨首先應依法執政,遵守和尊重法律,使黨的意志變成法律。從這個意義說,執政意識就是法治意識,執法思維就是法治思維,要通過法律,使黨內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用法律來保障黨內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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