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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歷史:明朝的大退步

http://www.CRNTT.com   2014-12-06 10:12:16  


朱元璋賤視大臣的程度創了歷史之最。皇帝一不高興,就把大臣按到地上脫下褲子一頓棍打。
  中評社北京12月6日訊/在“現代”的經濟和社會結構基礎上,宋代的人文精神也實現了突破。宋代是中國歷史上少有的“不殺大臣”、與士大夫共天下的朝代。宋代的文學藝術作品裡,洋溢著前所未有的生活氣息和個人尊嚴意識。

  然而,朱元璋創造的明朝卻在宋朝的坐標下實現了全面大躍退。黃仁宇說,“明朝之採取收斂退卻的態度者,也可以說是在王安石新法失敗後的一種長期的反動”。明代的經濟發展遠遠不及宋代。宋真宗時代,國家財政收入1.6億兩白銀,而據黃仁宇計算,明王朝在1570—1580年間,平均每年財政收入是3078萬兩,不過是宋朝的19%。更主要的是,農業稅占明朝政府總收入的81%,工商雜稅只占總收入的12%。這個數字告訴我們,相對宋代,明朝的經濟結構是何等落後。

  宋代經濟奇跡的出現主要是因為商品經濟的高度發達。而做了皇帝之後,朱元璋敏銳地意識到了商人財富的增長可能對政權帶來的挑戰,因此在他的統治下,中國幾千年來的抑商傳統進一步發揚光大。他屢屢說:“農桑為衣食之本。”只有實實在在出產了糧食和棉花的活動在他看來才是勞動。他認為,上古時代,每個男人都耕地,每個女人都織布,所以水旱無虞,饑寒不至。自從人們學會了經商,學會了享受,農桑之業廢……所以,要讓天下人都吃飽飯的關鍵在於禁止商業。他規定,商人外出經商,必須經官府嚴格審核,發給通行證才行。如果沒有通行證隨便外出,隨便什麼人都可以把商人拿赴官府,治以“游食之罪”,重則殺頭,輕則發配到邊疆地區。他又明令取消了全國所有的商業經紀人和中間商,只允許最低限度的商業活動存在。商人被列為社會上最底一層,考學、當官都會受到種種刁難和限制。

  宋代財政收入早就實現貨幣化,朱元璋卻把稅收制度倒退了幾百年,恢復了低效率的實物徵收制和勞役制。“衙門內的傳令、獄丁,都由各鄉村輪派,即使文具紙張,甚至桌椅板凳公廨之類的修理也是同樣零星雜碎地向村民徵收”。“全國蓋滿了此來彼往短線條的補給線,一個邊防的兵鎮,可能接收一二十個縣份的接濟;一個縣份也可以向一打以上的機構繳納財物”。“萬歷二十年,北京的宛平縣知縣沈榜聲稱,他每年要向二十七個不同的機構交款,總數則不出白銀二千兩”。用黃仁宇的話來說,洪武型財政的特點就是“缺乏眼光,無想像力,一味節省,以農村內的經濟為主,只注重原始式的生產……不顧投資為來日著想”。“這種維護落後的農業經濟,不願發展商業及金融的做法,正是中國在世界範圍內由先進的漢唐演變為落後的明清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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