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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蔣介石晚年曾堅決鎮壓台獨分裂勢力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1-04 17:32:02


 
  1962年底,僑居印尼經商的台灣屏東人陳智雄因策劃組織反國民黨的“同心社”而被國民黨當局逮捕。

  陳智雄是台灣屏東人,1927年出生。他走上“台獨”之路是從其在1959年3月於日本結識廖文毅開始的。他加入了“台灣民主獨立黨”,被任命為該組織東南亞巡回特使。1962年6月,陳智雄赴日與廖文毅聯絡,至東京後第二天即遭日本警方逮捕,後交給台灣警方,因證據不足獲釋。1962年底,陳智雄從宜蘭寫信給屏東戴村德、蕭坤旺宣稱美國將更換駐台大使,“台獨”有望,請他們聯絡人,組織“同心社”,以開展推翻國民黨統治的鬥爭。因此信被台灣情報部門截獲,陳智雄等人相繼被捕。1963年10月,台灣軍法處以“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和“陰謀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罪被判處陳智雄死刑,戴村德、蕭坤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1964年6月30日,陳智雄被槍決。

  其七,彭明敏事件。

  1964年9月20日,台灣“警務司令部”以鼓吹“台灣獨立”、“涉嫌叛亂”將彭明敏與其學生謝聰敏、魏廷朝逮捕。

  如前所言,彭明敏“獨立宣言”寫好後尚未發出即被國民黨情報部門偵知,彭明敏、謝聰敏、魏廷朝相繼被捕。彭明敏於1964年10月被台灣軍事法庭以“叛亂罪嫌起訴”,1965年4月2日分別被判刑。由於彭明敏在島內外有一定影響,被捕後引起海內外留學生的抗議活動,美國也對台灣當局施壓。考慮各方反應,台灣當局企圖讓彭明敏3人“回心轉意”,然彭氏3人既不認罪,也不接受引誘,故台灣軍法處判處彭明敏8年有期徒刑。服刑期間,因美國施壓,國民黨當局被迫於1965年11月3日就特赦了彭明敏。彭被特赦後,受到24小時監控,國民黨再度企圖拉攏他,蔣經國還親自召見他,但所有這些都不能改變彭明敏的“台獨”理念。1970年1月3日,彭在美國人幫助下逃離台灣,抵瑞典,9月27日彭到美國,被聘為密西根大學中國研究中心研究員。在美期間,彭明敏變本加厲地宣傳“台獨”主張,很快成為美國“獨派領袖”,趨於沉寂的“台獨”活動因彭明敏的加盟再度猖獗起來。1992年11月自美返台,先後任民進黨顧問,創辦台灣國際論壇基金會和“彭明敏文教基金會”,任會長。1995年2月加入民進黨,3月被民進黨推舉為“總統”候選人。1996年參選“總統”落敗,4月成立“建國會”,任會長。1998年9月宣布退出民進黨。2000年5月獲聘“總統府資政”。

  其八,林水泉、顔尹謨事件。

  1967年8月28日,留學日本東京大學法政研究所的顔尹謨被台灣“警務司令部”以涉嫌“台獨”罪逮捕。其後,多人遭到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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