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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養老金制度落地!如何讓百姓主動參與是關鍵
http://www.CRNTT.com   2022-04-25 19:00:41


  21日上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提出,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這預示著,與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相銜接的“個人養老金”時代即將開啓。

  個人養老金又被稱為養老第三支柱,與基本養老保險(第一支柱)、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第二支柱)共同組成我國養老保險體系的“三大支柱”。個人養老金不會影響已有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一種補充不是替代。

  首都經貿大學保險系副主任李文中表示,我國人口老齡化的發展速度之快,給整個社會的養老帶來很大壓力。完全靠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來完成社會養老是不够的,加之很多企業并沒有參與企業年金及職業年金的能力。為了應對養老壓力,國家希望能够在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上有較好的發展。“此前,關於第三支柱,保險業曾有過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探索,但是過去幾年的試點并不是很理想,由此,該政策順勢而生。”

  《意見》明確,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的上限為12000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發展情況等因素適時調整繳費上限。同時,國家制定稅收優惠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并依規領取個人養老金。

  為什麼要設置繳費上限呢?李文中告訴中青報•中青網記者,“該舉措主要是出於保證社會公平的考慮。” 繳費水平設限,可以有效避免有些人利用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大量繳納,從而進行避稅,影響社會公平。

  個人養老金制度意味著參與第三支柱的金融機構與金融產品的範圍進一步擴大,有助於促進個人養老金賬戶市場的競爭,李文中表示,這就要求參與機構在保障產品安全性的前提下,有較高的收益,才能讓該產品具有吸引力。“如何在保證社會公平的同時,讓老百姓願意主動參與進來是關鍵,這對於政策設計者及承擔養老金業務的金融機構來說都是一個挑戰。”(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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