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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熊玠語中評:我要說出《台灣關係法》真相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1-14 00:24:03


熊玠教授接受中評社記者專訪。(中評社 楊犇堯攝)
 
  解密一:急速通過該法 是國會對卡特的報復

  1977年1月20日,吉米·卡特正式出任美國總統。次年12月16日,卡特政府宣佈與中共完成建交談判,在美國政界與民間引爆一顆重磅炸彈。1979年1月15日,卡特在美國國會上宣佈將在台北設立“美國在台協會”並要求台灣也在美設立對等非官方機構,並將所擬的“綜合法草案”委由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克萊恩•賽布洛斯基(Clement J. Zablocki)與參議院外交安全委員會主席法蘭克•邱池(Frank Church)在參眾兩院提出,並表示希望在該年3月1日前通過。而恰巧,賽布洛斯基是強烈的反共人士,邱池則長期與卡特不睦。再加上美國國會對卡特政府內政外交的處理方式極為憤怒,於是將卡特的“綜合法草案”完全拋棄、從零起草。

  熊玠解釋道:“美國國會的憤怒並非毫無原因。自1972年尼克松訪華之後,大家都知道中美關係正常化是遲早的事情,而這件大事之所以從尼克松政府推遲到卡特政府才最終完成,是因為尼克松總統的水門事件。卡特一上台就對國會明確表示,日後若做出任何對華政策上的劇烈轉變,首先會諮詢國會。”

  正是卡特這樣的表態,為日後國會的憤怒甚至報復,埋下了伏筆。

  卡特1977年初上台後,一連派出基辛格等人訪華,並於1978年12月15日與中國簽訂建交公報,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卡特政府違背先前諾言,在並未知會國會的情況下做出這個重大動作,在國會中引起了強烈的反彈。

  熊玠回憶說,“在這樣的大背景下,當時的美國國會覺得非常對不起台灣,整個國會籠罩在濃烈的反卡特氣氛下,也因此在隨後的法案起草工作上對台灣作出了諸多讓步,例如,規定美國要保證台灣的安全、美國要賣武器給台灣等。”

  在冷戰末期,急於推進與北京關係的卡特政府,顯然操之過急,無意識地在兩岸關係隨後數十年的發展中,安置了一個原本可以並不存在、日後引發無數口水戰的隱形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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