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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奇葩證明”該從哪兒開始清理?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5-22 12:54:06


“奇葩證明”
  針對社區“很忙”的證明公章,近日,北京市出台意見稱,將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今年將重點清理鄉鎮街道、社區服務站出具的各種證明,其中將全面摸底行政、事業單位核發的各類證照。此外,還將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事項。

  最近,“奇葩證明”的出鏡率很高。一眼望去,各地都能揪出些類似“證明我媽是我媽”之類的事件。機關效能建設喊破了嗓子,到了“最後一公裡”,還是梗阻難行。弄得總理都忍不住要拍案,說這些奇葩證明“簡直是天大的笑話!”

  為了辦成事,就得開具“奇葩證明”。於是,很多不該、或無法證明的證明,也就需要由鄉鎮街道、社區服務站出具了。在這個問題上,清理基層超範圍的“奇葩證明”,確實也是公共治理亟待轉身的一部分。不過,如果說當真要清理“奇葩證明”,恐怕板子不能只打在開證明的基層組織身上,而應該問問究竟是誰在向辦事的群衆索要不合理證明。

  譬如一些居委會、村委會坦言,曾應居民的請求,出具過一些與社區工作“八竿子打不著”的證明—包括改名字或門牌號,甚至印證“人狗關系”的證明等。這些證明固然是够奇葩的,開具證明也許是違規的,但如果沒有這些“奇葩證明”,那些面臨辦事難的民衆,恐怕不會人人都有“總理關懷”的好運。結果無非有二:要麼就擱置在僵化的辦事程序上,門好進、臉好看,事兒就是不好辦;要麼是催生出供需兩旺的“代辦市場”,譬如交了60塊錢後,就不需要再去證明“我媽是我媽”了。

  “奇葩證明”指向的核心症結,不是亂蓋章,而是辦事難。說得更直白一點:基層不厭其煩開具“奇葩證明”,倒是實踐上的便民利民;而逼著辦事民衆去開具“奇葩證明”的職能部門,才是風習之惡的始作俑者。清理“奇葩證明”如果只是嚴管街道社區的公章,別說是揚湯止沸,恐怕當真是“猶至楚而北行也”。

  在市場高度發達的陌生人社會,證明實際上是信用關系的憑證。“奇葩證明”實際上有幾種:一是無限不信任。無傷大雅的環節,也要無數證明,甚至還有關於證明的證明。二是設置尋租環節。譬如鹹陽一市民的車輛在大風中被樹木刮倒,理賠時被告知需開具“風力氣象證明”,結果,地方氣象局要求收取600元的費用,且還能“講價”。三是故意刁難的“權力癮”。身在基層,卻喪失宗旨意識,寧可辦事民衆跑斷腿,也不肯幾通電話動動嘴。四是以證明替代履職。譬如居民開網店,要先到社區開“不擾民”證明;夫妻要離婚,法院要求當事人到社區開證明,證明兩人已分居多年……本該自己調查了解的事情,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只能靠證明來說話了。一句話,門檻多了,姿態高了,手腳懶了,職能責任就倒置為民衆要出具的各種離奇證明。

  今天,在終端環節給蓋章的街道社區施壓,確實能禁絕“奇葩證明”。可是,靠這些證明才能辦成事的民衆該咋辦?眼下要解決的問題,不是“誰開的奇葩證明”,而是“奇葩證明給誰開”。清理“奇葩證明”,無非兩招:一是數據共享。大數據多跑路,小市民就少跑腿。打破信息割據與封鎖,鼠標動動就能獲取的信息,就無須長篇累牘的證明來辛苦。二是首問負責。該誰的義務,誰去調查了解,禁絕對辦事民衆提出非規範類證明的無理要求。誰索要“奇葩證明”,誰就該被嚴肅問責。輔之以“三嚴三實”等路綫教育,暢通投訴舉報路徑,辦事人員就不會再敷衍塞責。

  關注“奇葩證明”是好事,循果溯因,清理“奇葩證明”,只怕還是要講究源頭治理為好。(來源:新聞晨報 作者:鄧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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