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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共同富裕,“三次分配”亟需構建完善的基礎性制度安排
http://www.CRNTT.com   2021-08-24 18:51:00


  近日,中央財經委員會召開會議,議題之一是研究扎實促進共同富裕問題。“三次分配”作為調節收入分配、實現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徑,成為此次會議中的一大亮點。未來,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將成為我國新的分配基礎性制度。

  “三次分配”隨即受到輿論熱議。

  衆所周知,傳統理論中的初次分配,是指按照各生產要素對國民收入貢獻的大小進行的分配,主要由市場機制形成,二次分配則是指政府通過稅收、社會保障等手段對國民收入的再調節。

  何謂三次分配?“三次分配”源於上世紀九十年代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的著作。2019年11月22日,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劉鶴在《人民日報》發表了《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一文,對三次分配給出了清晰定義,即“第三次分配是在道德、文化、習慣等影響下,社會力量自願通過民間捐贈、慈善事業、志願行動等方式濟困扶弱的行為,是對再分配的有益補充。”

  一言以蔽之,第三次分配就是不同於市場主導和政府主導的“第三類分配”。

  這是自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五中全會後,“三次分配”概念再度提出,并上升到國家戰略體系層面。三次分配為何在當下得到空前的重視?

  一方面,這是緣於“共同富裕”的要求。共同富裕是我國政治制度的應有之義,對此必須堅持。另一方面,隨著國際情勢的變化,在“雙循環”的格局中,如果消費不旺則全盤不活。從收入分配環節著手提升絕大多數人的消費能力是一個緊迫的任務,但多年實踐表明,如果僅僅依賴於初次和二次分配,效果遠遠不够。

  任何一種分配都會有明確的指向,三次分配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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